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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过路费的第一里路/南洋社论

希望联盟竞选宣言第一章第六节有关《废除大道收费》的承诺写明:希盟将重新检讨大道合约,通过协商以最合理的价格逐步回购大道经营权,最终的目的是取消大道收费。

希盟认为提供基础设施如道路和高速公路,是政府对人民的责任。希盟回购大道特许经营权,将对相关大道公司公平补偿。



23日希盟政府终于走出第一步,建议接管雪隆4条收费大道(下称4大道),即白蒲大道(LDP)、吉隆坡西部疏散大道(SPRINT)、莎阿南大道(KESAS)及精明防洪隧道(SMART)的特许经营权。

根据首相办公厅的文告,4大道过路费的取消将逐步推行,“第一阶段”包括在每天6个小时的高峰时段推介“塞车费”,即大道用户必须缴付与目前一样数额的过路费。

尽管文告没说明“塞车费”的确切时段,但上下班时间无疑就是车流量的巅峰期,而要是在这两个时段收取“塞车费”,打工一族的反应可想而知,他们肯定认为政府没在兑现当初的承诺上展现足够诚意。

持平而论,就算国家经济不如希盟说的那么糟,要马上废除大道收费其实也不容易,因为这不是儿戏,不可说废就废,政府还得跟大道公司洽商赔偿事宜,而这方面的谈判与“周旋”将耗上多少时日,谁也说不准。



除了表明将提供大道等基础设施视为己任,希盟大选宣言也声明将对相关大道公司作出公平赔偿,因此,对4大道经营公司金务大的谈判成果极为关键,它极可能成为废除其他大道收费的主要参考文件。

不管怎样,民众最关心的还是自身的生活成本能否受到优先考虑,4大道收取“塞车费”的时段若落在上下班时间,打工一族心中难免会有被糊弄的感觉,如此一来,希盟政府欲废除过路费之举,恐将弄巧成拙。

政府对4大道的初步建议,是每天6小时的高峰期实施“塞车费”,晚上11时至凌晨5时的6个小时收费全免,其他时段(12小时)则有30%折扣;也就是说,一天24小时之内,有半天时间获得30%折扣。

以希盟政府不断强调的大马“薄弱国力”,要马上废除过路费似乎已是奢望,可要是4大道开始阶段无需大费周章安排不同收费,只是把过路费一律折减三成,相信将更能“大快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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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检讨佳节大道免路费/南洋社论

圣诞节和元旦倒数报到,国人辛劳了一年,趁假期和佳节一同出游,前往国外有之,国内旅游或回家探亲有之。政府再度发布好消息,在12月23日和24日特定高速大道免过路费,普天同庆,皆大欢喜。

政府替驾驶人士买单

根据政府的预测,两天免过路费的成本大约是3800万令吉,佳节过后,相关大道公司将向政府收回实际费用。所以说,人民每一次享有免过路费的优惠,其实并不是免费的,而是由政府来埋单。

上述优惠行动,政府喻为“体现昌明,与民同在”的精神。不过,一些专家却持有不同看法。他们指出,上述免收过路费的形式可以理解为政府拨款补贴人民的行动,不过由于只限于特定群众,因此不鼓励这种作风持续延年。

根据宪报,政府宣布将国内9天重大假日颁为“免过路费日”。这9天分别是开斋节、农历新年、屠妖节和圣诞节各为期2天,以及国庆日1天。

考虑到假日的车流量,免过路费的日子可能落在假日前后,例如本次的圣诞节就是选中节日前的两天。上一次免过路费也是落在屠妖节前的两天。

应惠及公交使用者

专家认为,所谓全年9天免过路费,私人高速大道公司依然照样收费,纯粹是政府公家代替驾车人士买单,这样做法不属于上行下效,也不算昌明。

驾车人士既然使用高速大道,自然已经晓得需要付费,政府似乎倾向鼓励人民拥车,对于那些没有私家车而必须使用公共交通者,反而没有享有优惠,很不公平。比较起来,政府如果将此优惠扩及所有公共交通使用者,或其他援助,反而更有意义。

此外,高速公路经营者对这个措施也颇有微言,原因是政府虽然承诺将过路费全额付给给大道特许经营公司,但是付款速度缓慢,影响了相关公司的现金流。

据悉,年头的过路费如农历新年和开斋节,通常要到年杪,或者下一年,才有望收到付款。此外,政府也建议延长收过路费限期或对敲税务等来抵消过路费,这些都不受经营者的欢迎。多数大道经营者认为,以现金付款最为直接及适合。

政府一直撙节成本,削减开销,但是“免收过路费”的每年开销接近4亿令吉,而且不是全民受惠,的确应该认真考虑,是否要助长这种民粹,以致在大选时进一步受到选民牵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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