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

侵犯人权的“童婚”/关悦涓

性侵犯行为绝不会被普世德道标准所容纳,施暴者本应该受到法律制裁。强奸等于是一种刑事罪,我们绝对同意让强奸犯“获得重生的机会”,但在重生前,他应该为自己的过犯承担后果。

认同强姦犯与受害者结婚,就是鼓励性犯罪,难怪在国会传出的“先奸后娶”论会引起舆论纷纷。如果一天,合法結婚年齡降至9岁,法律规定强奸犯与受害者结婚可免遭起诉,那么我们就置身在法律失序,价值错乱,将不平等合法化的马来西亚。



法律刑罚的目的原本是为了使公义得以伸张,让犯罪者为本身罪行承担责任。性侵者对于受害者施加的暴力岂可以轻易抹去呢?被侵犯对受害者是一生难以磨灭的梦魇,需要一段漫长的辅导。如今沙布丁提议受害者嫁给强奸犯,那不是等于第二度的伤害吗?

活在痛苦婚姻枷锁

9岁女童在“生理和精神上”已适合结婚吗?拜托,还不能,难道9岁的女童不是应该玩跳格子、跳绳、玩家家酒,快乐地在学校学习吗?从巫统打昔汝莪区国会议员沙布丁的“9岁女童适婚论”的争议,我们才如梦初醒地发觉:原来,在过去5年里,我国就有9000宗童婚记录。

很遗憾的,在马来西亚的边缘,有许多女童因被强暴或家贫、被迫在身心未成熟时就嫁人,她们这一辈子活在痛苦的婚姻枷锁里。

不合理的“童婚”一直存在於某些国家中,在黎巴嫩,9岁的孩童就可以合法结婚,满14岁就可在未经父母同意下结婚,这些小新娘大部分来自贫穷家庭,父母为了改善家里经济,强迫孩子嫁给当地有钱有势的人。



当婚姻有了利益考量,这叫女童太沉重。我们有必要维护女性的婚姻权,9岁的女童心智尚未成熟,她们应该在校园快乐地跳房子。儿童被强迫结婚是侵犯了人权。婚姻是神圣的,但在现实生活中,不少女童面临的婚姻是一个恶梦。国家领袖在发表出如此荒谬言论前,要想想9岁的孩童还没进入青春期,她们应该被允许在大马的蓝天下快乐地跳格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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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论

让人愤怒的项链/陈仁杰

一条1亿1650万令吉的粉红钻石项链出现在美国司法部向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追讨滥用公款所购得资产那厚厚的诉讼书中。在社交媒体中,愤怒的网民纷纷群起挞伐。

1亿1650万令吉到底是什么概念?以一个月入3000令吉的上班族打个比方,他必须工作且不吃不喝逾3236年才能存到该笔款项。



换言之,普通老百姓奋斗几辈子可能连钻石的粉屑都无法拥有。

百姓省吃俭用度日

我们不似中国商业大亨王健林般拥有生意头脑,随便就能赚一个亿,我们不似某人般人缘太好,随时都能获得来自中东朋友的捐款,我们也因储蓄数额不多,无法仿效某人用自小存的钱来买戒指,抑或其他名牌奢侈品。

国家经济不景气,政府以国库吃紧为由,开始征收各式各样的税务,包括旅游税、消费税等及一再削减人民补贴,导致人民肩上的负担越来越重,生活压力倍增,只能省吃俭用勒紧裤头的过日子。

因此,当看到这滥用纳税人的钱所购价值连城的粉红钻石项链,怎叫人不血压飙升、不愤怒?若调查持续下去,难保不会有蓝钻石、绿钻石抑或黄钻石项链的出现!



一如往常,内阁成员纷纷对该诉讼书提出各种质疑、总检察长坚称美国司法部没有证据、近期战功累累的反贪会表示不会开档调查,但缺乏证据支持的言论充其量也只是无力的撇清。

良好形象毁之一旦

1MDB风波延烧至今犹如连续剧般高潮迭起。由于疑似涉及种种不法活动如洗黑钱、私吞公款等,世界各国包括美国、新加坡、瑞士等纷纷开档调查后,曝光在众人眼皮下的丑闻越来越多,大马辛苦建立起来的良好形象就这样毁之一旦。

1MDB对大马的祸害不仅局限于国家政局,对经济的影响尤为严重,而人民对政府的信任程度,也不断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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