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

我们快窒息了/翁书雄

即使2020年欧洲杯和2020年东京奥运会两大体坛盛事已经结束,我们看来似乎仍然陷入刺激和疯狂之中,原因在于我国事态的演变。不是吗?为了如何降低冠病数字,和寻找更胜任的首相,我们仍然在战斗中。

首先,在大流行方面,我们仍未脱离险境。除了新增确诊每天停留在2万例,别忘记至少还有25万人是冠病活跃病例。

真实病例可能更多,尤其是许多人没有通报,在雷达范围外。感谢医护前线人员日夜不停歇的苦干,感染病毒的150万人中已有约119万人出院,但是我们前路仍然漫长。

的确,许多政府医院的混乱和失序场景已经减少。尤其是卫生部规定,确诊冠病的第1和第2阶段病患不必住院,只须居家隔离,稍微遏制了势头。某些医院高管已施展公关突防,再度描绘出重症病房的状态良好。

有人嘲讽,粉饰太平是因为许多患者病故,医院病床再度空出。

本文截稿时,有稍微超过1000名病患在重症病房,约一半需要呼吸器维生。

接种加速值得赞

我国疫苗接种计划近期加速,肯定值得称赞。

令人欣慰的是,已订购的疫苗有8700万剂,以协助我们对抗大流行。不安的消息是,有些地方的疫苗供应中断(如近期的槟城),热切期盼的民众,因疫苗短缺被打发离开。

另一方面,也听闻有不负责任者以站不住脚的原因拒绝打第二剂。例如,在新古毛,近期有人决定不打第二剂,因为即使打了,在国家复苏计划第1阶段的雪州仍然不能跨州。

这些捕风捉影的人感染病毒时,最有可能让重症病房重新爆满,加剧医护前线人员的痛苦。

对抗冠病的心理战肯定必须升级,负责发布信息的人不应模糊真实的课题,或被逮到在打盹。否则,医护前线人员的战斗就会失去目标,增加对抗大流行本已巨大的代价。

尽管在迈向群体免疫方面,情况稍微改善,仍未能阻止其他慢性病人士担忧。他们疑惑是否应该推迟医院的预约,因为他们不肯定能获得妥善的治疗。许多人也害怕在拥挤的医院感染所向无敌的冠病病毒。

我辛劳的同事之一——莎拉丝仍在因姐妹近期过世而难过。后者的化疗预约不幸遭多次推迟,以优先处理冠病。可以肯定,我们已听见许多类似莎拉丝的故事,因为许多医院在某个时候都超出负荷。这是人民近期最主要的抱怨,他们无法相信自己亲眼所见的。

画面不会说谎,无论有些人多么努力尝试辩护和掩饰严重的不足。

不要旧酒装新瓶

人民心中最重要的另一件事是,谁是下一位国家领袖。人民要的是在各种层面上果敢和明智的行动,让国家脱离现有的老规矩。

他们感到解脱,因为前朝内阁的无能者和伪装者已经不在,无法再为国家制造更多痛苦和毁灭。

大多数或所有大马人都在屏息观察事态演变。他们不会想要旧酒装新瓶。否则,我们在大马依然无法呼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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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论

监管网上信息挑战大/翁书雄

我已故母亲经常用这句中国谚语用她的粤语口音来描述一些如果不消灭在萌芽状态就会失控的不幸事件:“小时偷针,大时偷金 ”。这意味着,如果让一个孩子在小的时候偷针,他或她成年后可能会偷金子!

这让人想起一位国家领导人最近的感叹,他说遏制马来西亚的腐败并不容易,“因为到处都有漏洞,腐败和滥用权力已经成为系统性的”。

这些年来我们是如何犯错并允许这种情况发生的?尤其是涉款数亿甚至数十亿的犯罪活动相当猖獗。当然,消费者价格指数的变化并没有对臃肿数字产生影响!

也许在国家追求更大的经济财富的过程中出现了失误,我们允许那些年轻时偷针的人在成年后,去窃取黄金和其他更有价值的东西。适当的治理可以防止或减少不当行为吗?

谈到遏制不当行为,我想起了与马来西亚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MCMC)相关的另一个领域的事情。该委员会是负责监管通讯及多媒体行业的法定机构。它仍然坚定不移地确保事情不会失控,并消除那些利用网络空间制造不和谐的害群之马。

内容海量难监管

在履行职责时,大马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一直维护广大公众的利益,尽管有些人暗示它有时可能有点严厉。但我认为,当涉及到国家利益时,它必须做它必须做的事情。

首先,互联网每天面临的海量且多样化的内容无疑让任何监管机构都感到困难。监管机构常常难以跟上各个平台上大量用户生成的内容。

我们不要忘记信息的传播速度,这使得监管机构很难对有害内容做出快速反应。当一段内容被识别和处理时,它可能已经吸引了广泛的受众。

互联网的全球性也使得监管机构很难在不同的司法管辖区一致地执行法律和法规,因为一个国家允许的行为在另一个国家可能是非法的。我们还有隐藏在匿名或假名帐户后面的(扔石头后藏起手)类型。

大马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虽然承认言论自由是一项基本权利,但也认为这当然不是绝对的。这是以联邦宪法第10(2)条文规定的某些限制为前提的,例如公共秩序或道德,以及旨在防止诽谤的限制。

大马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的立场是,虽然建设性的批评是可以接受的,但也有局限性,特别是当与大量谎言结合在一起时,它可能会构成某种形式的违法行为。 从民主社会的背景来看,诽谤言论的被告和受害者的自由至关重要,最终决定正义的是法律。

解决上述问题时经常考虑的主要条款之一是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该条规定发布虚假、攻击性或威胁性内容,意图惹恼、虐待、威胁或骚扰他人。

此外,马来西亚皇家警察还根据刑事法典的某些条款进行调查,例如第499条规定,发布会损害任何人名誉的指控是犯罪行为,而第504条规定,故意侮辱并意图煽动任何人破坏公共秩序是犯罪行为。

归根结底,平衡有害内容的监管与言论自由的保护并不是一件容易但是微妙的任务。

监管机构必须在防止伤害(仇恨言论、错误信息)和维护个人言论自由权之间作出选择。对于多民族和多宗教社会中的任何监管者来说,这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展望未来,我相信大马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可以做更多工作,明确传达评估内容的准则和标准,并确保其决定是公正且依法做出的。

最近,大马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一直通过马来西亚国家新闻俱乐部和马来西亚新闻学院等媒体相关组织大力宣传数字素养和意识,以展示负责任的在线行为。 

没有人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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