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

刘特佐是否在中国?/刘永山

刘特佐是当今马来西亚政府首号通缉犯,事关他和多宗涉及马来西亚前高官洗黑钱活动有关联,马来西亚政府在海内外一直通缉他,但是一直没有下文。因此,到底刘特佐在哪里,成为我国当下关键问题。

虽然本地媒体只能引述海外媒体在这方面的报道为读者提供一些内幕,但是本地媒体还是可以扮演一些角色。我花了一些时间整理各媒体在这方面的重点报道。

KiniTV引用《华尔街日报》在6月初的报道,指刘特佐去年9月躲过国际刑警的红色通缉令,逃到科威特。

《华尔街日报》根据手上掌握的情报报道,刘特佐在科威特的人脉为他提供庇护,让他躲过美国和大马执法人员追查。该报也指出,刘特佐在科威特的人脉为他带来了新庇护者、新商机和新转移资金的渠道。这些银行负责处理刘特佐好几亿美元资金,包括支付他在美国和英国日益增加的法律费用。

《中国报》在今年6月11日也引述同样的报道,指这些转账交易都是以人民币进行。

今年6月23日,民主行动党白沙罗国会议员潘俭伟和“砂拉越报告”主编克莱尔在一个由科威特保护公款协会和科威特律师公会联办的网络座谈会表示,刘特佐在中国匿藏。

潘俭伟在论坛引用“砂拉越报告”的报道,指科威特当局与数个中国关联建筑公司,即一带一路基金和中国工商银行(ICBC)于2016年至2019年尾,配合处理涉及1MDB数十亿计的款项。

克莱尔在论坛中透露,自己也掌握了几张涉及刘特佐在这段时期,在上海入住六星级酒店的收据。她说:“这笔费用是一名非常有影响力的人支付,所以我肯定刘特佐曾在上海。他们这么做,是为了防止刘特佐在国外的法庭泄露中国政府的资讯。”

难把刘特佐抓拿归案

如果读者不相信这两人的谈话,大家不妨可以阅读《南洋商报》在7月30日封底版披露警察总长阿都哈密的谈话,即刘特佐在澳门匿藏,并称中国政府正在庇护刘特佐。

根据同日《星报》报道,阿都哈密表示所有迹象显示刘特佐身在澳门做生意,他的家人仍可在香港自由行动。

今年9月3日,《中国报》报道警察总长斥责香港和澳门警方,在抓拿刘特佐一事,对我国警方不公平。他甚至批评香港和澳门警方没有给予配合而感到失望、沮丧和伤心。

他表示,早前美国媒体报道,美国律师妮琪戴维斯涉嫌曾任刘特佐的说客,却因为没有依法登记而卷入一宗刑事诉讼。他继说:“不料,这起诉讼案却揭露了刘特佐与中国政府高官的密切关系,这就是为何马来西亚警方很难把刘特佐抓拿归案。”

须和唐先生“深入聊聊”

阿都哈密算是针对刘特佐去向而发言的最高级别政府官员。他的谈话几乎证实各海内外媒体和各界消息人士之前的谈话。

中国驻马大使馆新闻与公共外交处主任唐瑭对此反驳。他说,中国当局确实调查大马警察提供的线索,但没发现刘特佐的踪影。

到底唐先生的说辞是中共的外交辞令,还是真诚之谈?各位读者心知肚明。笔者冀望的是,本地媒体尤其是中文媒体如果有机会,必须和唐先生再“深入聊聊”,或再找阿都哈密或其他更高级别的高官,问问他们到底警方手上的线索或证据到底是什么东西?即使我们抓不到刘特佐,但也大概知道证明其去留的证据到底长得什么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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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捐款由刘特佐负责 纳吉称获沙地国王支持

(吉隆坡12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在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洗钱和滥权案的自辩阶段供称,他与逃亡商人刘特佐的谈话中,刘特佐曾告知他,来自沙地阿拉伯国王阿都拉的捐款。

他表示,这段对话发生在2010年中,即他获颁阿都拉兹功绩勋章后的几个月。

他说,颁发仪式结束后,国王阿都拉在私下接见马来西亚代表团时,“向我保证他将支持我领导一个温和的回教国家。

“当时我明白这笔捐款是为了政治目的和企业社会责任活动。”

纳吉在1MDB洗黑钱和滥权案自辩阶段说,大马代表团成员包括时任驻沙地阿拉伯大使赛奥马、前宗教部长贾米尔和时任外交部长阿尼法阿曼。

他还透露,捐款事宜由刘特佐负责,并且他在大马银行开设了账户,以便接收这笔资金。

刘特佐与国王关系密切

“我并不怀疑刘特佐(关于捐款)的陈述,因为他与国王阿都拉关系密切。”

纳吉表示,时任大马银行董事总经理谢德光(译音)曾于2011年的某个时候到他家,协助办理开户手续。

“谢先生做了自我介绍,并说他带来相关表格让我执行。

“在我们的交谈中,我告诉他预计会收到沙地阿拉伯的捐款,并要求他通知国行。

“我采取这一步是因为我想确保我的户头完全透明。”

从未动用  无犯罪意图

沙地6亿美元捐款全退还

纳吉声称,他从未动用过来自沙地阿拉伯的6亿2000万美元捐款,这笔巨款已被退还给注册于新加坡的公司Tanore Finance Corp以证明其清白,但他却被控违反“反洗钱法”的5项罪名。

他强调,他决定将未使用的剩余资金退还,因为这些资金已不再需要。他解释说,大马银行需要一些时间将其账户中的马币兑换成美元,随后这笔资金便退还给了Tanore Finance Corp。

退还时贬值10%

“由于汇率波动,这笔资金在3月至8月期间贬值约10%,因此退还的金额总计为6亿2000万美元,而非最初收到的6亿8100万美元。”

纳吉今天在吉隆坡法庭接受其代表律师旺阿兹万的提问时,在长达525页的证人陈述中作出以上回应。

这笔6亿2000万美元是纳吉于2013年3月收到的两笔总额6亿8100万美元中的一部分。

据此前报道,2013年3月21日,纳吉的大马银行账户(尾号9694)收到6亿2000万美元,另外6100万美元则于同年3月25日入账。而退还的6亿2000万美元,是他在反洗钱法第4(1)(a)条文第10条及第16至19条指控中的关键内容。

纳吉表示,这笔资金是沙特政府为支持和认可其贡献而捐赠的,并通过指定公司Tanore Finance Corp转账。这些资金主要用于企业社会责任活动和政治用途。为退还这笔资金,他曾致函大马回教银行表达退还意图。

此外,他还特别致函国家银行前行长丹斯里洁蒂博士,寻求外汇兑换及汇款至海外的批准。

“我的所有行为都充分证明了我的清白,且没有犯罪意图。如果我有犯罪意图,我绝不会以自己的名义在国内开设银行账户,更不会主动向国家银行披露资金存入我个人账户的事实。

“更重要的是,我绝不会将6亿2000万美元退还给Tanore Finance Corp,并告知国家银行这笔汇款,同时寻求他们的批准。我的这些行为无不体现出透明度和合法性,但我却因此面临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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