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

四海翻腾云水怒/刘泰安

中国近年有句台词“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生气”,可谓新中国缔造者毛泽东的千古佳句“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的搞笑版。

查原来的16字真言乃中国抗日战争和国共重庆和谈时期的指导原则,后来成为中共坚持正义、为了人民和民族利益,敢于打击和消灭一切来犯之敌的斗争口号。



中国通信科技公司华为的创办人任正非的长女、副董事长兼首席财务官孟晚舟,12月1日在加拿大温哥华国际机场转机时被捕,理由是涉嫌违反美国制裁伊朗禁令,有待被引渡至美国受审,举世哗然。

对中国而言,这无疑是美国继发动对华“贸易战”后的另一场“我不犯人,人却犯我”、围堵中国科技发展的“技术战”!

华为在中国虽是一家民营企业,但对中国贡献良多,如今已是全球第一大电信设备制造商。据知,华为从2000年至2015年赚取了外国人1.38万亿人民币,每年给国家纳税逾500亿,以致赢得中国领导人习近平盛赞为民营企业的良心、民族的脊柱。因此,中国政府当然不会坐视不顾孟晚舟事件。

抨加拿大充当美国打手



“人若犯我,我必生气”,中国外交部马上分别向加拿大和美国当局提出严正交涉和强烈抗议,敦促马上放人等,同时警告对方面对严重后果。

中国媒体抨击加拿大充当美国的打手,在未经审判定罪就对一名中国公民手铐脚镣加身逮捕,粗暴践踏其基本人权,侮辱其人格尊严,于法不顾,于理不合,于情不容。

中国官方在12月10日诉诸了“人若犯我,我必犯人”的行动,一口气以涉嫌违反中国国家安全法为由,相继扣押了加拿大前外交官康明凯和商人斯帕弗。即使是“以牙还牙”的报复行为,也比加拿大的做法更合情合理,因为孟晚舟是商界人士,却在第三国加拿大因美国要求而被捕,而她并无触犯加拿大的任何法律;两名加拿大人则是在中国境内活动,因触犯中国法律而被捕。

此外,中国大量的企业在孟晚舟事发后减少或终止同加拿大方面的合作,包括加拿大赖以生存的矿产资源,导致加方5天内就损失了3700亿人民币,首尝苦果。

网上传闻,中国的阿里巴巴和腾讯百度等互联网巨头敌忾同仇,纷纷支援华为,结成战略同盟,将在一年内把美国的苹果和微软赶出中国,并收购他们在中国的企业。

加拿大法院迟至12月11日才批准已被扣押了10天的孟晚舟的保释申请,并且判决高达1000万加元的保释金、接受电子监控、交出护照、不得离开居所等苛刻条件。法院给美国向加拿大正式提出引渡要求的期限,即孟女士被捕日起的60天之内。若美国在明年2月1日前没有提出引渡申请,孟晚舟将重获自由。

美没资格评世界问题

说句题外话,孟晚舟的名字令人想起《渔舟唱晚》这首古筝名曲。乐曲描绘了夕阳西下、晚霞斑斓、渔歌四起、渔夫满载丰收的喜悦欢乐情景,表现了对祖国美丽河山的赞美和热爱。不知孟女士经此劫难,若能全身而退,会否好像她名字寓意那样“归去来兮”,从旅居的加拿大回去祖国定居?

另一方面,美国政府当今推行的“美国优先”政策,其实也是“唯我独尊”和“强权即真理”的霸权主义、单边主义、孤立主义。事实上,美国已先后退出了联合国人权理事会、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海牙国际法院、应对气候变化的巴黎协定、伊朗核问题协议、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跨太平洋战略经济伙伴协定等10多个国际组织或协定,怎么还有资格和道义去评论世界的人权、法治、民主等问题?其实,联合国总部也应早日迁离纽约,搬去北京或任何其他更适合的国家啊!

当今美国、英国、澳洲、纽西兰和日本所谓“五眼联盟”,以国安危机为由,禁止采购华为、中兴等中国厂商的电信设备,似乎在重演1900年“八国联军”侵华战争的戏码,可惜备受百年前屈辱、而今奋发图强的中国,还会轻易任人鱼肉吗?

试想昔日一穷二白的中国尚且有过“抗美援朝”、打败美国对朝鲜侵略的胜仗,今天国富民强的中国又岂无“抗美援华”、反击美国遏制神州崛起的能力?

且看习近平如何体现毛泽东的豪言壮语:“四海翻腾云水怒,五洲震荡风雷激。要扫除一切害人虫,全无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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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财经

美国会推动禁止五角大楼与华为供应商开展业务

(华盛顿10日讯)美国国会议员正推动法案,禁止五角大楼与向华为销售产品和服务的公司开展业务,以进一步向这家中国科技巨头的供应商施压。

据彭博社报道,上星期六(12月7日)公布的美国跨党派《国防授权法案》中,新增条款包含有效禁止五角大楼的承包商向华为及其附属公司销售半导体、芯片制造设备或半导体设计工具。

《国防授权法案》被认为是美国国会每年必须通过的立法之一,因此上述条款最终很有可能生效。

根据法案内容,对华为的限制将在总统签署后270天生效。条款中包括一项豁免条款,如果国防部长认为某项合同对于国家安全至关重要且无其他供应商可替代,可以例外处理。

如果上述条款通过,将对与华为有业务联系的全球芯片公司造成压力。与华为保持业务联系的公司可能会失去为五角大楼工作的机会。根据美国政府问责局数据,五角大楼在2023财年签订的合同金额接近4600亿美元(约20353亿令吉)。

华为长期以来一直是美国制裁的目标,华盛顿已禁止企业向华为出口含美国技术或设备的先进半导体设施,并撤销了英特尔、高通等企业与华为的业务往来许可,但一些国会议员认为这些禁令仍存在许多漏洞。

美国众议院外交事务委员会主席麦考尔说,从2020年11月至2021年4月,商务部仍批准价值600亿美元的出口许可,允许向华为销售商品,而华为早在2019年就被列入商务部的“实体清单”。

新闻来源:联合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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