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朝换代,丢了脑袋/章龙炎
“换了位置,换了脑袋”这句话,一般是用来批评那些在野时讲一套,在朝时做另外一套的政治人物。
公平来说,人在不同的位置,就要扮演有关位置所赋予的角色与责任。
角色转换,思维与作风得跟着调整适应,需要改变的改变,需要保留的保留。从这点来看,“换了位置,换了脑袋”符合人性。
但在某些领域,例如,政治权力竞争,“换了位置,就换脑袋”却变成和稀泥的同义词。
在政治权力竞争,一方要取代另外一方,民众在做出选择时至少需要有这样的认知:管理国家是严肃的大事。能言善道,天花乱坠,与管理国家的能力不能等量齐观。
实施有利国家政策
民众对政治人物的基本要求,其实就是政治人物换了位置,不能随便换脑袋。至少,不管当权者的脑袋怎么转怎么换,还是要思考实施有利国家的政策的责任。
也就是说,公民参政,尤其是通过政党参政的最终目标是成为执政的一分子,不管在朝在野照理需要有政治公德心。
在野时固然可以慷慨激昂,但需自我克制勿煽动欺骗。在朝的时候尽能力做到最好,勿玩忽职守。
读者可能会说标准太高,这很天真,太理想化。我倒是觉得,这很实际。有没有听过“取法乎上 ,仅得其中。
取法乎中, 仅得其下。取法乎下,无所得矣”?对政治人物要求高,至少可以期望得到中等的结果。而且,对当权者的要求,绝对可有一整套客观标准来衡量。
可惜的是,我们现在对政治人物的要求,根据个人主观喜好而有“波动式”的标准,与“取法乎下”没差别,比“换了位置,换了脑袋”更可怕。
这可以华裔沉迷在“改朝换代”的历程来说明。在我国中央政权首次实现更替之前,在野的政治人物,都被支持者视为戴有道德光环,能力超强的“救世主”是“取法乎上”,即使这只是停留在期望的层次,而不是要求的层次。
同一批的支持者,可能学到意大利哲学家马基雅维利现实政治的精髓,也同时拥护“为达目的,不择手段”。那些谩骂诅咒、煽风点火及造谣生非者,像明星一样被追捧拥戴。这是“取法乎下”。
故事当然还未完结。
选前,对他们所支持的政治人物是“取法乎上”,有很高的期望。大家也不要忘记,与他们立场不同的“取法乎下”而被划为邪恶的代表;选后,他们发现期望与现实不相符,而且还比改朝换代前还糟的时候,改口说道德与能力不重要,大局重要(和稀泥也!),还编织各种借口为这些政客辩护。对我而言,这是“取法乎下”的表现。
华人传统黑暗面尽露
在整个“改朝换代”历程,我们看到华人优秀的传统文化,也跟着被踩踏了。或者说,华人传统黑暗面尽露。
可是,我不得不承认人家可能认为这也是“取法乎上”,华人优秀的传统文化不但没受到踩踏,还尽显其光明面呢!
换句话说,为达目的(是什么只有天知道),谩骂诅咒、煽风点火及造谣生非是需要被发扬光大的。
与此现象相比,“换了位置,换了脑袋”是小巫见大巫,我姑且称之为“改朝换代,丢了脑袋”。而且,如上所述,“丢了脑袋”有强大的文化做后盾。
即使有人丢了脑袋,但还会想把脑袋找回。可惜,这毕竟是少数。
回头来看,支持改朝换代的同胞欢呼“那一票值了”实在太谦虚了。
依愚见,应该高呼“那一票超值了”。世上看来很少东西会比丢了脑袋更稀有、更值钱了!
辛苦你了,陆兆福/章龙炎
雪兰莪州布特拉高原天然气管泄漏大爆炸事故,民主行动党发起募款运动受到各方责难,该党秘书长陆兆福反击说这些人不帮忙的话就“闭嘴”。
他后来接受《当今大马》专访,解释了行动党用党的银行户头接受募款运动的前因后果。现在大家都知道,这个建议是由雪兰莪州蒲种区国会议员兼行动党宣传秘书杨美盈提出的。
这起事故的发生地点位于莫哥打拉惹区国会选区(国会议员是农业及粮食安全部长拿督斯里莫哈末沙布)及蒲种国会选区,但身为森美兰州芙蓉区国会议员的陆兆福却比这两个选区的人民代议士还热心。
此外,陆兆福是交通部长,在这事故上比房屋及地方部长倪可敏积极得多。不只如此,陆兆福还很得意地说他一星期去了三次。根据媒体报道,倪可敏是在事发9天后才短暂出现在事发地点。
还有,陆兆福表示,内阁并没有委任他处理灾后事宜。可是,在此事故风头最劲的却是陆兆福。
单就这几点来看,“昌明政府”没有在最快的时间内设立一个专门处理灾后情况的特别委员会,以便能够更全面地协调灾民方方面面的需要、彻查并追究责任及统一发言,其实才是让许多民众对此事故善后工作有诸多责难的真正原因。
官方消息不全面
像这样的事故,民众想知道的首先当然是事发原因。然而,官方的消息不但不统一,有的甚至迫不及待发布不实的消息。当然,少不了的还有试图混淆视听的消息。官方的消息不可靠不全面,政府怎能怪民众通过其它管道获取讯息,怎能怪民众对火箭作为执政党却通过党的银行户头募款有意见呢?
要是昌明政府真的知道什么是危机处理、问责透明,没有理由不知道协调工作的重要。
从陆兆福的访谈中可以看出他将灾后处理工作视为“出钱出力帮忙灾民”,不断为行动党发起的募款运动辩护,还以发扬社会团结为理由,几乎没有提升到公共行政及相关的良善治理层面为依据来看,可以证明昌明政府不知道,或者更严重的是不屑从灾难中建立处理危机的信誉。
政府需追究责任
一句话,政府需要向人民明确无隐瞒地交代这事故,追究责任。这是它的责任,不是推卸责任。
至于可能因为宗教信仰、同理心或者是对政党的支持而捐钱或者批评,那是他们与其宗教的最高主宰、良心或者政党之间的关系,不能把公共行政和良善混为一谈,试图混淆视听。也就是说,在涉及公众利益的事,社会的归社会,政府的归政府。
这样的信誉没有建立起来,民众当然要担心如果往后发生类似的事故——我当然是祈祷这样的事故不会再发生。他们还会以此次事故为参照,质疑昌明政府处理危机的能力,除了自己,还能怪得了谁?
所以,辛苦你了,陆兆福,但还需多加努力,昌明政府非常需要你,你的党同志更加需要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