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

亏空手法有迹可循/胡逸山博士

我国政坛变天了一个多月,不但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丑闻持续发酵,其他一些呼之欲出的前朝政府机构弊病与“问题”交易也接踵而来。不过根据已公开的一些资料显示,彼等的“掠钱”手法也还是有迹可循的。

这些“痕迹”,有些可能还是参照本地近代史上的一些“自肥”手段,只不过现在五花八门的金融工程更为“先进”,也更为“跨国”了一点而已。比较年长的读者可能还记得上世纪80年代的“合作蛇”系列丑闻吧?那时合作社运动如火如荼,其原旨还是好的,主要就是聚合众人的存款进行一些投资,然后把回报作为利息分给存款人。



但问题就出在人性的邪恶与狡猾。那时,一些看似在政商社团里有头有脸的领袖纷纷成立合作社,然后登高一呼众人存款,並答应以相对其他传统金融机构(如银行)较高的利率。这些之后被贬称为“合作蛇”的领袖如意算盘,是把存款投入当时火红的股市炒作,由此得到的回报一方面也“回馈”于合作社存款人,但更大部分是得以摄入这些“合作蛇”自己的口袋。如果股市持续上升,那么这类“偷龙转凤”的做法还是可以得逞的。

但不幸遇上当年的股市崩盘及经济不景气,如此被挪用的存款短时间内蒸发掉,没办法被填回来充数,所以整个合作社丑闻才爆发出来,“合作蛇”们纷纷因亏空公款或失信锒铛下狱,一时令人哗然。

亏空资金算作国债

而最近浮上台面的一些疑似丑闻,看来基本手法也颇为相似。当然这次“存款人”不再是普罗大众,而是前朝政府。后者通过举债、超低地价等手法注资入一些好像是“类主权基金”(quasi-sovereign funds)的机构。一些甚至在该些机构里没有名分,但明显是与时任最高层领导或其亲属的关系密切者,竟得以挪用这些资金在国际上多番“洗刷”后辗转用来购买多不胜数的资产,从地产、珠宝、名画到游艇等,令人咋舌。不过后来整宗丑闻爆出来,主要应该是填不回数额。

这些填不回的数额,看来最后还是要由本地纳税人买单。这是因为前朝政府竟为这些资金已被挪用来自肥的债务做主权担保,也就是说如该等类主权基金机构还不起债,即由政府财库来还!如果此等债务的确用在公共设施或战略投资,即使投资失败,由政府承担相关债务还是说得过去的,按照国际通例也不计算为国债的一部分。但问题是就如目前世界各国所公布、但被前朝政府视而不见的事实清楚表明,这些债务是被亏空的,所以现任政府只好把这些债务算作国债,能追回多少填数额也就尽量追,剩下的只好大家勒紧裤带慢慢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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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1MDB案25控状表罪成立 法官:纳吉获巨款“故意无视”

(吉隆坡31日讯)高庭法官拿督柯林指出,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在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洗黑钱和滥权案中,对获得的巨款“故意视而不见”。

他昨天在纳吉被控4 项滥权以获取近23亿令吉1MDB资金及21项洗黑钱罪状,在宣判时说,纳吉当时理应调查其大马回教银行户头所获得的6 亿8100万美元巨款,然而对方却“故意视而不见”。

知汇款源自非法收益

他在发布给媒体的41页书面判词摘要中指出,控方基于证人的供词,成功举证证明纳吉知道其尾数为“694 ”的大马回教银行户头所接收的汇款,是源自于非法活动收益。

他说,基于纳吉的上述户头在2013年获得总值6 亿8100万美元巨款,纳吉随后归还其中的6 亿2000万美元。

“被告(纳吉)应采取适当措施,以鉴定有关资金是否源自于非法活动收益,但他没这么做。”

柯林也提到,证据显示,纳吉收到的资金实际上并非来自沙地捐款,而是如控状中所指的,即源自于被告的行为和既得利益。

吕爱霜证词成关键

他说,第50名控方证人1MDB前法律顾问吕爱霜供称,她2015年在伦敦的某个时候遇见在逃大马富商刘特佐,也见到了纪国添(刘特佐的同伙)、拿督三苏(Ihsan Perdana 私人有限公司董事经理)和施传班(译音,一马人民基金会项目主任)。

“根据第50名控方证人指出,她听到刘特佐指示纪国添准备一封沙地王子的信,以确认汇入的钱是来自沙地捐款。”

他指出,第50名控方证人供称,根据三苏向刘特佐查询,汇入被告户头的资金是来自1MDB,她也看到纪国添正在准备上述的沙地捐款信。

他说,这提出了合理的推断,即这些信件是可疑的。

滥权收贿23亿

现年71岁的纳吉面对4项利用本身职权从1MDB资金收贿合共23亿令吉的控状。

他被指于2011年2月24日至2014年12月19日之间,在隆市拉惹朱兰路的大马回教银行分行(AmIslamic)犯罪,抵触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23(1)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下的第24(1)条文治罪。

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长达20年和罚款贿金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21项洗黑钱控状指出,纳吉于2013年3月22日至2013年8月30日之间,在同一间银行犯罪,所涉金额相同。

他被控抵触反洗黑钱及反恐怖主义融资法令第4(1)(a)条文,罪成者可被判罚款最高500万令吉及监禁长达5年,或两者兼施。

联邦法院在2022年8月23日驳回纳吉的最终上诉,维持他挪用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的罪成裁决,他也在当天被送往加影监狱服刑至今。

纳吉在2022年9月2日提出特赦申请,最终获减刑,刑期从12年减至6年,罚款也从2亿1000万令吉减至5000万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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