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

学府也当学危机公关/南洋社论

宽中古来分校一名体育老师本月11日因初三某班的几位学生没有交作业,于是处罚全班30多位学生戴着口罩绕排球场跑30圈,其中一位女生健康出状况,跑了10多圈后身体不适,回家后情况恶化,送入医院后一度陷入休克状态,后来被抢救回来。

根据女生母亲在面簿的帖文,事后几天曾到学校投诉,校方当时只派训导主任出面与她接洽,仅说校方已和当事的体育老师开会了解情况,并指当时体育老师有告知学生能跑的则跑,不能跑的则走,同时也没有强制学生戴口罩。

女生母亲表示,当时训导主任也没有安排该名体育老师出来道歉或给个说法。虽然训导主任有询问是否要见校长,当时她觉得校方态度敷衍,很多说法与她女儿的说词不同,于是就离开学校。

女生的母亲在面簿上开帖后,事件在网上疯传,并引起网友热烈的讨论。网友一面倒抨击该名体育老师“连坐体罚”的方式不当,同时也抨击校方处理不当,没有积极认真处理这起“人命关天”的事件。

校方受社会舆论压力

在舆论压力之下,校方才发觉事态严重,于是校长黄慧珠于隔天即刻联络女生家长,再度到校洽谈,并安排该名当事的体育老师出面,向家长道歉,双方握手言和。

这是一起学校公关危机处理不当引发的网络舆论热议,导致校方饱受社会舆论的压力。当中我们可以从两方面得到一些启发。

第一,家长不满校方处理的方式,于是在面簿开帖,引发网民一面倒的抨击校方及教师处理不当,甚至有网民表示要“人肉搜索”,对该名体育老师进行“起底”。问题是网民情绪化的反应,明显已经模糊了事实,甚至已经对校方及老师“未审先判”,这是值得商榷的。

公关危机处理待加强

第二,校方处理公关危机显然没有经验,而且还是使用保守的方式,企图掩饰和淡化事件。首先是校方没有第一时间安抚家长,让家长“觉得”被敷衍;其次是校方没有安排体育老师出面道歉;其三是校长也没有第一时间出面接洽,明显对事件不够重视。

根据本报报道,宽中董事长郑振贤在受访时说当时校长不在校内,才由训导主任出面。而家长的说法是,当时训导主任曾问家长是否要见校长,看来校长是在校内。谁的说法才更能取信于人?显然校方一开始在下意识中,并没有认为这是一起需要处理的公关危机,才会让事件越闹越大。

从今次的事件看来,社交媒体的舆论力量不能小觑,虽然以情绪化的言论居多,却扮演着“压力集团”的角色,让有关方面不能不重视。而在教育机构方面,公关危机处理的能力显然有待加强,否则,类似的事件再度发生,学府短板之处被无限放大,令整体校誉受到不必要的伤害。

反应

 

商法律

员工脸书乱发言引发公关危机/刘健辉

问:你好,公司最近对于销售部的业绩很不满意,业绩约下滑了30%,也正因为这一个原因,公司内部采取了一些措施去挽救业绩。该措施当中包括严厉的上报制度和销售训练等等。虽然不少销售部的员工对此措施感到不满,因为这让他们的工作量增加了,但是坦白的说,他们的业绩的确进步了。

问题来了,对于公司这一系列的操作,我们发现有一部分的员工竟然在脸书公开谴责公司的行为而导致有很多网民去公司脸书留言和放“笑脸”。

其实,那位员工虽然没有指名道姓,但是却导致很多人到公司的脸书留言。不仅如此,该员工的公开帖文不是事情全部的来龙去脉,更不是事实的全部。在这件情事上,公司面临了公关危机。请问,在这情况下,公司是否有充分理由解雇该名员工?答:根据我国的法律,“解雇”的意思是指雇主终止员工的工作合约。如果要合法的解雇员工,最重要的是一定要有合理和合法的理由,否则员工可以对公司提出“不合理解雇”(Unfair Dimissal)的诉讼。

换个角度思考,不是每个人的工作都是顺风顺水。有些时候,员工在极度压力的情况下难免需要一些管道来释放压力。有些选择旅行、有些选择运动、有些却需要通过“公布天下”而寻找一些共鸣和安慰,我认为是没有对与错的,更何况身为马来西亚子民的我们的确被赋予言论自由的。
 

有职责保护公司名誉

话虽如此,身为公司的合法员工也必须拥有职责去保护公司的利益和名誉,法律也会衡量言论自由和雇员对于公司的职责。一般上,当此类事发生,员工都会解释说他的言论是在工作时间外、该言论纯属私人言论等等。

我们可以参考Ng Seok May @ Angie Sabrina v Maxis Broadband Sdn Bhd(2020)的这一个案件,该员工虽然没有指名道姓,但是法庭却认为她在脸书包含不雅言语的控诉明显是在谴责她的上司,法庭也认为该员工的确有不当行为并且认为公司的解雇是合法的。

换句话说,倘若你的员工在脸书的帖文含有不雅文字、诽谤成分或含有误导性的成分,导致大众对你们公司产生不良的影响甚至导致批评,这的确可以构成不当行为而你们也有理由解雇该名员工。

*读者有任何商业法律咨询,可直接将问题传至:[email protected]

 

反应
 
 

相关新闻

南洋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