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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疫后劲不足谁之过?/章龙炎

冠病毒肆虐全球已经超过一年半的时间,我国从一开始在抗疫排在全球最棒的国家之一,到最近超过半年的抗疫表现,却在全世界垫底的国家之一,让人不胜唏嘘。

政府抗疫不力,或者说政府里各部门领导人各有各的盘算,一些州政府也有自己的盘算,还有一些私人企业的自私行为等等因素,造成了抗疫在这半年多“节节败退”。

总的来说,政府人才济济,集思广益拟出了许多SOP,如果大家严格遵守,减轻有关当局的执法负担,大家抱着长痛不如短痛的心态,可以尽快在最大程度上减低疫情带来的各种冲击,让大家的生活慢慢恢复正常,甚至是疫情前的正常生活作息。

卫生总监丹斯里诺希山医生过去一年半多的时间,就一再苦口婆心的提醒民众遵守SOP截断感染链的重要。但是,言者谆谆,听者藐藐,有些顽固的民众不遵守SOP不让人奇怪,但是那些有分制定SOP的人却违反SOP。更糟糕的是一些并没有受到应有的惩罚,怎么不让民众感到心里不平衡?

事实上,好像贸工部长阿兹敏阿里,在大家都对居高不下的单日确诊病例忧心忡忡的时候,却说政府的抗疫成功。阿兹敏说,本来单日确诊病例会有几万人,有了管控令,确诊人数几千人,不是证明管控令有效吗?他的做法像一些无良商家把商品价钱调高,再告诉你打了几折,不照原价卖,算便宜你了。

事实上,卫生部的数据清楚说明来自职场及工厂的新感染群比例最高,但是阿兹敏却不认为是这样,也难怪国防部高级长依斯迈沙比里也受不了,他前些时候贴出的“前门已关”照片堪称经典。

冠病带来的冲击,对一些人,好像我们大多数人民代议士只不过是政治活动不方便,不必开会却每月照领薪水,马照跑舞照跳,嘴巴痒或者手痒的时候就信口开河信手乱敲,坐而论道,偶尔无关痛痒的表演一下,有的甚至乘机煽风点火。

他们需要为抗疫不力负上责任吗?答案是肯定的。

有些政客只看政权

最近因为一名男子在家门前挂白旗求救并把照片上载到社交媒体,引起关注,并形成了民间自发的“白旗”运动。

在疫情爆发后,一些人民代议士都有派物资给需要协助的选区民众,但是没有广为宣传。其实,人民代议士有一些其他人所没有的资源,何不善用?

毕竟,民间自发的运动可能救一时之急,长远之计还是让经济活动尽快恢复正常。这是常识,但有些政客都很短视,只看到自己能否在政治上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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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丝玛获释与政治检控/章龙炎

吉隆坡高庭本周四批准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夫人拿汀斯里罗丝玛撤销其12项洗钱与5项逃税控状的申请并获判无罪释放。

高庭法官慕尼安迪裁定,因为对罗丝玛的指控是不符合《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此是非法并有缺陷的。

其中,法官指控状没有披露被告的犯罪行为。此外,即使控状也没有披露非法活动,但是从非法活动所得收益却突然出现(讲直白的一些就是无中生有)。因此,没有这些要素,控状只不过指控一笔钱被汇入银行户头,这本身在法律上并不是一项罪行。

这狠狠打了控方一记耳光。不过,我看许多人(尤其是认为促成改朝换代,手上一票“值了”的人士)注意的可能是罗丝玛应不应该被无罪释放及背后有没有政治交易,而不是法官做出这个裁决的上述依据,更不是此案及其它相关案件一样,都是政治提控。

证据是根本

如何判断政治提控?我觉得很简单。首先,证据是根本。以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弊案为例。此案牵涉广泛,在我看来大家应该本着“非常的声称需要非常的证据”的精神看待。

要是大家却因为政治立场而安于道听途说、人云亦云,未审先判,只有纳吉单独“一手遮天”。因此,此案几乎可以是政治检控,因为大家不愿意看证据,却有超乎寻常的假设:纳吉铁定“吃钱”,罗丝玛铁定用纳税人的钱买名贵包包。

其二,检控有没有按既定的法律程序?大家都知道,2018年全国大选后,总检察长及反贪污委员会首席专员都是政治委任。这意味是他们有“特殊任务”,不管怎么样都要完成提控在舆论上“有罪”之人的使命,即使没有达到立案的最低门槛。

其三,任何公民在法律前都是平等、定罪之前都是无辜的。任何人都需要享有公平审讯的权利。在SRC国际案,纳吉并没有享受到这个权利(这是根据东马大法官阿都拉曼在此案的少数判决)。

所以,从一个角度来看, 慕尼安迪法官在罗丝玛洗钱及逃税控状的裁决可以被解读为对政治检控的抨击。

控方本是执法单位,法官指它的指控非法与有缺陷,不就等于说控方证据不足就指控人家,不按法律行事,还否认了罗丝玛的基本权利吗?

对某些人而言,这判决可能是个让他们感到错愕的判决(错愕是因为对罗丝玛未审先判)。无奈的是她是在拿督斯里安华当首相的时候被释放但从判词来看,这倒是个正面的发展。至少,法官没有帮办事不力的控方说话。

我们也不要忘记,罗丝玛是在2018年10月4日在上述17项控状下被控,相隔6年后被释放。

这虽然不比纳吉与财政部前秘书长丹斯里依万的失信案拖了6年因控方无法收齐文件而被判释放并不等于无罪荒谬(不是应该无罪释放吗?),但都却明显地反映出两案都避不开政治检控的嫌疑。

要是纳吉与罗丝玛如传言般贪得无厌,按理证据确凿才对,为什么控方有6年的时间,却落到这般的窘境,还徒浪费公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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