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

为保住饭碗,我不介意/江振鸿

刚过去的槟城96小时大制水,有多家工厂因为不能运作,而暂停作业,却被人力资源部警告不可强迫员工请假或扣薪。

其实,一家私企尤其是工厂一天的运作,营运成本是巨大的,除了员工的薪金之外,尚包括水电费、员工厂巴运输费、员工伙食津贴等。

所以,一旦生产力无法形成经济效益,当天的运作可谓亏本。

所以,多年来,据知一些企业在佳节期间,因为可预测的超低出勤率(很多员工请假),一旦运作也将无法形成经济效益,索性从善如流来个普天同庆,在佳节非公假的前夕或佳节后的数个工作天暂停作业,当然所有相关的员工都得被扣除年假。

这都不曾是大问题,大部分的员工都何乐不为,因为能在佳节期间获得额外的假期陪伴家人或出游,不必乞求上司批准年假。

被扣除年假代价低

此外,每当经济放缓,订单疲弱时,不少企业都会在特定工作天暂停作业,以节省营运成本,让相关企业能撑得过这段淡季,而员工所需付出的代价只是区区的被扣除年假。

须知,公司企业一旦撑不过此难关,面临倒闭时,届时员工面对的是远比被扣除年假更为严重,轻则减薪重则裁员的后果。

更何况,员工的年假也不是白白被扣除,因为在这段公司暂停作业期间不用上班的日子,得以在家陪伴家人。

此外,被各国视为“经济救星”的外来投资,在必要时,是比我们想象中更加无情的,因为这些外资并没有为我国提供工作机会及促进经济发展的义务,一切都是利益使然。

他国营运成本廉宜

在我的职业生涯中,经历了数次外资客户关闭在我国的办事处,裁退其本地员工,完全撤离我国的事件。

这些外资撤离我国,并不是因为其在我国的业务不赚钱,而是能在其他国家获得更高的投资回酬(营运成本较低)。

所以,为了留住这些外资,不少外资企业的本地团队们,往往都得绞尽脑汁要“整靓盘数”,包括在没有经济效益的工作日暂停作业,来降低营运成本,以向这些外资的总部证明其在我国的投资回报率是不错的,并可借此争取更多的本地员工福利,包括花红及加薪。

其实,所谓强迫员工请假之所以会成为一项课题,是因为有不少员工往往把自己放在公司的对立面,而忘了员工及雇主的关系是唇齿相依的,以致他们不能体会雇主暂停作业,员工被扣除年假背后的用心良苦。

最后,为了保住饭碗,我不介意少了一些年假来出席六婆的表姐的丧礼。

为了能获得花红,我也不介意少了一些年假来出席三姑的表哥嫁女儿的婚宴。

为了能获得加薪,我更不介意注意健康,以免生病时,病假却用完了,得用年假来顶替。

反应

 

商法律

请年假兼职遭解雇,有错吗?/刘健辉

商法律|刘健辉(执业律师)


问:针对日前一篇新闻报道,内容是说“一位员工因为请年假做兼职被公司发现而遭到解雇了”。该名被解雇的员工提起:“请年假做什么事情不是应该让员工自由决定的吗?要度假、要睡觉甚至做兼职都可以,不是吗?”相信许多人都对员工观点产生共鸣。

 

坦白说,经济不景气,许多人都想过利用年假兼职赚钱,在这情况下,倘若我真的利用年假兼职,雇主真的能合法解雇我?

答:年假,是带薪的假期(通常是要以累积的方式计算的)!换句话说,也就是以工作的时间长短来计算的。根据1955年劳工法令第60E(1)条文,公司必须给予员工以下的基本年假:

1、工作少于2年:每一年不能少于8天的有薪假期;2、工作2年至5年:每一年不能少于12天的有薪假期;3、工作5年或以上:每一年不能少于16天的有薪假期

我相信很多雇主和员工之间的工作合同都会清楚提到,员工享用年假或有薪假期的权利甚至是一些申请年假的规定(比如说:必须得到公司批准等等)。虽然说有薪假期是法定(STATUTORY REQUIREMENT)的权利,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员工可以随时随地或可以自动的使用他们的有薪假期。

首先,员工必须在得到雇主的批准后才能使用所累积的假期,如果员工没有得到公司的批准并且擅自缺席工作,那么雇主有权力终止该员工的工作合约。

在现实中,雇主是有权力控制或管辖员工到底在什么时候可以使用这种假期。

公司合约最终定案

一般上,雇主可以根据种种合理的理由来自行决定是否要拒绝员工休假的申请,这些原因可能包括申请休假的通知不足(比如说:明天要休假但是今天才申请)和申请休假的程序错误(比如说:没有和直属上司申请)等等的原因。

但是,一旦有薪假期或年假已获公司批准,那么这是否代表雇员可以在年假期间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和不受公司约束?其实不是的!

虽然马来西亚1955年工作法令或其它法律没有赋予“有薪假期”或“年假”一个法律定义,也没有任何法律去规定员工必须在年假期间在家休息或去旅行……换句话说,员工是可以在年假期间去从事自己喜欢的事情而不受公司约束。

但是,身为员工千万不能忘记在享有年假期间你仍然是公司的职员,你所签署的工作合约依然生效。也就是说,如果你的工作合约已经规定你不能未获得公司同意下兼职,那么你也必须遵守该条款,毕竟这是基本的合约精神。

建议与公司商讨

如果你的工作合约真的有这么一个条款,我认为你是不可以利用年假从事兼职,除非你的雇主同意。

其实,如果你所做的兼职与公司业务无关,你也能证明该兼职不会影响你的全职工作,我建议你不妨和公司商讨兼职这一件事,那么就可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了!

*读者有任何商业法律咨询,可直接将问题传至:[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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