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

“失款”归还,有人欢喜有人愁/章龙炎

前几天,美国司法部归还与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相关的3亿美元资金给马来西亚政府;加上之前索回的3亿2000万美元,“回流”我国的一马资金目前为6亿2000万美元。

对前首相纳吉而言,希盟政府要是没有终止国阵时期他与阿布扎比政府签署的协议,1MDB可在今年12月底取回45亿美元(约200亿令吉)。1MDB到目前为此,是看美国政府的脸色取回6亿2000万美元,按照现在采取的方式,这些所谓“失踪”的款项,不知何年何月才能全数“回流”。



如果你认为自己是务实的,照理应该会问:为什么不省时省力的拿回45亿美元的方式,却要费时耗力通过美国的司法一部分一部分的索回,最终却拿不回全部款项的方式?

纳吉当然会说:如果款项悉数归还,不就证明纳吉不曾偷1MDB资金分毫,那是希盟绝对不会做的事?

拉蒂花帮了纳吉大忙?

大家还记得的话,今年1月初,当时的反贪污委员会首席专员拉蒂花抢先公布9段录音,主角是纳吉,其中一段是有关解决IPIC(阿布扎比政府全资拥有的公司)与1MDB“阴谋”的录音,这些录音时间是在2016年。

从拉蒂花的角度来看,这些录音对纳吉非常不利。她声称这些录音明显的牵涉到滥权、阴谋、捏造假证据及泄露国家机密;事件的发展却证明不是这样。她真正目的是什么?却反而给人感觉是帮了纳吉个大忙。



根据时序,纳吉与阿布扎比政府相关人士的沟通,达到上述有利1MDB的协议,也就是IPIC确认担保“失踪”的1MDB款项(总数为65亿美元),即使之前IPIC旗下的公司确实涉及欺骗挪用“出自1MDB资金,而有关公司的主要负责人也受到法律的制裁。

反而已被我国舆论“定罪”的纳吉,法庭还在审着,不知什么时候才会有判决。

讽刺的是,对美国政府退回与1MDB“相关”的款项,有人高兴不起来,也不觉得美国政府原来对国盟还是比较有信心的,竟然释放“善意”。

例如,前首相敦马哈迪医生呼吁美国政府要归还这笔款项需要三思,因为纳吉的政党已回来执政,也意味着是把钱还给偷钱的人;4C组织(反贪及朋党中心)欢迎美国政府的行动,却对这笔款项落到非民选政府手上表示忧虑;社运分子安比嘉及还有许多希盟支持者等,则把“功劳”归于希盟(首相慕尤丁感谢美国政府、财政部与检察署,却不提前朝)。

他们的反应与希盟不寻求最佳法案的做法,毫无疑问的反映出1MDB课题被炒作为政治宣传课题,而不是什么良善治理的问题,更不用说是为了救国!

反应

 

要闻

捐款由刘特佐负责 纳吉称获沙地国王支持

(吉隆坡12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在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洗钱和滥权案的自辩阶段供称,他与逃亡商人刘特佐的谈话中,刘特佐曾告知他,来自沙地阿拉伯国王阿都拉的捐款。

他表示,这段对话发生在2010年中,即他获颁阿都拉兹功绩勋章后的几个月。

他说,颁发仪式结束后,国王阿都拉在私下接见马来西亚代表团时,“向我保证他将支持我领导一个温和的回教国家。

“当时我明白这笔捐款是为了政治目的和企业社会责任活动。”

纳吉在1MDB洗黑钱和滥权案自辩阶段说,大马代表团成员包括时任驻沙地阿拉伯大使赛奥马、前宗教部长贾米尔和时任外交部长阿尼法阿曼。

他还透露,捐款事宜由刘特佐负责,并且他在大马银行开设了账户,以便接收这笔资金。

刘特佐与国王关系密切

“我并不怀疑刘特佐(关于捐款)的陈述,因为他与国王阿都拉关系密切。”

纳吉表示,时任大马银行董事总经理谢德光(译音)曾于2011年的某个时候到他家,协助办理开户手续。

“谢先生做了自我介绍,并说他带来相关表格让我执行。

“在我们的交谈中,我告诉他预计会收到沙地阿拉伯的捐款,并要求他通知国行。

“我采取这一步是因为我想确保我的户头完全透明。”

从未动用  无犯罪意图

沙地6亿美元捐款全退还

纳吉声称,他从未动用过来自沙地阿拉伯的6亿2000万美元捐款,这笔巨款已被退还给注册于新加坡的公司Tanore Finance Corp以证明其清白,但他却被控违反“反洗钱法”的5项罪名。

他强调,他决定将未使用的剩余资金退还,因为这些资金已不再需要。他解释说,大马银行需要一些时间将其账户中的马币兑换成美元,随后这笔资金便退还给了Tanore Finance Corp。

退还时贬值10%

“由于汇率波动,这笔资金在3月至8月期间贬值约10%,因此退还的金额总计为6亿2000万美元,而非最初收到的6亿8100万美元。”

纳吉今天在吉隆坡法庭接受其代表律师旺阿兹万的提问时,在长达525页的证人陈述中作出以上回应。

这笔6亿2000万美元是纳吉于2013年3月收到的两笔总额6亿8100万美元中的一部分。

据此前报道,2013年3月21日,纳吉的大马银行账户(尾号9694)收到6亿2000万美元,另外6100万美元则于同年3月25日入账。而退还的6亿2000万美元,是他在反洗钱法第4(1)(a)条文第10条及第16至19条指控中的关键内容。

纳吉表示,这笔资金是沙特政府为支持和认可其贡献而捐赠的,并通过指定公司Tanore Finance Corp转账。这些资金主要用于企业社会责任活动和政治用途。为退还这笔资金,他曾致函大马回教银行表达退还意图。

此外,他还特别致函国家银行前行长丹斯里洁蒂博士,寻求外汇兑换及汇款至海外的批准。

“我的所有行为都充分证明了我的清白,且没有犯罪意图。如果我有犯罪意图,我绝不会以自己的名义在国内开设银行账户,更不会主动向国家银行披露资金存入我个人账户的事实。

“更重要的是,我绝不会将6亿2000万美元退还给Tanore Finance Corp,并告知国家银行这笔汇款,同时寻求他们的批准。我的这些行为无不体现出透明度和合法性,但我却因此面临指控。”

视频推荐 :

反应
 
 

相关新闻

南洋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