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

原来不只我是Grinch!/周若鹏

我不喜欢圣诞节(其实是所有节日),觉得那些例行祝贺和送礼打乱生活节奏。我很像Dr Seuss笔下创作的Grinch,那是一只青色的怪兽,脾气很坏,因为讨厌圣诞气氛,决心“偷掉圣诞”。

我倒没想偷掉别人的圣诞,只求圣诞不来偷掉我的时间就好了。但原来我不孤独,每每靠近圣诞就会发现Grinch不止我这么一只,比如伊斯兰党青年团长莫哈末卡里尔。



他警告回教徒不可庆祝圣诞,因为违反回教教义,甚至连公开发贺词也不准,不过礼貌上向邻居祝贺一下还是可以的(我想问如果你朋友住隔壁的隔壁,还可以祝贺吗?)。

两教经典不无渊源

他说圣诞有多神论元素,冲撞回教教义,我想有点常识的都知道圣经里没有提过圣诞老人;他那么虔诚,也应该知道两教经典不无渊源。

他这些话听在基督教徒耳里定然不是滋味,但原教旨主义者排他也不是新鲜事,过去每年圣诞都会有像莫哈末这样的人公开发言要和基督教划清界限,莫哈末之流大放厥词之后,就会有另一派的宗教司、一般回教徒民众提出相反论调打脸,这年还是柔佛王族公开发布圣诞贺词呢!一边打圣诞,另一边挺圣诞,这可说是马来西亚特有的圣诞仪式了。



林吉祥说莫哈末卡里尔破坏宗教之间的和谐和包容,但倘若秉持宗教自由的信念,莫哈末卡里尔要怎么诠释他的信仰也是他的自由。

莫哈末说,其他宗教的文化节日只要不涉及信仰,回教徒还是可以欢庆的,比如华人的农历新年。圣诞节其实也可视为基督教文化上的节日,对许多非基督教徒来说,圣诞节的符号就是圣诞老人和礼物。就算你去看好莱坞圣诞电影吧,都在说亲情、友情、爱情,没几部会提起耶稣诞生。莫哈末之流从这个角度去看圣诞,就会少Grinch一点,不会破坏大多数人的圣诞气氛。

文化和信仰分不清

且不要取笑莫哈末狭隘,华人基督徒也不乏文化和信仰分不清的,因为信了基督,突然排斥所有华人传统节日和仪式。你不拜财神我理解,因为基督教是一神论(这样很好,财神有多点钱分给我);不烧香也我也同意,因为这个仪式等于间接承认了佛道另一世界的存在。但清明扫墓追思先祖,只要不烧香应该还是没有冲撞耶稣教诲的;华人新年就更没理由被切割了,难道你被新年歌洗脑过度,以为新年是财神节?

信基督教,不代表你突然白化变了鬼佬。

我曾出席朋友阿南父亲的丧礼,家里只有阿南是基督徒。我见他上香,好奇多问,基督徒不是拒绝烧香的吗?他说:“我是基督徒,我爸不是;他需要烧香,儿子就烧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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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论

政客应讲有道理的话/罗汉洲

房屋及地方政府部在部门举办圣诞节庆祝活动,伊斯兰党青年团副团长莫哈末哈尼夫不满部长倪可敏允许回教徒参与庆祝,莫哈末哈尼夫说,回教徒禁止参与其他宗教的庆祝活动,倪可敏理应知道。

莫哈末哈尼夫可谓无理取闹,回教徒参与有关庆典,都是出于自愿,如果倪可敏禁止他们参与,肯定又有人抨击倪可敏歧视回教徒,这个罪名更不得了。

不向极端主义屈服

针对莫哈末哈尼夫的指责,倪可敏澄清他的部门庆祝所有的节日,包括开斋节,倪可敏也指出当日演唱圣诞歌的部门职员都是来自东马的非回教徒,其中有许多卡达山人,并强调他的部门不会向极端主义屈服。

“不会向极端主义屈服”,这句话说得铿锵有力,连首相署前部长拿督再益依布拉欣也称赞他不惧威胁。但我总觉得倪可敏似乎有点色厉内荏,因为倪可敏连忙澄清演唱圣诞歌曲的是东马人,其中有很多卡达山人。我觉得这是多此一举的解释。

实际上,就算是西马人,不论是华人或印度人,只要不是回教徒都可以唱圣诞歌,佛教徒和道教徒也都可以唱圣诞歌曲,他们对自己的信仰很有信心,知道自己不会因为唱了圣诞歌就会变成基督教徒,所以我认为倪可敏不需强调唱圣诞歌的是东马人。

其实,许多公司在圣诞节前一两个星期已开始庆祝圣诞,讲究的就在酒店举行大食会、抽奖,简约的就订购糕点西饼、炸鸡、沙爹、饮料之类在公司里享用,公司职工不分种族与信仰都出席共享美食,其乐融融。

此外,报章在上周报道,陆军司令丹斯里莫哈末哈菲祖丁上将偕同夫人,在沙巴亚庇某军营与信奉基督教的军人共庆圣诞。

现在谈另一事件,吉兰丹州政府宣布州內餐饮业如欲更新执照,必须先申请清真认证。惟丹州政府稍后宣布,顾客为非回教徒的华人餐饮业可豁免拥有清真认证。

事情顺利解决了,我要谈的是华裔政治人物为华人餐饮业争取豁免清真认证的理由,是否有说服力。

业者成本转嫁消费者

华裔政治人物反对的理由,千篇一律强制申请清真认证会“增加营运成本”及“影响外资”。

然而,“增加营运成本”早已给人驳斥得不成理由了,那是去年9月,回教发展局(JAKIM)建议强制无售卖猪肉与酒精的餐厅需有清真认证,首相署(宗教事务)副部长朱基费里哈山博士极力为这个建议打边鼓,他说拥有清真认证可吸引更多顾客,业者可赚更多钱,所以清真认证对业者有利无弊。

又有人说,每年区区几百元的认证执照更新费,不能构成加重负担的理由,何况所谓羊毛出在羊身上,业者的成本必然转嫁到消费者身上,所以“增加营运成本”之说确实没有说服力。

内阁最终否决回教发展局的建议,理由不是避免加重业者的负担,而是为了公平、公正,因为当时有一些回教学者秉公执言,他们说任何宗教的价值观不可强行实施于其他宗教。

至于“影响外资”,殊不知人家注重的是意识形态,不是经济发展,所以讲这句话也是白搭。

但我们的华裔政治人物可能没有做功课,于是仍然拿出“加重业者负担,增加营运成本”来作为理由,可谓一本通书读到老,哪里能够说服人家?

最后我要讲的是,中央政府已通过的政策,州政府却反其道而行,这种法外立法的事实不足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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