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

政治人物的两个“罩门”

本来在林首长的贪污案中,还有点同情他。



但看到刚刚发起的“与冠英同行”大集会,声讨遭政治迫害,还为自己辩白:“槟城人不能获得折扣,若你去超市看到折扣,要小心哦!在巴刹买鱼时,4令吉的鱼只卖3.5令吉,你要拒绝,必须以4令吉购买。”

辩白偷换主题

这样的辩白,明显是偷换了主题。

人们如果清醒,必须弃绝“与冠英同行”。为什么呢?人民当然可以照旧在超市或巴刹买折扣的产品,4令吉的鱼卖3.5令吉,你要赶快买——因为你不是林冠英首长,包管没事。

一般的常识,政治人物都有两个“罩门”,任凭你练就一身铁布衫、金钟罩,只要这两个罩门被攻破,你就大祸临头,甚至呜呼哀哉。



哪两个罩门呢?一个是触犯法律,一个是逾越道德。

慷他人之慨道德失守

就从这次林首长的贪污案来检视吧。在触犯“公务员不可收取赠品”罪名上,也许不算是“犯了罪”,但在道德方面,市价427万令吉的房子,你用280万令吉买下,总不能说一句“你情我愿,何罪之有”了事吧?换作是普通小民,卖主肯卖给你才怪。

这在道德上,叫作“贪小便宜”,用别人的“慷”满了自己口袋的“慨”。

因此,保护着自己的两个法律与道德的“罩门”,是多么重要的事。

还记得安华么?传闻前首相马哈迪要对付安华时,曾经“挖地三尺”要找他的贪污罪证,奈何却一无所获。

最后接受“损友”的提议,唯有抓他控他“鸡奸”与“渎职罪”。

作为槟城的首长,作为反对党的领袖,作为希盟的政治人物,他难道不应该洁身自守?永远都不要露破绽,永远都不要给虎视眈眈的敌人留地步么?

也许林首长的贪污案最终会被判无罪。

但在道德操守这个“罩门”上,他还需要坚守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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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林冠英要教长交代 是否接待塔利班代表

(吉隆坡20日讯)峇眼国会议员林冠英要求教育部长法丽娜交代,最近是否接待了阿富汗塔利班政府的来访代表。

林冠英也是行动党主席。

他在国会大厦召开的记者会解释,他所以挑起这个问题,不仅是因为他是人民代议士,也因为他十分关注人权,尤其女性教育权。

“教育部为何允许与大马没有外交关系的国家,进行类似访问?与此同时,更重要的是,这个国家阻止女性接受中学和大学教育。”

林冠英也说明,教育部副部长黄家和并不知晓塔利班代表这次的来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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