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

“粉丝”可以吃吗?/杨欣儒

 

一提起“粉丝”,相信很多年轻人就会想到某某影星的粉丝,某某歌星的粉丝。原来“粉丝”指的是对某种事物或人物十分偏爱、迷恋的人,源自英语的fans的音译,fans是fancy的谐音。

“粉丝团”也叫“粉团”,是众多意趣相投的粉丝组成的团体。这个词多用于中国内地,香港叫“发烧友”。

而词典里“粉丝”指的是“用绿豆等淀粉制成的线状食品”,我们这里叫“冬粉”,它是“粉丝”最早的词义。当然它是可以吃的。

作为fans的音译词,第6版的《现代汉语词典》(2012年)才开始另立词条,释义是“指迷恋、崇拜某个名人的人”。例子:这个歌唱家有许许多多的粉丝。

“巴西在历届世界杯PK大战,获得两胜一负战绩。”足球赛经常都有PK这个词出现,它是足球用语,是英语penalty kick的缩减,指足球比赛中12码处的罚点球。年轻人就喜欢这个时尚语言,动辄就是PK一下。例子:有种的,我们PK一下,一决高低。PK第二个义项是英语字母词player killing的缩写,指网络游戏中玩家彼此对打,以使一方生命终结为直接目的,后引申为“单挑”。当选手面对面的单独决斗时,只有一个人能赢。现用于指双方对阵,对抗,相当于英语中的VS。例如:电脑PK人脑。

“酷”和传统的“好”不一样

“AA制”一词现在很流行。几个年轻人在外面一起用餐,喜欢AA制,甚至家庭收入支出夫妻也“AA制”。AA是英语all apart 的缩写,意为“各自,分开”,就是一起消费后均摊费用,或各自付款的做法。AA还有一种说法,是英语algebraic average的缩写,意思是“代数平均”,就是按人头平均分担账单的意思。

“你很酷吗?”如果有人这么问你,说明你为人冷峻、孤傲、与众不同的行为或态度。原来这个“酷”就是源自英语的cool。上世纪60年代,cool成为美国英语中的流行词,表示对心目中美好事物的赞叹,后在媒体的影响下成为流行时尚语。

“酷”和传统的“好”并不一样,最早多见于港台的一些影视作品中,后来意义扩大,既可以用来指人风度迷人、孤傲冷峻,也可以指事物、观念以及情况的标新立异。

由“酷”类推出来的有“酷男”“酷帅”“酷炫”“酷毙”“酷一族“。“酷男”指有气度、有个性的男性;“酷帅”指非常英俊潇洒、气度不凡;“酷炫”指时尚、隐忍注目的“酷毙”指极其漂亮、帅气、时髦;“酷一族”指外表时髦、帅气、有个性的一群人或有特色、极好的一些事物。

说到这里,顺便问问:不知你是谁的粉丝,他酷吗?你和同事午餐时AA吗?你接下来要和谁P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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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论

贺锦丽与哈里斯/杨欣儒

美国总统选举已经落下了帷幕,最引起全世界瞩目的当然是特朗普,其次是贺锦丽。

贺锦丽是谁?美国民主党总统候选人。她的英文名字是Kamala Harris,大陆和新加坡的译名是“哈里斯”,香港、台湾和马来西亚叫她“贺锦丽”。原来2003年她参加旧金山地察官选举时,为了赢取华裔的选票,她请好友的父亲给她取这个中文名,一直沿用至今。

事实上,中国并没有按照名从主人的原则,采用“贺锦丽”的译名,因为中国根据《英文姓名译名手册》(新华通讯社编)的规范译名,Harris只有一个汉字译名:哈里斯。

至于特朗普,也有媒体译为“川普”。按汉语的音节只有单辅音(consonant),没有复辅音,英语甚至有3层复辅音,例如str、scl。特兰普Trump的tr是复辅音,译音应该是“特”加另一个辅音,而“川”(ch)并不是复辅音,所以并不合适。以复辅音构成的名字有“杜鲁门”(Trumen)、“特朗普尔”(Trumpler)、“特拉斯特”(Trust)等。

英语姓名的汉字译名,权威的工具书首推新华社的《英语姓名译名手册》(商务印书馆)。英语姓名的汉字译名,中国的媒体主要参考这本书。此书共收录了姓氏和教名共6万余个,对有女名特征的名字做出区别,例如Hillary的译名,男的叫“希拉里”,女的则叫“希拉丽”;Chris,男的叫“克里斯”,女的叫“克丽丝”。

造成阅读不便

有时一个人具有不同的译名,也会造成阅读上的不便。例如美国前总统Bush,大陆的译名是“布什”,台湾叫“布希”,香港叫“布殊”,马来西亚叫“布斯”,这4个地方的媒体同人却不同的译名,往往造成混乱。因此,各地的媒体宜译名一致,而大陆的译写方法可以作为各地媒体遵循的规律。马来西亚过去有自己的一套译名,不过近年来都有遵循大陆译名的趋向,主要是要和世界汉语接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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