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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ab严惩欺诈司机 非法抢客终止服务

(吉隆坡20日讯)Grab 声明,将会严正看待部分电召司机通过设备及应用程式,以获取不公平的优势而犯下欺诈行为,并将毫不犹豫地终止涉及欺诈行为的电召司机的服务资格。

“我们发现有少数不道德的司机使用非法设备,不正当地利用系统,以便可在分工方面获得优势。”

Grab发文告指将继续开发由人工智能驱动的技术,及专注于反欺诈工作的信息专家。

“我们投入大量资金开发先进的反欺诈技术,以便先发制人,主动检测并防止此类行为,同时确保平台安全性。”

Grab呼吁其他司机举报这类行为,以便公司调查,保护奉公守法的司机们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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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ab 8677万罚款撤销 竞委会上诉2月8日裁决

(布城20日讯)针对大马竞争委员会(MyCC)上诉挑战高庭撤销对Grab及其两家子公司因涉嫌反竞争行为开出的8677万令吉建议罚款,上诉法庭择定明年2月28日作出裁决。

大马竞争委员会代表律师今日向马新社证实了以上裁决日期。

以法官拿督南达巴兰为首的上诉庭三司,周一听取了大马竞委会和Grab、Grabcar私人有限公司和Myteksi私人有限公司的法律顾问代表的论述后,决定推迟了裁决日期。

另两司分别是法官拿督林宗方及拿督阿末卡马。

竞争委员会的上诉是针对去年7月6日高庭的判决,法庭授予Grab及其子公司申请司法检讨的请求,并撤销了拟定的罚款。

该案件源于2019年12月,竞争委员会提议对Grab及其子公司处以8677万令吉罚款,指控它们通过对司机施加限制条款,禁止其为竞争对手提供广告服务,滥用市场主导地位。

2020年,高庭因认为Grab及其子公司提起司法检讨的申请“为时过早”,因拟定的决定尚未最终确定,拒绝其申请。

Grab对此判决提出上诉,2021年4月,上诉庭批准Grab的上诉,并将案件发回高庭审理。

2022年,联邦法院驳回了大马竞争委员会针对上诉法院判决提出的上诉申请。高庭随后于2022年开始审理这项司法审查。

本周一,竞争委员会首席律师丹斯里汤米汤姆斯辩说,这些公司申请司法审查为时过早,因为这些公司尚未走完竞争法规定的上诉程序。

该3家公司代表律师拿督马力英迪亚则表示,竞争委员会指拟议决定只是调查过程之一的说法存有缺陷,他指出竞争法第36(1)条规定,拟议决定是在调查完成后才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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