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

两英雄 一迟暮一强悍/陈俊安

爪夷风波中,民主行动党老将林吉祥出来为党辩护,指已争取到教育部把“三要”改成“三不”,即不强制、不考试、不学习。从必修课变成选修课。

他还出示证据,指现有的华小五年级国文课本,其实爪夷的缺口(前朝的错)早已被打开,辩称该党被指责“打开华小变质的缺口”是不公平的——问题是,既然“缺口”已被打开,你就任凭“缺口”扩大吗?还是努力想办法堵住缺口?



林吉祥还大谈“我国是多元种族国家,存有中国、印度、回教和西方文明。若以上述几种文明的优点建立起新马来西亚,我们才能出人头地。”话说得铿锵有力,但走出隔阂,要融合,难道不是双向的么?难道只有华族必须学习“别族文化”?

融合须双向

无疑的,林吉祥在行动党里,与过世的(日落洞之虎)加巴星一样,是反对党内战斗力超强的战将!曾经在5任首相(敦拉萨、胡先翁、马哈迪、阿都拉、纳吉)任内担任反对党议员或国会反对党领袖;他在内安法下两次坐牢,1969年坐了18个月,1987年“茅草行动”坐了17个月;他被誉为“民主改革之父”,举凡重大的政治事件,像天后宫华小高职事件、净选盟、红泥山稀土污染事件、反内安法、支持烈火莫熄,以及揭露政府贪腐事件,几乎都可以看到他的身影。

然而,英雄毕竟会迟暮。如今的林伯伯,强悍不再、辩护无力,甚至糊涂至此,还大谈什么“行动党没有背叛华人,也没放弃建立新马来西亚的宗旨,即团结、自由、公正、卓越与廉正。”——华小问题迫在眉睫,还奢谈其他什么?



对比两个英雄,马哈迪虽迟暮,行事仍然强悍,捉纳吉、放行莱纳斯、撕罗马规约、拒承认统考、维护极端教长、斥董总种族主义。他把大马来主义发挥得淋漓尽致。林伯伯呢?只得个“英雄迟暮,糊涂狗熊”的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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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林吉祥父子郭素沁“表亲论”案胜诉 茜蒂玛丝杜拉需赔75万

(吉隆坡4日讯)民主行动党元老丹斯里林吉祥、主席林冠英和士布爹国会议员郭素沁,起诉伊斯兰党甲抛峇底国会议员茜蒂玛丝杜拉的“表亲论”诽谤案胜诉,因此答辩人需赔偿3人共75万令吉的赔偿金。

高庭承审法官拿督郭树顺作出判决后,谕令答辩人分别赔偿林吉祥30万令吉、林冠英25万令吉和郭素沁20万令吉。

法官还规定,如果答辩人未能在期限内支付赔偿金,则每年需额外支付5%利息。此外,答辩人也受促,分别向3名行动党领袖支付2万5000令吉的律师费。

法官裁定,茜蒂玛丝杜拉于2023年在登嘉楼甘马挽发表及在社交媒体上传播的有关言论属于诽谤,且缺乏证据支持,因此其行为是出于恶意,且不接受她以“公正评论”作为辩护理由。

茜蒂玛丝杜拉于去年11月4日在登嘉楼甘马挽一场演说中,指控林吉祥、新加坡已故建国总理李光耀和前马共总书记陈平三人是有血缘关系的表兄弟,而林冠英妻子周玉清则与郭素沁是亲戚关系。

去年11月27日,林吉祥、林冠英和郭素沁入禀法庭,起诉西蒂玛斯杜拉诽谤。

此外,茜蒂玛丝杜拉也面对警方的刑事调查,警方援引刑事法典505(b)条文与1998年通讯与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调查她。

刑事法典505(b)条文阐明,任何人发表、刊登或传播意图引起公众恐慌的声明、谣言或报道,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两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至于通讯及多媒体法令233条文则禁止任何人引起公众恐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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