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

不可逾越的法治/陈金阙

2020年尾有一些问题将延续到2021年,如果处理不好,不但解决不了问题,可能引发更大的问题,让马来西亚成为国际的笑柄。

我在这里略述一二。

其一是大马回教发展局(JAKIM)说明,获得该局清真认证的商家虽然可以在蛋糕写上“圣诞快乐”,但是这个蛋糕不可以拿来当店家的展示品。这个认证条件引起市场热议,也让非回教徒更担心在扩大禁酒惩罚和场所之后,国家进一步趋向回教化。

掌管宗教事务的首相署部长祖基菲里认为这没什么不妥。

许多非回教徒,甚至是一些马来同胞,可能认为此举是多此一举,不过,每当马来西亚的社会一涉及宗教事务,宗教发展局就拥有无上权威。

这固然是维护清真条例,但是如果矫枉过正,可能破坏社会人心惶惶,破坏社会安宁;同时,国际社会也在偷笑之余,观察这个国家是不是在开人权倒车。

不过,宗教局言之凿凿,认为这是他们批准清真认证的条件,所以,如果放弃清真认证,他们就不管了,随你在蛋糕写什么圣诞、卫塞快乐之类的字眼,无任欢迎。

这句话说得又有道理。我想到清真食品对猪肉或猪油的禁例,如果清真条例里开宗明义的说明食品不准写有其他宗教字眼,那么,要得到该认证的店家,例如麦当劳等,当然只有跟循而已,即使一些人说这是个大玩笑。

司法受宗教掣肘

我们固然要小心宗教局越过界,不过也不应该以己之习俗来质问它执行宗教事务,倒是社会更应该多关注一宗多年前孩子改教的案件,不使宗教干涉法庭裁决。

多年前印裔妇女英德拉寻求宣判其前夫擅自为其女儿改信回教之举无效,法庭判决之后,其前夫却偕同女儿潜逃失踪,至今毫无踪影;如今大马宗教司协会却贴文警告,谓如果警方继续追捕他们,可能引发宗教冲突。请问,捉到前夫,寻回女儿之后,问题如何解决?这肯定才是更严重的法治和人权问题。

女儿失散多年,英德拉想和女儿相聚的亲情凌驾宗教,她声明不会干预女儿的宗教自由,同时呼吁某方不要以宗教分隔母女。多难得的母爱呀!

蛋糕事件涉及清真认证,并没有限制其他非清真认证蛋糕也必须跟从,非清真者无须反应过激,只要坚守界线可矣!倒是这个牵涉到亲情、司法、刑事和人权的案件,处处受到宗教的掣肘,才是大家更需要切身关注以及监督政府如何秉公处理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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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论

款项傍身,政治所需?/胡逸山博士

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近日在又一系列的与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丑闻有关的刑事案件中被判表面罪名成立,再次引起社会上的一片议论。

这个法律(或司法)名词,是源自拉丁文prima facie (自表面上看来)的译名,主要是表达法官认定控方针对被告所呈述的罪名与证据等(过程中也允许被告方的质疑、盘问等),初步是合理的、有可信之处,而被告因此需要针对这些控状予以答辩、挑出其中的疑点等,以推翻这些罪名。

法律优势归于被告

在本地师承英国普通法的法律制度下,控方所提出的疑点如为法官所采信,则由此而生的法律优势归于被告。

此外,法官要把被告定罪,也是要在超越合理的疑点的基础之上,法律准绳颇高。

当然在普通法之下,尚未被法官正式宣告罪名成立(定罪)者,即使已被宣判为表面罪名成立,在法律眼中也还是被视为是无辜的。

无论如何,在法官有关宣判纳吉表面罪名成立的判词摘要里,已然看到好一些有关源自1MDB或以1MDB名义借贷的款项在经过国外一番“周转”后,辗转流入纳吉在本地银行的私人户头中,而其中至少一部分是被支出予一些政党或与政治有着千丝万缕的个人或机构的现象。

在近日,反贪污委员会应该是根据所收到的情报,在好几个所谓“安全屋”里搜出许多现金巨款。

据说是一些政商勾结包办项目的回扣,也据说牵连到某位目前在野的重量级政治人物,也已有一些与其有关的人物被捕、被控等。

各界也屏着气息,看是否又会有一条政坛大鱼落网。

这两起案情完全无关的案件发展,如果从略微宏观的角度来看,可能还是有一些相似之处的,即要在本地政坛上叱咤风云的政治人物们,看来还是需要有着一大笔款项来“运作”政治活动的,才能期望彼等的政治发展前途有着希望。

假如不是如此,政治人物如有或如欲大手笔的涉贪,大可与行贿方安排所有贪腐所得款项就直接在好一些世界上的洗钱天堂里过账、存放即可。

等到退休后,方到当地或其他世上适合富贵式颐养天年而与本地又无引渡条约的退休胜地去当寓公,一方面慢慢地在国外提取该些不法所得来维持体面的生计,另一方面又可在当地风光旖丽的湖畔喂徐徐而来的天鹅,身心舒畅,又何乐而不为呢?

民主面对各层面挑战

但是,如在本地般的发展中国家里,如果要搞选举式的民主,让民众选出政府与领导人,其情操固然高尚,但至少要面对两个跨越政治、经济与社会各个层面的挑战。

其一是有关系到选民,至少是很大部分选民及本身的贴身需要以及政治认知。

顾名思义,发展中国家就意味着国家还需要发展,换句话说这些国度一般民众还需要为生计而挣扎,而不是如发达国家里的民众般有着各种优沃的社会福利,就算没有工作都有政府养着。

所以,说白了在发展中国家里,许多民众(也就是选民)也就很自然地希望哪怕是民选的领袖得以派发现金或物资予彼等,而且是越多越好,无形中成为领袖与这些选民之间的不成文政治契约,也就是所谓的“我帮你、你帮我”。

但公家的资源又很有限,所以无论是在朝或在野的政治人物,都必须有许多的现金或近乎现金的款项在本地“傍身”,以备不时之需,得以随时在自身的选区或(如有全国政治野心)更大的范围派发予民众。

这是一项政治现实,不是个人主观意志得以转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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