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

如果法官也有KPI/黄利杰

拿督斯里廖顺喜涉嫌打伤3名志愿警卫团团员的案件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热门话题,当事人的身分令整件事情增添了丰富的戏剧性,坊间的谈论重点也自然著重在拥有勋衔者不该知法犯法、勋衔的颁发程序等,以及关于廖顺喜的个人背景与生平轶事。

再三被捕成新闻花絮



但引起我联想的,反倒是剧情最新发展之中的小细节,即廖顺喜在因为伤人案被令以1万7000令吉保外候审之后,随即又因为2014年2月1日及今年10月30日被验出曾服用毒品,再被令分别以2000令吉及3000令吉保外候审,再三被捕亦成为新闻花絮。

所谓保释,是指被捕的嫌犯在接受特定条件(如准时出庭、不离境、不干扰证人或破坏证据)的情况下可获释放的制度。

嫌犯若配合办案、依时出庭,将能悉数拿回保释金;但若期间有违反之前法庭设下的保释条件,则保释金将被没收。

从财务的角度来看,让嫌犯保释能收保释金,还可能将其没收成为法庭收入;若不让嫌犯保释,不仅放弃潜在收入,警局还得承担扣押成本。



这不禁让我突发奇想,如果法官也有营收与成本管理的KPI,他是否会尽可能让大部分嫌犯保释呢?

当然,我不知道法官有没有KPI,也相信应该没有。因为是否允许嫌犯保释,是一件严肃的事情,若嫌犯在保释期间潜逃外国、恐吓证人、破坏证据,很可能影响案情结果,让犯罪者消遥法外,没收的保释金不足以抵销正义的落败,法官更难辞其疚。

不应设定盈利KPI

除了法庭之外,还有许多行业也是不应设定盈利KPI的,譬如医院。试想象,如果医院管理层设定目标,今年手术费与医药费收入要比去年增长20%,眼见期限将到却离目标尚远,医生是否会被迫瞒骗病人,不必吃药的也开药,不必手术的也动手术?

另一个例子是教育,如果学校有盈利KPI、全A生人数KPI、招生人数KPI等等,也会导致辅助课本乱乱卖、补习班乱乱开、学生乱乱收等问题,学生被当成摇钱树。而最近引人发噱的例子,是政府说如果上市企业不符30%女股东KPI,就会公开受辱。

有些KPI是合理的,有些则是违反常理的。同时,要达到KPI也有多种方法,例如企业要提高盈利,可由管理层规划如何降低成本、开拓新客源,而非把责任加在销售员身上,迫使他们剥削顾客利益。

KPI怎样做?还望各大企业谨慎思考。

黄利杰■新闻从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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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论

应设双赢绩效指标/方城

最近,学校换了一批新的行政人员,制定了新的绩效指标(KPI)。除了要求老师们在一个月内必须输入指定次数的学生品行分数外,协助学校管理校园秩序的学长们也有必须达到的指标。

他们每一个人必须在学校进行突击检查时,抓到至少一个犯规的人,否则就是不达标。这样的意思就是每一天都必须有学生犯校规,否则就不能交差了!这是在督促学长认真执行工作,还是昭告天下学生是不可能全都循规蹈矩的?

变相鼓励犯规

我们是否知道,当把专注点放在别人的缺点时,其实就是在用另一种方式“鼓励”他们犯规?人的劣根性就是“你越不要我做的,我偏要做!”

我那刚踏入社会工作的孩子也向我投诉说,老板规定身为主管的他,每月须呈报至少3个员工的错误,否则当个月的奖金就会被取消了。

据他转述,老板认为这样生产部才会有进步,工人也才会更小心谨慎工作。老板怎么没有想过举报人过后要怎么与员工相处?毕竟与员工“朝夕相处”的是主管啊!

这就如学长或老师把犯规学生交给训导老师处置的情况一样。学生是被处罚了,那个举报人,不管是老师或学生,日后也不好相见。

这两件事,有异曲同工之妙,也让我明白何以今人如此“形式主义”?那是因为我们在学校时期就已经在潜移默化中教学生如此的处事方式啊!

“凡事求诸己”达双赢

制定绩效指标,难道是为了找出对方错误,通过检举来让别人提高工作效率?制订绩效可否以“凡事求诸己”的方向来制订?意即不需通过检举他人或是刻意找别人的优点来呈报,而是自己要求自己有好的转变。

比如执行任务的学长自己的各方面要求都严格要求;老师对教书育人的理念也严格订制绩效指标。这样过了一段日子,你就会发现身边所有人都有进步了,因为人处于以身作则的良好氛围中,一般都会“见贤思齐”,不会让自己在群里显得那么突兀。

这就是双赢局面的绩效指标了。如果绩效指标只是以打压别人、为做而做、滥竽充数的方向走去的话,我们的教育、我们的国家将如在磨米的驴子一样,永远在原地打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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