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

优惠税务鼓励华团回馈社会/南洋社论

《南洋商报》报道,一些社团组织因为缴税的问题,引发运作资金被“卡着”的困境。

社团的这个老问题一经曝光,引起华社团体反应,各个组织的领导众口一词,认为政府应该拟定全新的社团税务措施,包括豁免或降低征税率,让社团在财务规划方面有更宽松的空间,更能善用资源,推动有利社会或会员的活动。

根据所得税法令条文,应该缴税的社团组织是依据收入而分为两大类:即有商业收入,如会所礼堂出租所得租金,或是有关社团有其他产业所取得的商业收入,包括投资计划收入在内等。另一类则是社团组织的定期存款利息,也列为收入而需征税。

社团缴纳的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缴纳率一样,介于0%至30%之间,对一些拥有大量资产的社团组织,每年的缴税额是相当沉重的负担。

众所周知,社团组织基本上都是非营利机构,社团的行政、举办活动等等的开销,向来是依赖社团本身筹措,征求对象也是熟悉的企业界和热心人士。

在马来西亚,献身服务社团的人士虽然很多,但国内社团组织更多,长年累月的捐献,对社团领导或热心人士而言,虽然是难以推卸的社会义务,却也是沉重的个人经济负担。

一些慈善团体或庙宇通过主办宴会、捐款、香油钱等的收入维持组织的运作,推动慈善福利事业,这些团体虽然有部分获得免税的便利,但为了鼓励社会团体推行更多造福民生的慈善福利工作,豁免税务的便利范围,还是有必要加以扩大。

当前,我国社团组织推动的社会福利活动,已经不单囿限在本身的族群,许多慈善团体回馈社会的工作已经深入到各个族群之间,也相等于协助政府解决了一些社会群体所面对的民生困境。

这些慈善团体向民众筹措的捐款得来不易,金钱的使用也都公开与透明,惠及社会而不涉及个人的利益输送,政府在税务方面的豁免或援助,也可以体现政府表扬或感激这类型社团对社会群体的贡献。

对许多拥有大量产业,达到以会养会甚至成为有丰厚收入的社团组织,税收局还是必须考虑提供优惠的征税措施,鼓励这些财务雄厚的团体,推动更多利惠民众的活动。

社团进行慈善活动的捐款,虽然可根据所得税法令第44(6)条文,向财政部申请免税地位,但根据许多社团组织的反映,申请免税的程序非常繁琐,需要满足很多条款,致使许多有意申请免税的社团组织打退堂鼓。

政府机构的行政职责是给人民提供方便,而不是利用苛刻条件,为难为社会服务的团体。

当前,马来西亚约有9000至1万个注册华人社团,华团按规章不能直接参与政治活动,但作为华人社群的代表,华团在关系华社的重大课题上往往能够通过沟通与协商,调节政府施政所引发的各种问题,成为官方与民间的桥梁与润滑剂。

社团组织的存在,从早期的服务小众扩大到对整个国家社会层面的建设发展,已经形成一股强大的推动力量。

政府有必要正视社团组织对国家建设发展的功能,提供更多的援助与方便,让这些团体的力量有效发挥,强化国家社会发展,利惠大众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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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添泉:确保合法合规 未注册组织速登记

(亚庇19日讯)大马华总总会长丹斯里吴添泉呼吁尚未向社团注册局注册的组织,都应该依法进行注册,确保一切会务和活动符合法规,合情合理。

他揭露,国内有一小撮的地方性组织,包括一些休闲体育、慈善福利或宗教等,并没有向社团注册局注册,如此除了犯法,另一个大问题便是无法有效和透明的展开财务交易和来往账目,缺乏透明度的管理和公信力。

吴添泉也是沙巴中华大会堂总会长,他是出席该堂主办、拉曼理工大会协办的“社团法令精英培训课程”主持开幕致词时发表谈话。

社团名义开银行账户

他说,注册社团主要好处是可以社团名义开设银行账户,委任信托人,以组织名义接收公众、政府或企业界的捐款或拨款,而非使用个人账户,避免任何可能出现的涉嫌滥权或徇私行径。

“注册社团才具有一定的约束力,专业化、透明度和公信力!”

吴添泉说,统计显示,在我国已注册、并不包括政治在内的非政府组织共有9万5694个。

“至于涉及华团的组织则占约1万个,同样分布在上述各领域中,多来来在华社各司其职且百花齐放。在如此庞大的社团网络中,要如何确保社团的合法性和合规性,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显得尤为重要。”

他说,从2021年至2023年期间,国内共有1万4307个社团遭社团注册局撤销注册,当中也包括了华团组织在内。

他说,注册被吊销的原因很多,但一般上主要是涉及到未能在指定期限内向社团注册局提交年度报告,因为这项常年报告也是召开年度会议或会员大会的证明文件与报告。

他呼吁国内华团,

筹委会主席兼沙华堂第一副会长陈鼎元表示,主办这项活动最大的目的是在推广社团行政守则及提高相关法律知识,减少程序失误,增加行政效率和维护社团稳定与团结发展。

出席者包括副总会长吴永华和许永赛,中常委陈元福及李威融,拉曼理工大学沙巴分校主任周文婷及参与的约50名来自各社团组织领导人和代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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