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

惩诫醉驾的法理依据/南洋社论

冠病疫情肆虐时及实施行动管控期间,接连发生醉驾肇祸的案例,甚至有警察设路障执勤时遭醉酒驾驶的司机撞死;日前再有一名司机疑醉驾逆向行驶撞死驾驶者,掀起议论。

在希盟执政时,时任交通部长陆兆福表示将通过修改法令加重对危险驾驶的刑罚,以遏制醉驾肇祸的事故发生。

目前,交通部也通过线上民调征求民意,准备检讨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41至45条文的量刑惩罚,以及参考其他国家对危险和醉驾所实施的法令条例。

早于1982年,美国就率先通过制订全球第一部全面细致及最严厉的反醉驾法令,该法令破题述明“醉驾是暴力犯罪”,酒后醉驾必须受到法律严惩。

提高对醉驾司机的刑罚,包括加重监禁刑期及更高罚款,以及调低醉驾的测酒量标准,和永久吊销驾照,都是为遏制醉驾的对应措施。

我国的公路意外致死率过去一直都占全球前列;让人甚感诧异的是,最近疫情管控期间,醉酒肇祸的案例频生。

因此,有人建议实施戒醉的“禁酒”措施,可是在此多元种族文化社会里,采取立法禁酒的做法,实属矫枉过正。

我们认为禁止醉驾是需要的,因为喝醉酒,会影响脑对躯体的平衡及动作的准确协调,导致思维混乱、昏睡或幻觉,往往会在反应迟顿下超速驾驶,结果会容易肇祸,害人害己。

为了公路上的交通安全,提高对酒后驾驶的惩罚力度,也还须通过教育宣导,媒体监督及舆论震慑的助力,才更能水到渠成。

例如在新加坡,醉驾会被判坐牢罚款,还要打鞭,他们也通过事前教诫,例如刊登“讣告”以“醉驾夺走美好人生”警惕民众。

纽西兰的报章会显著刊登醉驾嫌犯的资料,借此“羞辱”涉案者,以唤醒民众的自觉,及充分理解醉驾的危险。

在台湾,平均每20小时就有1人死于醉驾;台湾还推出“连坐法”,与醉驾司机同车共乘都受到株连,同样被罚。

台湾的法院会判决醉驾惯犯清洗停尸间,以近距离“接触死亡”来阻吓他们,要他们协助清洗存放遗体的冰柜、解剖台等设备。

泰国醉驾问题极其严重,警方出奇招,让醉驾司机到停尸房“面尸思过”,以此震撼教育,以发挥阻吓作用,并让他们了解生命价值。

醉驾是全球都有的问题,要遏止醉驾,除了以科学的理性态度及数据分析作为法理基础,还须从心理学的角度量刑以训诫醉驾,才能给民众树立遵守法纪的规则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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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佛

疑醉驾闯红灯撞死夫妻案 男子面控不认罪准保释

(新山26日讯) “司机疑醉驾闯红灯撞死夫妻案”印裔男子今日被带上推事庭面对2项醉驾导致他人死亡控状时否认有罪,获准以1万2000令吉及1名担保人保外候审。

被告纳哥斯瓦兰(34岁,技术人员)今日上午被警方押往新山第4推事庭面控。2项控状指他于11月16日凌晨约4时15分,在巴西古当大路(Jalan Besar)和马斯吉路(Jalan Masjid)之间路段,在酒精超标的情况下驾驶宝腾Alza休旅车,并闯红绿灯而撞死1对共乘摩托车的巫裔夫妇莫哈末礼祖安(37岁)及女乘客琳达(35岁)。

两夫妇遗下5名小孩,分别为努阿丽莎(17岁,弱势人士)、莫哈末依马(15岁 )、努沙基拉(14岁 )、努莎米拉(12岁)与努艾莎(3岁)。

被告被测出体内酒精含量达170毫克/100毫升,以致血液酒精含量逾120毫克/100毫升,超过法定的血液酒精含量50毫克/100毫升,因而抵触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4(1)(b)333条文,并可在2020年修正的相同条文下同读,在此罪名下一旦罪成可判监禁长达15年及罚款最高达10万令吉、驾驶执照被吊销,以及10年内不得再考取驾照。

此案主控官威京斯瓦里要求,被告须以1万5000令吉保释金及1名担保人,同时必须每个月到邻近警局报到2次,以及驾驶执照被吊销及上交护照,才能获保释。

被告的代表律师沙拉瓦那古马求情时指被告只是月薪仅2000令吉的技术人员,有年老及生病的父母以及4个兄弟要抚养,加上被告仅是初犯,希望推事降低保释金。

推事诺法哈娜最后允准被告针对各项控状,分别以6000令吉合共1万2000令吉以及1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同时必须每个月到邻近的新山柔佛再也花园警局报到2次,以及驾驶执照被吊销及上交护照,才获准被保释,并择定案件于明年1月14日过堂。

被告周三上午抵达法庭时,身穿黑色白线条T-恤及帽子现身,面对媒体镜头频频低头及压低帽子。当时有一名印裔男亲友陪同现身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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