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马记性还真好/黄子
年纪大了,越是久远的事,记得越是清晰。五六十年前,甚至八九十年前还在吃母奶的芝麻绿豆小事,历历在目犹如昨日发生。但人家刚刚说了,转个身就忘得一干二淨。
这世代资讯爆炸,人不必到老,记性再好,也记不了太多事。许多人对许多事转眼间就如过眼云烟,烟消云散。至于一椿椿的丑闻,无论是在法庭上,或是被什么皇家调查委员会问话,个个高官显要问到关键问题,无不是一句太久了,记不清了。
世界上最老的国家一号官,敦马的记性可真超级。他出席大马主办的2018电力能源供应业大会,不但记得1996年的大会他有演讲,也记得1986年乌克兰切尔诺贝尔核电厂核反应堆爆炸的惨剧。所以他说在他治下,大马绝对不会建造核电厂,因为清楚知道我国科技的水准以及处理各种废料的能力。就以当年怡保红泥山稀土厂的辐射,居民遭到巨大灾难,国内外长期抗争后,法庭下令关闭,废料的草草处理遗祸千秋万代。
伯拉讲过,我国有一流的基本设施,但只有三流的维修,任何好东西都会任其杇坏。至于危险的东西,只有加倍危险。敦马记得、知道,真是国人之福。
林财长和彭小姐被判无罪释放,敌营的反应不大,支持希盟的党外人士、律师等异议人士反应就不小。嚷了几天,敦马先是幽默以待,宣称和反贪会同样感到震惊。随着课题持续发酵,极孚众望,各方寄望甚殷的总检察长有一世英名被毁之虞。敦马也没忘记说前朝许多人都犯了错,但没受对付。这是前朝的政治议程,是选择性对付。
不要国阵复制品
敦马的记性真好。问题是,前朝的高官部长若错了,没受对付,那是官官相护,那是当权者藐视法律,那是国家纲纪律法败坏,不但应该受到谴责,更会受到历史审判,不应成为仿效的榜样楷模。人民支持希盟,不是希望政治革新吗?人们唾弃国阵,不是因为巫统的贪腐傲慢,一手遮天吗?Anything but UMNO,就是受不了巫统的霸权,才选择希盟,绝非选择一个巫统、国阵的复制品。
敦马记性好,相信他也记得国阵的竞选宣言多达60项。只是那些当了官的五四热血青年们如今这么忙,不知还记得多少?敦马说竞选宣言不是圣经,他记得什么是可行的,什么是无法落实的。希盟的爱国斗士们又该如何处之呢?
还是徐志摩的:你我相逢在黑夜的海上,你有你的,我有我的,方向;你记得也好,最好你忘掉,在这交会时互放的光亮!
指2015已签同意书归还巫统地皮 马哈迪斥扎希撒谎

(吉隆坡16日讯)前首相敦马哈迪医生斥责巫统主席拿督斯里阿末扎希博士撒谎及诽谤,并强调本身已于2015年与另3名土地信托人签署同意书,将巫统在吉隆坡所拥有的一片土地信托权转让给巫统。
他说,有几篇报道指阿末扎希及巫统最高理事兼柔佛州立法议会议长拿督弗亚指控他本人拒绝签署转让巫统土地信托权同意书,“我不知道该如何评价他俩的思维水平?”
他昨日在脸书发文告质问,他们是否没有读巫统执行秘书拿督莫哈末苏马里的诉讼?该诉讼是将联邦直辖区土地及矿物局注册官列为答辩人,而非马哈迪。
他说,第二点是,巫统在入禀诉讼的宣誓书中指出,2015年10月27日的土地转让申请中,4名信托人包括他在内,已签署声明书。
他指出,联邦直辖区土地及矿物局局长办公室于2015年12月28日指吉隆坡联邦直辖区土地工作委员会已批准将土地所有权从信托人转移至巫统。
“但是,由于房产证上的名字与身分证的名字不符,因此过户过程在2017年5月受阻。”
他直指本身早已在2015年就已签署同意声明,很明显不存在他不愿意放弃巫统资产的说法。
再批扎希与弗亚涉诽谤案
马哈迪指出,他此前曾因阿末扎希撒谎,损害了他的名誉而提出诽谤诉讼,现在弗亚也参与。
“难道(他们)不为自己不断撒谎和诽谤感到羞耻吗?”
巫统日前入禀法庭提出诉讼,要求法庭宣判将位于吉隆坡的一块9723平方公尺土地的所有权,转移至巫统名下。
阿末扎希日前也提到,这段位于吉隆坡斯里太平洋酒店原属于巫统土地产业的地段,4名土地信托人当中的3人皆已签署同意书归还土地权,唯独马哈迪,即使巫统多年前已经向他发出律师信追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