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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RC案上诉书 纳吉提出307理由

(布城2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在针对SRC国际公司案的上诉申请书中,提出307项上诉理由。

纳吉提出的上诉理由包括指承审此案的高庭法官(莫哈末纳兹兰)在裁决中犯了错误,例如判他须为滥权、刑事失信及洗黑钱控状答辩,以及判他罪名成立。

莫哈末纳兹兰于今年7月28日裁决被控7项滥用职权、刑事失信及洗黑钱控状的纳吉,所有罪名成立,判监禁共72年及罚款2亿1000万令吉。由于法官裁决监禁刑期同时执行,因此,纳吉只需坐牢12年。

网媒“自由今日大马”今日报道,纳吉在上诉申请书提及,高庭法官也没有考虑到他的答辩,即大马在逃富商刘特佐“欺骗”他及“操纵”他的银行户头。

他指出,法官也错误认为刘特佐、SRC国际公司前总执行长聂法依沙和他时任机要秘书阿兹林,获他授权以确保其户头拥有足够资金。

纳吉同时挑战高庭法官针对“捐款信函”的判词称,基于银行交易未显示已故沙地国王阿都拉的名字,法官就认为2011及2013年期间的汇款,并非来自后者。

纳吉代表律师哈温德吉星说,自上诉庭今年9月批准他们延长入禀上诉申请书30天后,纳吉上诉申请书是在今年10月19日入禀法庭。

上诉庭择定此案于本月23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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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纳吉申请二次检讨 林吉祥:开愚人节玩笑

(槟城1日讯)民主行动党元老林吉祥质疑,当我国需要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SRC案件结案,以实现急需的政治稳定时,建议纳吉可以提出第二次检讨申请,以撤销在SRC案件的定罪和12年监禁,是否是在开愚人节玩笑。

联邦法院昨天以4对1多数票驳回纳吉寻求检讨SRC案的判决。

林吉祥发文告形容,我国昨天通过了继拿督斯里安华的团结政府执政满首个百日之后的另一个关键考验,为马来西亚急需的政治稳定提供了必要条件。

“我已公开表示,我比以往更有信心团结政府将任满5年,虽然这不能视为理所当然,因为第二次喜来登行动的政治阴谋无处不在。”

他说,建立政治稳定的方法是确保只有在下议院否决对首相的信任投票后,才能进行政府更迭,另一种是修改首相、部长和国会议员就职时应宣誓的誓言,以盖括维护国家原则所阐明的国家建设原则。

“仅仅向学生阐明国家建设的五项原则是不够的,因为确保所有国家领袖——首相、部长和国会议员,致力于维护国家原则的五项原则,是同样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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