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

安华应拒绝霸凌/章龙炎

赵明福之死是民联及希望联盟在野时炒作的其中一个议题。其它议题还有莱纳斯稀土厂、选举不干净、高国债将导致国家破产、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 、纳吉卖国(卖给中国)、承认华文独中统考等等,不一而足。

民联及希盟让绝大多数华人选民相信(因为马来选民还不至于那么一面倒),要解决这些问题,换政府是唯一的方法。

因为民联及希盟的领袖即使不是天使,也是正义及有超能力的人。国阵领袖做不到的,他们不但能做到而且可以神速地做到。

霸道才是硬道理

在“说服”民众的过程中,除了自我吹嘘与施展忽悠大法,少不了是要欺凌或霸凌——霸道不讲理,要是你不在他们那边就是邪恶的。换句话说,霸道才是硬道理。

欺凌的方法千奇百怪。但在华人社群,最常看到的是把马华当作是欺凌的软目标。为马华讲几句公道话的人士都难免会被牵连。踩马华才是“正道”。可是,那些欺凌他人成自然的人士,一方面骂马华在维护华人权益失责甚至是“卖华”,另一方面却很自豪对马来西亚华人保住族群与文化特征与于荣焉。

你这样问,他们会辩护那是华人之功劳,与马华无关。可是,马华不就是华人政党吗?该党党员难道不是华人,在马来西亚华人政治不曾起得重要的作用吗?

马华被欺凌的更显著特征就是那些谩骂指控马华无能的人,却怪马华不做这个那个。逻辑大概是这样的:你手无缚鸡之力,为何不能当大力士?

继承火箭欺凌本色

在赵明福逝世15周年之际展开“正义之行”到国会大厦呈备忘录受阻,赵明福的妹妹赵丽兰还是不忘顺便踩马华一脚,就是一例。

她在批评那些冷眼旁观没作为的正副部长和国会议员之际表示:“我们希望看到比当年马华更勇敢的正副部长、国会议员批评监督政府在明福案件上的作为。”

把那些不与他们在一起的政府部长与议员与马华当时“不够勇敢”相提并论,着实暴露了她继承自民主行动党的欺凌本色。讲逻辑,没有;道理,也没有。

很简单,当时民联及希盟领袖都很勇敢很正义,远比马华勇敢。他们还信誓旦旦为赵明福洗冤。他们信誓旦旦的还有文章开头所述的其他议题。这都跟马华没有关系。

勇敢就能水落石出?

说到勇敢,应该以民联及希盟议员的勇敢为标准。以马华为标准,除了让人觉得是无理取闹之外,还居心叵测。马华的领袖即使像民联及希盟的领袖那么勇敢,赵明福案就能水落石出了吗?

这么多年以来,赵家要的“正义”是法庭宣判赵明福是他杀,而且要元凶受到法律的制裁。除了这个结果,其它都不获接受。这不是欺凌是什么?

所以,我倒是希望首相拿督斯里安华要是真的接见了赵家,应该让赵家明白,身为首相,他不能越权去插手法庭的事,此案需有个了结。再纠缠下去,要团结政府怎么救国?

安华应该拒绝霸凌,不要像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那么容易受欺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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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重启赵明福命案 赵丽兰:应重点调查反贪会

(吉隆坡3日讯)赵明福家属认为,警方重启赵明福命案调查,重点对象应该是反贪污委员会,而非再次传召赵明福家属,否则此案将永远无法水落石出,有违昌明大马的转型正义理念。

赵明福家属代表赵丽兰今天通过赵明福民主促进会发文告指出,他们在8月1日的会面中,要求首相拿督斯里安华下令警方根据上诉庭法官哈密苏丹的指示重新调查,完全是要确立法治的正当诉求。

她说,首相要求警方尊重司法,是捍卫宪政秩序的表现,而非独裁行径。

“反之,若首相无法下令警方遵照司法裁决刑事,而警方也继续以自杀的角度调查命案,那只会凸显政府罔顾法纪,或者警方不受政府控制。”

赵丽兰指出,法官已经在判决中清楚说明,在正常情况下,若压迫者是一般人,他们将会被警察或总检察署控以谋杀或不构成谋杀的刑事杀害,并与刑事法典第34条同读。

“证据确凿的就是明福颈上有坠楼前的伤痕。10年来,警方完全视司法机关为无物,仿佛本身就是法律化身,可以任意行事,以至法治荡然。”

此外,针对武吉阿曼刑事调查部总监苏海里表示若重启命案调查,赵家也需配合助查一事,赵丽兰质疑警方是否是在掩盖其无能或无意愿调查反贪会的事实,并提议政府请国际知名刑事调查官领导专案调查小组。

她强调,若警方重新调查明福谋杀案,应以雷霆之势逮捕和盘问禁锢赵明福的反贪会官员。

涉案官应停职

“涉及明福谋杀案最深的五个反贪会官员,手上染着明福的血却依然升官发财。我们要求安华首相将该五人停职查办,首相安华当时不置可否。”

赵丽兰表示,让牵涉命案的官员停职以避免影响调查是现代社会的常识,首相绝对有权力也有责任下达行政指令。

她说,安华所提出的昌明大马理念备受国人和国际社会关注,期待此宏观理念能够让大马脱胎换骨,摆脱昔日的残暴贪腐;若政府迟迟无法为赵明福昭雪,只会证明安华政府不过是新瓶装旧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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