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

从冠病谈租约存废/林国强

商家(除了必要服務业)在行动管控令期间,都无法营业。

在管控令实施后,营业场所的租戶,都没有使用所租的营业场所。



因此,这引起了一个课题,即鉴于管控令与冠病的爆发,租户是否有权利终止租约?

这篇文章讨论的是一个因2003年非典型肺炎(简称“非典”)而影响到租约的香港真实案例:Li Ching Wing v Xuan Yi Xiong [2003] HKDC 54.

案情简要:

Li Ching Wing (简称“房东”) 是一个位于香港九龙公寓楼,一间单位的屋主。自 2002年起,该房东与Xuan Yi Xiong, (简称“租客”) 签订了一份为期两年的租约。当非典于2003年爆发,香港的卫生署发布了一个为期10天的隔离令。

在这种情況下,该租客有长达10天无法使用或留宿在该单位。



该租客以隔离令为由,终止了租约。该房东则以非法终止租约为由,向该租客提起诉讼,并要求赔偿租金余额。

法庭裁决:

香港法院裁定,尽管该租客因香港卫生署所发布的隔离令,而需撤离该单位10天,但这为期2年并还剩15个月租期的租约,尚未导致租约无法履行。

与为期2年的租约相比,10天的隔离令相对而言微不足道。法院认为,“尽管非典可以说是不可预见的事件,但合约里的权利或义务并没有明显的改变”

结论:

行动管控令可能持续1或2个月。因此,租户是否有权利终止租约,大家需要考虑到以下的2个重点:

1.行动管控令期限与租约期限相比,差别是否很大(以上的案件:租约的期限为2年,还剩15个月的租期,法庭认为,该租约不受影响);

2.租约里的权利或义务有没有因为行动管控令,而明显的改变。

反应

 

问诊室

屋主不合理扣押金/张玮真

问:

您好,

我们以公司的名义租住了公寓已经有4年,现在租约到期,屋主要求我们搬走,我同意并归还了钥匙。

屋主最初承诺在两周内退还我之前支付的押金,但后来却声称屋子需要进行一些修补工作,涉及维修费用总共9000令吉。但他不让我看维修费的收据,也不愿意退还押金。

我曾去仲裁法庭询问,但他们表示无法协助,因为租赁是以公司名义租的。

我有租赁协议的备份,押金总共是1万1000令吉。在我搬离前,我还特地安排了专业的清洁公司彻底打扫了整个公寓。

我想请教,在这种情况下,如何才能成功索回押金?还有什么其他法律步骤或措施可以采取吗?谢谢。

明光

答:

你好,

由于你的案例牵涉租约的纠纷, 法庭会比较合适。你可以先聘请律师出律师函索求押金。

如果他不领情,你可以把他告上法庭。

反应
 
 

相关新闻

南洋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