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

“人民宣言”有大矛盾/南洋社论

由前首相敦马哈迪医生于3月4日同朝野领袖联署的“人民宣言”,列举了四大诉求,即(1)通过和平渠道及依据法律,撤换首相纳吉;(2)革除纳吉的所有同谋;(3)废除所有在联邦宪法下违反人权及削弱特定政策的新法令及协议;(4)重振被削弱的政府机构,如警队、反贪污委员会、国家银行及公共账目委员会的公信力。

人民宣言第二项指的“纳吉的同谋”存在模糊点,它指的究竟是内阁或整个国阵政府,宣言并未详加说明,因此马哈迪、前副首相丹斯里慕尤丁及希望联盟领袖各说各话,尽量避开这方面的争议,大家只把重点放在“撤换首相拿督斯里纳吉”。



随着前首相署部长兼“拯救大马运动”发起人拿督再益伊布拉欣发表“副首相拿督斯里阿末扎希是个好人,足以取代首相纳吉”的言论后,慕尤丁14日马上回应,声称不介意阿末扎希或任何其他人取代纳吉当首相,因为“人民宣言”旨在促使纳吉退位,并非要推翻政府。

不管如何,阿末扎希对此作出相当得体的答复。他说,此事(谁是首相)轮不到慕尤丁做主。

其实,明眼人都知道,再益和慕尤丁绝对不会真心诚意希望阿末扎希取纳吉而代之,一切纯属政治搞作,且存在挑拨离间之意,因为要是阿末扎希真的上位而解决了扰攘已久的一马公司(1MDB)风波和26亿政治献金疑云,又岂会是希望联盟所愿?

政治瞬息万变,为了共同利益而结合的例子比比皆是,民主行动党和伊斯兰党早前的结合是最佳例子,从这个角度审视,“拯救大马运动”的盟约,最迟维持到来届大选即将自动破局。

“人民宣言”究竟是要纳吉一人让位,或是要撤换整个国阵政府,这个摆在台下的争议一天不获得解决,则我们现在看到的所谓朝野结合,实则只是一个刻意制造出来的假象,而在此假象下,马哈迪等人和希望联盟领袖,必然会在第14届全国大选降临前分道扬镳。



对马哈迪而言,外界很难想象他会心甘情愿促使希望联盟入主布城,因为这一旦成为事实,则是其宿敌,即希望联盟精神领袖拿督斯里安华翻身的时刻,届时马哈迪或许没有容身之地。

至于希望联盟衮衮诸公,想必也不至于天真到相信马哈迪和慕尤丁等人,会同他们政见一致及走到最后,虽说政坛不乏殊途同归的例子,但马哈迪和希盟领袖在政治理念上毕竟南辕北辙,更何况彼此更有“冰冻三尺”的宿怨,一时三刻还真的无法将之化解于无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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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律师:反贪会调查仓促 “纳吉不获公平审讯”

(吉隆坡18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代表律师,今日在高庭指出,反贪会的调查仓促、混乱且带有偏见,所以纳吉在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案件被否决了公平审讯的权利。

律师万阿兹旺说,反贪会查案官诺艾达(控方第49名证人)的调查带选择性和不完整。

他说,因为调查仓促,所以纳吉未得到联邦宪法第5条款所保障的公平审判。

纳吉被控挪用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的23亿令吉基金。

万阿兹旺说,此外,纳吉在许多方面的辩词也未受到详细和全面的调查,以致控方案件出现漏洞。

他指出,纳吉的其中一个辩词是银行户头接受的款项来自沙地阿拉伯的捐款,不过诺艾达不曾去调查这一点所以造成反贪会的调查不完整。

“如此糟糕和仓促的调查,否决了纳吉在联邦宪法下获得保障的公平调查和审讯的权利。”

“诺艾达调查也有偏见”

“诺艾达的调查也有偏见,因为反贪会已决定把纳吉控上法庭,不管调查结果是什么。”

“当调查书交到总检察署时,纳吉在反贪会法令第53条文(3)节下的口供,却没有成为提控的考量,而且纳吉所做的解释,也不受总检察署的考虑。”

万阿兹旺说,调查书和建议提控是在2018年8月28日交给总检察署,不过总检察署是在9月19日批准提控。

他指出,上述两件事都发生在纳吉于2018年9月20日上午8时10分向反贪会完成口供前。

他说,纳吉于9月20日被带上法庭面对提控。

“诺艾达在接受辩方律师盘问时,确认纳吉是在完成口供后就被带去法庭提控。换言之,总检察署是在反贪会还未完成纳吉的录供前一天,批准提控。”

他说,这也意味着录供不过是一个形式和行政工作而已。

他进一步指出,反贪会录取的口供也有缺陷,即调查存在偏见,因为纳吉没有被告知他可能面对的控状。

“反贪会法令第53条文(3)节要求向个人发出关于将对他们提出的指控的通知。”

“有必要给予这方面的通知,以让被告有公平的机会回答对他的指控,并防止他的辩护被贴上‘事后才想到’的标签。”

纳吉除了被控面对4像滥用职权受贿的控状,也面对21项该笔款项的洗钱控状。

案件明天继续审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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