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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母亲为子女争取公民权 政府申请撤案遭驳回

(吉隆坡6日讯)大马政府入禀法庭,寻求撤销7名大马籍母亲寻求法庭裁决和外籍配偶所生的孩子,可以自动成为大马国籍公民的诉讼案申请,今日被高庭驳回。

吉隆坡高庭维持“家庭前缘”(Family Frontiers)组织主席苏丽肯佩与另6名母亲争取孩子可自动继承大马国籍的诉讼案。

高庭法官拿督阿塔达尔裁决时指出,这是很重要而非轻率的课题,因为涉及原诉人孩子公民权,并择定在6月30日聆审该诉讼案。

他也谕令政府必须在本月27日之前提呈其宣誓书,而家庭前缘律师和6名大马妇女则须在6月10日之前呈交答辩状,双方同时须在6月21日前提呈书面陈词。

法官还允许大马母亲申请在诉讼案中再增加2名答辩人,即内政部长和国家登记局总监。

他说,在考虑了政府与大马母亲双方的论点后,他认为诉讼中的实际问题与联邦宪法中具有歧视的条款有关。

他说,马来西亚有关公民权的法律中明显有针对大马母亲的岐视,政府必须在诉讼中证明这一点。

家庭前缘组织是于去年12月18日入禀法庭,要求法庭裁定大马籍女性一样有权把国籍传承予在国外出生的孩子,同时要求法庭强制大马政府和辖下机构在发出公民权的文件上,应包括身分证和护照给国外出生的孩子。

不过,政府过后以这起诉讼申请“琐碎和轻率”为由,入禀法庭申请撤销此案。

《联法宪法》第14条文阐明,在国外出生的小孩,若父亲为大马公民,则可自动获得大马国籍;若是母亲为大马公民,国外出生的孩子就无法自动获得公民权,须依据《联法宪法》第15(2)条文申请公民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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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洲周刊专区

泰国公民权之争 弱势者被排斥

报道:笔锋

新政策旨在缩短公民申请流程,让移民取得合法身分,有助改善教育、医疗等生活条件。

泰国内阁日前批准一项政策,向超过48.3万名长期居住在泰国或在泰国出生的移民和少数民族授予泰国公民身分,解决了这批人旷日持久的身分未定问题,也缓解了因此而衍生的人道问题。

然而,这却引发批评者抗议,指为何不是按照《国籍法》取得公民身分,而是由内阁作出决议,批评这是当局为了迎合移民而作出的决定。

前参议员迪勒克立在脸书上写道,近50万名移民将享有与泰国人相同的权利和福利,并预计他们将对推动该政策的政党表示感谢和忠诚。

质疑更重视政党利益

他以充满排外的语气表示,他们现在将有权在选举中投票、参加选举和担任政治职位、成为政党成员、成立政党以及在全民公投中投票,质疑当局是将政党利益置于国家利益之上。

他还写道,他们还将拥有土地和财产所有权、成为工会成员及建立工会的权利。

符合人权与平等原则

针对批评,内政部发言人黛素丽表示,该政策旨在简化和提高泰国公民身分申请的效益,并符合国际人权原则和政府促进平等的权利。

副首相兼国防部长蓬探也反驳了有关该政策是为了取悦移民的批评。他坚称,该政策目的是为了加快和便利泰国国籍的申请流程。

2人都表示,政府是依法行事,如果任何获得泰国公民身分的人后来被发现对公共安全或国家安全构成威胁,内政部可以根据《国籍法》撤销他们的公民身分。

受益于新政策而获公民身分的人群中,有约34万名是1984年至1999年间以及2005至2011年间在泰国生活和工作的移民,另外约14万人则是少数民族所生的孩子,他们一般住在偏远部落,因此申请公民身分面对种种障碍,也导致他们无法享有诸如教育、医疗等基本福利,衍生人道问题。

国安会提出这项政策加快了向居住在泰国的少数民族授予法律地位的进程。

泰国首相佩通坦此前表示,泰国共有82万多名此类人士,其中48万多名正在等待身分确认。如果不采取新措施,处理他们的身分申请可能需耗时长达44年的时间,一些人到死亡都无法获得公民身分,一些团体呼吁加快公民申请的进程。

当局提出的新政策将简化资格审查,使申请人能够自我证明其资格和犯罪纪录,而不必接受多个机构的冗长调查。因此,新政策是符合普世价值、重视人权的举措,也能使到这群人可以自由旅行和工作,对刺激泰国经济有所帮助。

新闻来源:亚洲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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