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

大马人不知的香港己亥事变(上) ——兼答瑜夫/刘永山

我于7月5日刊登在《南洋商报》言论版,题为“港人对前途岂能不忧心?”的文章引起广评论。支持、批评、揶揄者皆有。有一位论者,笔名瑜夫索性直接在标题点名直问我反些什么?

质疑或反对我言论的都提出许多看法。我不敢说我的看法一定正确,也不认为我反中。至于批评我的是“左胶”或“大中华胶”与否,则有大家评论,但是我愿意和大家分享我掌握的客观事实与资讯,然后解释为何我会得出相关的主观立场。



其实不管是六四事件、占中事件、雨伞革命、铜锣湾书店事件、旺角事件、还是最近发生的一连串事件(香港某些舆论甚至把所有相关的事件成为新己亥事变),这些和我们没有直接关系。

既然不相关,为何评论?这是第一个问题。

其实,我针对这个课题前后发表了两篇文章。第一篇则是刊登在6月19日的《中国报》,题为“香港《逃犯条例》引发信心危机”。第二篇则刊登在《南洋商报》,亦是议论较多的文章。这两则文章必须同读,尤其是我在第一则文章最后一段文字如下:“如果大陆政权和特区政府无法守诺,真正贯彻“一国两制,高度自治”的精神,东南亚各国政府及其他和大陆有经贸关系的外商企业,包括各个在一带一路框架下进行的国与国协议,大陆政权和特区政府又如何取信于他们?”

须承担大国责任和风范



这段文字,恰好回答以上第一个问题。中国既要成为大国,必须承担大国的责任和风范。套用一位立场亲中的香港时事评论家刘梦熊的说法,中国共产党必须从强调目标公义、忽略手段正当性、罔顾程序公义,过渡成为一个注重法治、尊重民权以及弘扬程序正义的执政党。只有这样,中国共产党一党独大领导的大陆政权才能在世界舞台成为中外各国尊敬的泱泱大国。

有论者问我,到底我这个毫无相关的马来西亚人,到底不满香港《逃犯条例修订案》里面的什么东西?这是第二个问题。

其实这个问题,我在第一则刊登于《中国报》的文章就稍微提到。我在这里稍加回应,反对该修订案的香港群众不只是一般年轻学生,甚至香港各阶层工商金融界人士,包括许多亲中人士。无奈港府态度强硬,引发一连串的示威游行,导致社会严重撕裂。

诚如香港才子陶杰所言,《修订案》并没有设下追溯期。因此香港工商金融界人士,如果过去任何时期在大陆投资设厂有行贿官员、或在娱乐场所寻欢作乐,或因此冒犯某些人,尔后有人报公安,倘若港府通过《修订案》,那么大陆执法单位是可以通过一系列的法律程序把这些人士引渡上大陆受审。

大家亦不能忽略,香港《基本法》第158条款授权大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基本法》拥有最后法律解释权,意味着港府在《基本法》下修订的任何法律,其最终诠释权归人大常委会。大陆的司法是否独立,大陆是否是一个法制国家,大家心中有数。再加上铜锣湾书店事件的阴影笼罩下,港府强行推动修例,岂能不激怒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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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润发搭德士被拒载 司机呛:不认识

(香港13日讯)香港巨星周润发不仅演技好,戏外还喜欢投资房地产,他在2年前,以1.95亿港元(约1.12亿令吉)出售的山顶豪宅,但这几年一直卖不出去,如今竟然降价了,降幅达到11.4%,掀起关注。

周润发本人朴素节俭、亲民,对于粉丝的要求很少拒绝,也没有偶像包袱,他曾透露过一件小趣事,就是曾被德士司机“拒载”,且司机的理由也让他“深刻检讨”。

他有一次去北京拍戏,抵达已很晚,他想要搭德士赶去剧组,但是德士司机霸气表示,顺路才要载,不顺路就拒载,周润发因为赶时间,直言“我是周润发”,希望司机可以因为大明星而通融,不料司机却回“周润发是谁?我不认识”,周润发瞬间无法反驳。

周润发回忆起这件事,也觉得非常搞笑,让他频频感叹自己“名气不大”。

新闻来源:世界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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