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

再会了,陈凯希叔叔!我们的社会主义企业家/翁书雄

有时,在得知某人去世时,即使不是关系密切的亲人,也会极为悲伤。对我来说,海鸥集团创办人陈凯希就是其中一人,他在2022年2月22日离去,享年85岁。他是德高望重的君子,我自从认识他之后,受他深深影响。

我是在任职财经记者时与他会面。我第一次在他的巴生办公室采访他,原定一小时,却超时至近3小时,因为太多话要交流。我们建立长达20年的友谊。为陈凯希立传的陈圆凤形容,他永远那么谦虚和朴实,“他毫不犹豫帮助有需要的人,行侠仗义救民于水火。现在很难找到有这种素养的人。”

创办公司助支持者

生于居銮的陈凯希语气温和地回忆:“我13岁时,父亲遭殖民政府驱逐回中国。母亲别无选择,也携6名弟妹回乡。大姐、弟弟五强和我留下来,面对未知的生活。我从未忘记母亲慈祥的笑容和声音。她教我‘成为有用的人’,那是我的明灯,在人生旅程中指引我,提醒我避免走错路。也提醒我要成为有用的人,贡献社会和国家。”

他少年生活不安定,青年时加入社会主义运动。他家境清寒,曾试过三餐不继。因他的社会主义观点,1960年代中期被当局拘留8年至1973年。获释后,干过几份粗活,才被一家卖中药产品的公司聘雇。那是他发迹的起点。

他有一份冲动,要创办自己的公司,帮助在斗争中支持他的人。他以鼓励遭受不公平待遇的工人发起罢工而闻名,他要示范老板应该如何对待雇员。

他从约80名劳工运动战友集资16.8万令吉后,海鸥集团于1975年5月1日成立。这个日期清楚象征陈凯希对劳工运动和民众(尤其是受压迫阶级)的持续热爱,更重要的是展示曾是劳工的股东们可尝试改变命运,在商业世界中创造改变。

海鸥精神乘风破浪

有一次,我问陈凯希为何选择“海鸥”,他说:“这个中文名象征了公司和股东渴望体现海鸥的精神,无畏地乘风破浪、翱翔巅峰,就象海鸥在天空展翅高飞。”

虽然他知道前路困难,但是在海鸥推介时有许多企业界大人物出席,点燃了他的斗志。

陈凯希从前东家获得灵感,专注于中药产品,更凭直觉引进“蚕蛾公补酒”,在海鸥精心的低成本设计下成了畅销产品。

从此,海鸥成长为中药、多层行销(MLM)、制药和中医诊所的批发和零售实体。不过,他不忘提倡“取诸社会、用诸社会”的企业文化,确保无论员工还是商业伙伴都没有人被剥削。

40周年派息100%

海鸥于1996年在马交所上市,荣景期间于2015年市值达到12亿令吉。海鸥忠于其社会主义理想,以年年派息丰厚闻名,40周年更破纪录派息100%!

鲜为人知的是,由于海鸥的代理几乎都是马来人,陈凯希甚有远见,最终在海鸥集团下成立分支公司,处理多层行销业务。该公司称为Sahajidah海鸥直销,以区别处理补酒和中药的另一个实体。

有一次,我向他提及,海鸥员工和代理混合了多元种族,在公司的企业社会责任(CSR)努力下,很值得为他们的子女定期举办亲善营,提倡团结和和谐的重要性,避免他们“间隔存在”。他全力支持这个想法,并希望可实现,缔造更团结和和谐的大马。

在陈凯希的知己圈子中,有劳工运动导师、已故拉惹古玛医生,和笔名“东革华兰(警棍)”的国家奖得主乌斯曼阿旺,两人被他视为在失落时照亮人生的明灯,在寒冷中给他温暖。

可惜,很少人知道陈凯希与乌斯曼阿旺的关系,和他对马来文学的推广。他甚至于2014年出钱在吉隆坡市中心办事处设立基金,以管理乌斯曼阿旺作品的版税,并推广他的作品、加强他在我国文化遗产中的地位。

陈凯希有强烈的道德观,言行一致。用无私、正义、值得信赖、好心肠等词形容他都不为过。关于这一点,13年前在北京机场,他主动帮我扛一件行李,我至今仍感震惊。他比我年长27岁,却坚称应该分担我的包袱。

我想,他很乐见我书写马中双边关系,他对中国愈发钦佩,尤其是涵盖了65个国家、最终让40亿人受惠的一带一路倡议(包括“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

我失去了一位朋友,海鸥失去了一位导师。不过,陈凯希已为海鸥的未来做好准备,指导了儿子陈景岗(45岁)稳固接班。永远大度和实际的陈凯希要告诉战友的是:“我毫无疑问,景岗不会走我们走过的道路,他会探索新的道路。”这是一名社会主义者的睿智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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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论

监管网上信息挑战大/翁书雄

我已故母亲经常用这句中国谚语用她的粤语口音来描述一些如果不消灭在萌芽状态就会失控的不幸事件:“小时偷针,大时偷金 ”。这意味着,如果让一个孩子在小的时候偷针,他或她成年后可能会偷金子!

这让人想起一位国家领导人最近的感叹,他说遏制马来西亚的腐败并不容易,“因为到处都有漏洞,腐败和滥用权力已经成为系统性的”。

这些年来我们是如何犯错并允许这种情况发生的?尤其是涉款数亿甚至数十亿的犯罪活动相当猖獗。当然,消费者价格指数的变化并没有对臃肿数字产生影响!

也许在国家追求更大的经济财富的过程中出现了失误,我们允许那些年轻时偷针的人在成年后,去窃取黄金和其他更有价值的东西。适当的治理可以防止或减少不当行为吗?

谈到遏制不当行为,我想起了与马来西亚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MCMC)相关的另一个领域的事情。该委员会是负责监管通讯及多媒体行业的法定机构。它仍然坚定不移地确保事情不会失控,并消除那些利用网络空间制造不和谐的害群之马。

内容海量难监管

在履行职责时,大马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一直维护广大公众的利益,尽管有些人暗示它有时可能有点严厉。但我认为,当涉及到国家利益时,它必须做它必须做的事情。

首先,互联网每天面临的海量且多样化的内容无疑让任何监管机构都感到困难。监管机构常常难以跟上各个平台上大量用户生成的内容。

我们不要忘记信息的传播速度,这使得监管机构很难对有害内容做出快速反应。当一段内容被识别和处理时,它可能已经吸引了广泛的受众。

互联网的全球性也使得监管机构很难在不同的司法管辖区一致地执行法律和法规,因为一个国家允许的行为在另一个国家可能是非法的。我们还有隐藏在匿名或假名帐户后面的(扔石头后藏起手)类型。

大马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虽然承认言论自由是一项基本权利,但也认为这当然不是绝对的。这是以联邦宪法第10(2)条文规定的某些限制为前提的,例如公共秩序或道德,以及旨在防止诽谤的限制。

大马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的立场是,虽然建设性的批评是可以接受的,但也有局限性,特别是当与大量谎言结合在一起时,它可能会构成某种形式的违法行为。 从民主社会的背景来看,诽谤言论的被告和受害者的自由至关重要,最终决定正义的是法律。

解决上述问题时经常考虑的主要条款之一是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该条规定发布虚假、攻击性或威胁性内容,意图惹恼、虐待、威胁或骚扰他人。

此外,马来西亚皇家警察还根据刑事法典的某些条款进行调查,例如第499条规定,发布会损害任何人名誉的指控是犯罪行为,而第504条规定,故意侮辱并意图煽动任何人破坏公共秩序是犯罪行为。

归根结底,平衡有害内容的监管与言论自由的保护并不是一件容易但是微妙的任务。

监管机构必须在防止伤害(仇恨言论、错误信息)和维护个人言论自由权之间作出选择。对于多民族和多宗教社会中的任何监管者来说,这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展望未来,我相信大马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可以做更多工作,明确传达评估内容的准则和标准,并确保其决定是公正且依法做出的。

最近,大马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一直通过马来西亚国家新闻俱乐部和马来西亚新闻学院等媒体相关组织大力宣传数字素养和意识,以展示负责任的在线行为。 

没有人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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