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

互赠轮椅谁比较无理?/王介英

日前教育部长宣布,政府批准增建10所新华小、并搬迁另外6所,由马华统筹统办。涉及的这16所华小将落户柔佛与雪州,槟州一所也没有分到。这令槟州首长十分“不爽”,可是不知什么原因,他没有责问教育部长,却去向马华“开炮”,还扬言要送马华总会长廖中莱一台“轮椅”,让他走完承认统考文凭的“最后一里路”。

第二天马华槟州组织秘书陈诠峰率众,推着两台“轮椅”到槟州双溪育收费站声言要“回赠”给行动党,并质问行动党何时才兑现大选前许下的“废除双溪育收费站的承诺”?



有一句英文谚语说:“住在玻璃屋里的人,不要乱丢石头”。华文谚语里也有一句说:“剃人头者,人复剃之”。人非万能,焉能事事尽如我意?自己若有缺点、有把柄落入别人手中,那骂人时可要思前想后,以免让人家有 “以牙还牙”、“以轮椅还轮椅”的机会。

利惠华教应同欢

马华的魏家祥说,增建与搬迁华小是马华、民政与华教团体一直在努力的事。这次的10+6,是他们费了一年多调查、探讨与争取下取得的成果。

不知林首长坐上大位后,有没有做过这方面的努力?如果没有,岂能期待别人园子里的榴梿会掉入你家后院去?更不应见到人家的榴梿园掉下10个“猫山王”、6个“D24”,就心理不平衡,说三道四,还节外生枝牵扯到承认独中统考文凭,莫名其妙地要送人家“轮椅”。



人家没有冒犯你,你却无端端诅咒人家“脚有残疾”,须坐“轮椅”才能行动,你什么意思?身为一州首长,岂能这样没有“口德”?所以,虽为“互赠轮椅”,林首长“赠轮椅”无理,陈诠峰“回赠轮椅”,情有可原。

如果林首长真的那么关心华教,那么10+6这项“利惠华教”的喜讯,即使不落户槟州,他也应感到高兴,应该与众人“同欢共庆”才对。这次分不到“红利”,就等一下次吧!何必大动肝火,说什么今后槟州“华小、华中、独中的校舍要“建峻”后,土地才能割名”?这岂不变成意气用事,迁怒无辜吗?

应向陈志勤看齐

你若有“不爽”的充分理由,那就去找教育部长“开炮”、理论。怎能如此不顾身分,尽耍“顽童斗嘴”、“泼妇骂街”的把戏?当一州首长当成这个样子,实在“太丢脸”了!

再说10+6的宣布,雪州火箭人所说的那一类“建了才说,何必邀功”的话,也让人嗅到“酸溜溜”的味道!反正是对华教好的“好事”,说一句“乐见其成”不就了结,有必要大唱反调,质问这、质问那吗?倒是魏家祥说的那句:“华教事业大家一起做,不必分朝野”,听起来有气度、有胸襟、有道理!

一位前社阵党员,也是今天火箭的铁杆支持者告诉笔者,他很怀念“反对党先生”陈志勤的风范。他认为火箭领袖应向陈志勤看齐,对政府做得不好的事要批,做得好的要赞!华教问题如此,财政预算案也一样。

王介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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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纳吉特赦令附录是否存在 魏家祥促安华正面回应

(吉隆坡14日讯)有关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特赦令附录是否真的存在一事,马华总会长拿督斯里魏家祥博士要求首相拿督斯里安华正面回应,向民众解释清楚,而不是继续顾左右而言他。

他表示,人民已厌倦政府的花言巧语和缄默,如今只想知道一个肯定的答案。

他也批评安华以可能妨碍司法为由拒绝回答的做法,令民众无法判断,政府是否有遵守前国家元首的谕令。

魏家祥今天在社交媒体上传一段影片,向政府和安华喊话:“有就说有,没有就说没有。

“这问题在3月7日提出,已经240多天了,如今才抛出可能构成藐视法庭的问题。”

他强调,他尊重前国家元首的最终决定权,追问特赦令附录一事并非是要挑战国家元首和法庭的地位,也不是要妨碍司法,反而是那些违反和藏匿元首谕令者,才是滥用元首和法庭名义的人。

“为什么说他们滥用法庭(名义)?因为他们只要回答有或没有特赦令附录,法庭就无需审讯了。”

魏家祥也表示,若不存在特赦令,政府就应该提控和对付那些造谣者。

另外,他指出,禁止在法庭外讨论案件的规则不适用于我国,因为大马的司法体系已经废除陪审团制,法院判决完全是由专业法官作出,不会轻易受到外界舆论的影响。

魏家祥举例,纳吉的SRC贪腐案件诉讼期间也在法庭外引起热烈讨论。

2022年8月23日,纳吉因在SRC国际公司挪用资金案中被判滥权、刑事失信和洗黑钱罪名成立,遭判处12年监禁并被罚款2亿1000万令吉,目前正在加影监狱服刑。

今年2月,特赦局宣布将他的刑期减半,预计纳吉将于2028年8月23日获释,罚款则减至5000万令吉;如果他未能缴清罚款,则刑期将延长一年至2029年8月23日。

然而,有消息指出,前任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曾经发布一份附录,谕令允许纳吉在剩余的刑期间居家服刑。

纳吉已经针对此事申请司法审查,要求政府确认并执行这项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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