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

民主制度的权力牵制/陈文坪

民主国家,宪法至上;民主社会,法律大于权力。

美国总统大选时,联邦调查局(FBI)局长科米(James Comey)在去年10月28日致函国会,通报意外发现疑涉民主党总统候选人希拉丽的“电邮门”邮件。说在希拉丽首席幕僚长阿贝丁(Huma Abedin)分居夫婿韦纳(Anthony D. Weiner)的电脑上,发现电邮门的相关信件,因此将再调查。



消息一出,各界哗然。这不但是对民主党,包括总统候选人希拉丽的重大打击,也为美国总统的选举投下了一枚“变数弹”。

法律大于一切权力

至于谁对谁错,或者说谁当选美国总统,对身在亚洲的你我,影响都没有两样。

笔者想说的是,民主国度,法律大于一切权力。即使美国现任总统奥巴马是民主党人,也无力阻止FBI在这最敏感时刻对其民主党总统候选人希拉丽的调查。这在其它国家,肯定是不可能的任务,谁敢追究民调被看好当选的总统候选人,更何况还是民主党在执政。

不但如此,FBI也无需事先向奥巴马总统汇报,而是直接写信给国会,宣布重启对希拉丽“电邮门”事件调查。不但打了奥巴门总统“一巴掌”,更是让民主党“措手不及”。



这与一些权大于法的国家或政府,即使本身机构拥有调查高官权力,也不敢使用法律赋予权力,特别是在总统选举投票不到两周的“生死之时”。

但FBI局长科米却敢于在“太岁”头上动土,令人刮目相看,也对美国政府的一些法定机构“只服务于国家,不听命于政府”工作方式为之侧目。不愧是依法行政的“典范”。

以人民福祉为依归

你可以说民主选举纵有一百种不好,不是互揭过去的伤疤,就是互相攻击对方的人格。这虽不是民主的风范,但却大大提醒那些从政者或政治人物,在位时必须认真做事,生活上必须洁身做人。否则,一旦想踏入政坛,个人过去的言行举止,将在“某个时候”被政敌揭发出来。

掌政者,必须以人民的福祉为依归;必须在宪法、法律下所允许的范围职责内执行任务,而非逾越雷池。

民主国家如美国,总统虽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威,但也会被国会否决或弹劾的一刻。更何况是其他高官,被检调机关调查,也就不足为奇了。

这就是民主制度权力制衡的良方。民主制度虽不是最好,但在目前的情况下,却是比其它制度来得可行的一套权力制衡方式。

正在发展中的民主国家,各法定机构的领导者,如能坚持宪法至上,坚持无人可超越法律,凌驾于法律之上的原则,那不但可以减少国家政局的动荡,社会的纷争,也可以降低人民对政府施政的猜疑,以及政党之间的严重对立。

反应

 

时事

【政局大动荡】赋首相绝对权力
魏家祥:团结政府毁民主制度

(吉隆坡26日讯) 马华总会长拿督斯里魏家祥博士认为,过渡首相敦马哈迪医生提出组织“团结政府”的建议,不能保障大马长期实行的民主制度,也会消除对政府的制衡。

他今晚在面簿贴文说,他不同意我国一直以来采行的西敏寺制度,变成“共和国的总统”制,让首相握有绝对权力,可跨政党自行任命内阁成员。



“我不愿看到马来西亚的民主制度,在首相获得所有222名议员的全力支持下,出现反??对党没有角色可扮演的场面。”

“这是我们要看到的民主吗?”

他说,他宁可当反对党“制衡”政府,也不要在“请跟我来”的口号下, 赋予首相绝对的权力。

魏家祥说,希望在这个过渡时期,能为各方提供空间,一切平静和有序的前进,不出现扰乱公共秩序。

“不管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陛下最后做出的决定是什么,大马人都应该接纳,因为陛下是在做出全面考量后,做出对国家最有利的决定。”



反应
 
 

相关新闻

南洋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