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

反跳槽法令被打脸/谢诗坚博士

土团党针对6名国会议员的“不忠诚”,开除他们的党籍,并按照程序入禀议长,要求将6名议员的议席悬空,以进行补选。

这6人是武吉干当国会议员拿督沙益阿布胡先、江沙国会议员拿督依斯干达祖卡奈、日里国会议员查哈利、话望生国会议员阿兹兹、纳闽国会议员拿督斯里苏海里阿都拉曼,以及丹绒加弄区国会议员拿督祖卡夫佩里。

当土团党向议长呈上函件时,得到的答复令他们十分失望,因为按照土团党的说法,国会已在2022年7月通过反跳槽法令,后来因有国会议员寻求法律漏洞,表明支持首相拿督斯里安华的领导,而不是退出土团党,引起争议。

在修法当时,首相署(法律及体制改革)部长拿督斯里阿莎丽娜指出,若国会议员遭党开除党籍,不会被视为跳槽,除非有关议员选择加入某个政党。

其时,土团党主席丹斯里慕尤丁也以本身在2016年被时任巫统主席拿督斯里纳吉开除党籍,而未失议员资格为例时补充,议员被开除党籍也会有其他原因。因此,慕尤丁不同意赋予党大权,可用开除行动来决定议员的命运。

正因为在今年内,已有土团党议员从4名增至6名向安华表达忠诚,导致土团党一怒之下,对党章做了修改,规定若议员被党开除就等于丧失议员资格。

当土团党修改的党章被社团注册局批准后,土团党认为它已取得“尚方宝剑”,有权决定6名议员的命运。

讵料,国会下议院议长丹斯里佐哈里却持相反意见,认为这6人并未违反联邦宪法的49A条文。换句话说,6名议员也没有违反反跳槽法令,所以不必悬空席位。

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但土团党主席慕尤丁却严厉地抨击佐哈里自食其言,早前佐哈里曾说过:“反跳槽法令是唯一阻止存在危害国家法令的继续存在,不论是反对党或执政党,都必须到此为止”。因此,慕尤丁对佐哈里的解读条文感到愤怒,且加以谴责。

但议长另有看法,它不但仍未调动这6位议员的座席,还把他们当成“亲政府的”反对党。

对此,行动党秘书长陆兆福也另有看法。他说行动党在大选前已针对反跳槽法令进行修改,候选人在选前已了解他们的行为是受到党的限制。可是土团党是在大选后才修改党章,而且他们在大选前也不知道有党章的限制。这是行动党的看法,但议长有自己的看法。

针对此事,首相安华形容土团党自食其果。他说,当年尚担任反对党的希盟有强烈要求,将“被开除党籍的国会议员将丧失议员资格”的条文纳入反跳槽法令中,却被土团党强烈反对。究竟谁是谁非?民众也搞不清楚。

其实议员跳槽之风起于1959年大选后,原本伊党与国家党在登嘉楼组成联合州政府(伊党有12席、国家党有4席,合共16席成为执政党,反观巫统只有7席)。

把账算在安华头上

但在1961年时,政局来个大转变,4名国家党州议员全跳槽至巫统,而伊党有1名议员成为独立人士,另2人跳槽至巫统。这样一来,巫统变成有14席,而伊党只剩下9席,州政权因跳槽落入巫统手里。

另一个例子是在2008年的大选后,原本是民联执政的霹雳州,因有3名州议员叛变(其中两人为公正党议员,另一名是行动党议员),导致政权重新落入国阵手中,也刺激行动党提出要国会通过反跳槽法令。

但在2008年大选后,国阵地位还算稳固,也就不急于支持反跳槽法令的提出。抑有进者,在那个年代,巫统和马华仍不断地争取反对党议员变节,哪有心思反跳槽?

直到2018年大选后,国阵失掉政权,反对党希盟抬头,才引发巫统对反跳槽法令感到兴趣,而有了2022年的修宪。

今天的土团党事件长远来说,对希盟甚为不利,因为不论是议长权力过大或背后有安华“干政”之嫌?其结果是人民会把账算在安华和团结政府头上。

下届大选,执政的政党就没有这样幸运了。换句话说,经此一闹,最终吃亏的还是联合政府,且莫视而不见。没想到反跳槽法令竟能闹得满城风雨。

反应

 

灼见

【灼见】还不完善的反跳槽法/胡逸山博士

土著团结党6名国会议员因为倒戈支持首相拿督斯里安华及其领导的政府,遭土团党根据事后修改的党章规定,终止党籍,并据此要求国会下议院议长行使反跳槽法下赋予的斟酌权,悬空该6名议员的议席;惟议长却拒绝悬空有关议席,引起议论纷纷。

舆论反弹,主要基于各界以宏观层面来看待反跳槽法制定的原本意旨,却欠缺了在微观层次的理解。

大家可能认为,该法主要的用意,就是要阻止代表某政党竞选而成功当选的议员,通过更换党籍(如从一党跳去另一党,或成为无党籍独立人士)来促成政府的变更,所以就要通过悬空有关议席来切断他们“不当”的政治目的,并维持民选政府的稳定。

如此的对该法宏观认知肯定是很正面的,也的确有其迫切性;到底2020年初导致当时执政的希盟倒台的喜来登政变,主要就是因为希盟的一些议员(来自安华所领导的人民公正党以及当时还是希盟成员党的土团党)变节与反对党一方配合才促成的。

保障跳槽议员权益

然而,反跳槽法的理想虽然崇高,但作为一个遵崇法治,尤其崇尚宪法作为最高法律地位的政体,我国在制定与执行反跳槽法时也还是必须更微观地做出一些相关的宪法调整,方能更为“名正言顺”地执行。如宪法就有保障言论自由、结社自由等政治权利的条文。反跳槽法虽然也涉及修宪才得以制定,但也必须保障“跳槽”议员的上述政治权利,其中也包括持有与党的政治路线相左的政治意见。

因此反跳槽法就出现了一个折衷的方案,即如有关议员“停止作为党员”(意指主动退党),则其议席或会被吊销;但如是某党议员(因不服从党中央的指令等)被开除党籍,则其议席将得以保留。这样的折衷安排也许未尽各界热切希望全面反跳槽的人意,但成熟的政治运作就是要意识到不时会有妥协,才能成就哪怕是只有部分的政治目的。

钻反跳槽法空子

当然,如这6位议员就是巧妙地钻了这个宪政空子,改变了他们的政治立场,但又不肯退出土团党,以免触犯反跳槽法而失去议席。如果土团党正式开除他们,他们就可根据反跳槽法的上述例外,抱着议席一起走。

土团党也只好自作聪明地玩法律文字游戏,通过之后明显刻意修改的党章,来认定这些议员已然自动“停止作为党员”,所以他们的议席应该被议长悬空。

议长应该是认定此举乃为土团党实质上开除了他们的党籍,也就被反跳槽法的例外所涵盖,因此得以保有他们的议席。

各界对议长此决定虽然一片哗然,但反跳槽法的确赋予他如此宽裕的决定议席悬空与否的斟酌权力。不过土团党几乎肯定会入禀法院,寻求司法审核,以对议长的议席保留决定,确认为违法与违宪与否。

这司法程序流程时间应该不会很短,到最终判决结果出来时,在政治上可能只会具有以后的长期判例参考意义,而对国内短期政局的变化影响不大。因为假如议长在政治上“积极”地行使其斟酌权,原则上也可以反手把从政府一方变节议员的议席悬空。至于反跳槽法是否应予修改,那就见仁见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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