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

党教分离,理由在哪?/罗汉洲

财政部长林冠英主张政教分离,实际上是要马华与拉曼大学学院脱离关系;他又说难保拉大学院在马华管理下不会变得更差。请问林财长,为什么不可预料在马华管理下,拉大学院会变得更好?

林财长没有说明政党不能办大专的理由,且他又没有证据证明政党办大专就必定向学生灌输效忠于该党的政治思想,所以不知道林财长为什么不允许政党办教育,他总不能单凭个人的喜恶就硬硬逼人政教分离吧?



拉曼大学学院校友会总会主席叶国煌为林财长助阵,他表示已有一群精英校友准备协助母校转型为民办大学。叶国煌没有说明他的“精英校友”是怎样的“精英”,他们曾经协助过党办大专转型为民办大学,并取得杰出的成绩吗?否则又如何肯定他们是大专转型的精英?

马华办拉曼功不可没

如果说他们都是博士,但博士并不等于无所不包,无所不晓的精英,数学博士是数学界精英,但他的汽车坏了,他可能束手无策;化学博士是化学界精英,但他家里的热水炉坏了,他就得找个可能念书不多的电工来“搞掂”。所以,博士绝对不会必然就是搞大专转型的高手,叶国煌口中的精英究竟是何方神圣,敢夸此海口?

说回马华与拉大学院的关系。1969年,华人要建立独立大学,马华反对,独大建不成。过后马华为了缓和华人的情绪,设立拉曼学院以敷衍华社,华社要一块,马华给三毛。



到了1970年代,政府大学实施固打招生制,许多成绩优越的华裔学生被拒于大学门外,家庭经济能力又不能让他们去外国升学。这一来,拉曼学院竟因此歪打正着,成了这些华裔学子“投奔”的对象,拉曼学院以及后来的拉曼大学学院也就造就了大量华裔人才,林财长可以不喜欢马华在这方面的贡献,但这是不可抹杀的事实。

社团办校是我国的“特点”,基督教和天主教会,以及佛教团体都办校,华人乡团也办校,但教会绝不在学校传教。福建会馆、客属会馆、潮州会馆办的学校都用华语授课,不是用乡音,对各籍贯学生一视同仁。

应让叶国煌另办大学

当时巫统为主干的政府也办校,但巫统只须出口而无须出手,它说办只限土著学生报读的玛拉学院,政府就出手办,财长每年拨款足够玛拉开销的预算,现在换了新政府,新政府的财政部长大可不买巫统的账,不拨款给玛拉,但林财长不敢削减玛拉的拨款,对拉大学院的拨款却敢敢一刀切掉。

马华有对拉大学院学生洗脑,以致拉曼生尽都效忠马华吗?没有!相反的,许多出身于拉曼的人却反马华,行动党的拉曼生宰掉马华候选人,所以请问林财长,为何马华必须与拉曼分离,它没有荼毒学生的思想,政党为何不可办校?

今天,民主行动党在希盟的地位远超当年马华之于联盟,所以请林财长发一纸办大专准证给精英济济一堂的叶国煌办民办大学,好让更多马来西亚子弟有机会念大专,别让马华专美,彼此作良性竞争,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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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林冠英:持千万资产 “慕尤丁有能力付140万赔偿”

(吉隆坡13日讯)民主行动党主席林冠英说,国盟主席丹斯里慕尤丁是富人,完全有能力支付法庭下令赔偿的140万令吉。

林冠英反对慕尤丁申请暂缓有关的法庭的申请中,通过宣誓书这么指出,这位前首相于2020年7月的资产申报中,显示有此能力。

他说,大马反贪污委员会公布的内阁成员资产申报资料显示,慕尤丁每个月收入有9万3841令吉65仙,而且持有价值在1000万令吉和1500万令吉的资产。

高庭于上个月8日裁决,慕尤丁诽谤林冠英成立,必须支付135万令吉赔偿及5万令吉堂费。林冠英事后在仍没有拿到赔偿金的情况下,入禀法庭要求宣判慕尤丁破产。

慕尤丁于本周初申请暂缓执行高庭的有关判决。

他说,如果他被判破产,就将失去国会议员资格。

慕尤丁表示需要时间筹钱,并说林冠英的律师两次来函追讨判决付款。

他说,在等待上诉庭对他提出的上诉作出宣判前,他准备先付70万令吉进林冠英代表律师以利益相关者持有的户头。

然而,林冠英认为该提议应该被拒绝,因为它质疑法院判决的完整性。

他说,判决金额虽然巨大,但并不足以构成需要批准暂缓执行的特殊情况。

他指慕尤丁的上诉不会无效,因为判决纯粹是金钱性质的。

高庭将在周一聆听慕尤丁寻求暂缓判决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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