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

李宗圣的散工/黎添华

JJPTR(解救普通人)的创办人李宗圣在面控前一天被本报记者撞见,然后匆忙中接受了3分钟的谈话。这期间,他透露了一个信息——他打散工。

问题来了,大家开始关注这个年轻人究竟打着什么样的散工?认定他骗走了40万信徒钱的人,势必觉得这散工之说是牵强的,他哪还需要打散工?但李宗圣不能不说自己不工作啊,不然父亲辞职了,自己也丢了资金,生活费从哪来?



然而,他的信徒觉得这散工之说是合情合理的,毕竟资金被冻结,加上钱又被没了的他总得要过活啊!所以,你看到吗,这是很有趣的,因为不管当事人的答案是什么,我们都会因为自己的立场及喜好,而对别人的回应采取了相应的反应;后来,你意识到,原来答案本身的真伪不是重点,关键是这答案是否与你心中要的吻合。

当然,还有一群人会质问采访的记者:“为何你不追问什么散工?”“为何你不追问他是不是真的崩盘?”“他的话可以信吗?”

这让我想起数个月前,本报成功访问到李宗圣。当时记者问了很多,但是基于对方不愿作答、一些要求Off Record(不能写)、时间有限、过程仓促等外因,所以不能一次过道尽所有。当时,不少读者及业界人士也开始针对自己的喜好作出判决,然后质问为何媒体不能这样询问?甚至不解为何出来的文章与自己要的有落差……但,看回李宗圣的散工论,你看到了什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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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法院驳回撤没收资产令上诉 政府准扣押李宗圣1130万

(布城4日讯)联邦法院今日驳回“解救普通人”(JJPTR)创办人李宗圣寻求撤除没收资产令的上诉,并批准政府扣押其名下两家公司逾1130万令吉的现金和资产。

法院也批准政府掌管属于李宗圣的逾34万令吉,及其他包括在霹雳万里望的一段土地及两辆汽车。

联邦法院三司是以上诉庭主席丹斯里阿邦依斯干达为首。他在宣布一致的判决时说,这宗上诉一无是处。

“控方根据2001年反洗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和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第56条文下申请没收令时,没有义务证明前提罪行,因为没有在同一法令第4(1)条文下,对这些人提出洗黑钱的控诉或定罪。”

审理上诉的另两名法官是拿督林添钻和拿督阿布峇卡。

控方于2018年向高庭申请没收“解救普通人”计划下的金钱和资产,指警方调查发现此计划涉及非法收取存款。控方也指投资金额被用作购买资产。

高庭批准控方申请,上诉庭之后也维持高庭的决定,所以李宗圣和伙伴才会把事件带上联邦法院。

警方是接获来自柔佛、槟城、雪兰莪及吉隆坡针对这项被指非法投资活动的投报。

“解救普通人”金钱游戏曾在大马掀起热潮,不少人加入成为会员,直到2017年4月初,创办人李宗圣声称交易户头被骇,损失5亿令吉,此投资计划惊传崩盘。

警方商业罪案组随后采取行动,查封“解救普通人”位于槟城霹雳路的总部,李宗圣于2017年5月在雪州被警方逮捕。

被指吸金17亿令吉的李宗圣,于2017年9月首次被控,2018年4月在北海法庭过堂时认罪,被判罚款1万8000令吉,其资产也被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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