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

免于恐惧的权利!/陈俊安

首相纳吉挑选在9月16日“马来西亚日”集会上告诫人民:“一旦国家动荡不安,先遭殃的是华社。”民行党的刘镇东马上发声,指首相之言,是“摆明威胁华社,要华社在大选中投票支持国阵政府。”

尽管首相这话听来刺耳,但其实也说中了事实。



环顾周边国家,每有动乱,果然先遭殃的确实是华人。1998年印尼苏哈多政权不稳,示威不断,但不久后暴民就把目标转向华人,烧华人商店,砸抢华人所在区域,形成一股可怕的排华灾难。

越南何尝不是这样?越战时期,由美国扶持的南越傀儡政权不稳时,华人被迫交出若干金条,被驱赶上大大小小的船舶,投奔怒海,从此成为难民,失去了家园,也有些葬身于茫茫大海。

非洲的情况也类似,每有内战,华侨在当地都成了“箭靶”,难逃一劫。

而513的悲剧,就不说也罢,大家心知肚明了。

首相说的固然是事实,但我们怎么看待“一旦国家动荡不安,先遭殃的是华社”的忠告呢?生气?恐惧?还是乖乖作顺民?祈望不要发生动乱?



只想按照意愿投票

换个角度来思考这个问题吧!我们再怎样,也算是个后殖民的民主政体国家吧?既然是民主政体,有宪法保障,那么作为国民的我们,难道没有免于恐惧的权利么?没有免于贫穷的权利么?没有免于被歧视的权利么?没有免于被剥夺自由投票的权利么?

如果答案都是肯定的,为何我们手中神圣的一票,却常常被各种“告诫”、“诱惑”、“欺骗”、“误导”所干扰?不能按照自己的意愿自由地投票?

华社应该质问的是:“什么时候我们才能免于恐惧、免于被歧视、免于被剥夺自由地投下神圣的一票?”

陈俊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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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吉起诉汤姆斯滥权案】丈夫曾任1MDB主席 女法官退审息争议

(布城19日讯)上诉庭法官拿督法依莎退出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要求恢复其起诉前总检察长丹斯里汤米汤姆斯滥权,并索赔190万令吉的上诉审讯。

法依莎是上诉庭三司的其中一司,她决定退出此案的上诉审讯,理由是她的丈夫曾在会计事务所普华永道(PwC)工作。她是针对纳吉代表律师拿督菲鲁斯提出要求她退审的申请,做出上述决定。

另二司为拿督哈欣韩沙和拿督阿兹米阿里芬。

据报道,普华永道曾向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提供服务。此前,纳吉在1MDB洗黑钱和滥权案中被裁定表罪成立,必须出庭自辩。

在今日举行的庭审中,法依莎表示,她的丈夫于去年从普华永道退休。

上诉庭择定12月3日进行案件管理。

较早前,菲鲁斯告诉法庭,上诉方要求法依莎退审。

他说,法依莎的丈夫曾在普华永道任职,即是负责1MDB索回资产和债务管理工作的公司。

同时,汤米汤姆斯的代表律师艾伦葛梅斯表示,尽管索回资产问题与此案没有关联,但基于公正,其当事人不反对这一申请。

法依莎是此案第二名退审的法官。去年10月4日,上诉庭法官拿督阿兹莎以其丈夫曾担任前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的下属,及涉及公共利益为由,主动宣布退出此案的审讯。

纳吉寻求赔偿190万

汤米汤姆斯是在2018年6月4日至2020年2月28日期间担任总检察长。

2021年10月22日,纳吉在入禀的诉状中指出,他在1MDB和国际石油投资公司案中被控贪污、在2009年大马反贪会法令下面对滥权指控,及在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下被控洗黑钱。

纳吉说,他遭提控是汤米汤姆斯预先安排好的一部分计划,这也符合时任希盟政府的计划。他要求法庭宣判担任公职的汤米汤姆斯滥权,及寻求190万令吉的损失赔偿,其中包括支付给审计团队的咨询费。

2022年11月25日,高庭批准汤米汤姆斯的申请,以撤销纳吉提告他的诉讼。

纳吉随后在同年12月22日入禀上诉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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