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

爆竹合法化的安全性/林恩霆

地方政府发展部长倪可敏日前宣布,内阁一致认同合法化燃放烟花爆竹,并由财政部和内政部拟出相关指南。

倪可敏说,合法化爆竹和烟花后,就可以增加数十亿税收。换言之,这项放宽仅仅是考虑到从1996年禁止烟花爆竹后所带来的税收损失,但原先在1996年禁止烟花爆竹的初衷,其实并没有解决,那就是烟花爆竹的危险性。

由财政部和内政部负责草拟详细指南,也就是财政部负责税收部分,内政部负责制定管制条例,而倪可敏管辖的地方发展部,顶多就是负责救火的消防拯救队。

税收和执法都无关倪可敏的部门,反倒是他领导的部门该考虑如何在合法化烟花爆竹后的预防灾难和援救指南,而不是“越俎代庖”地先宣布此消息。毕竟农历新年已过,这项消息或许对接下来庆祝开斋节的友族同胞更值得开心。

无视社会安全伤害

烟花鞭炮和孔明灯都是中华文化的一部分,但我们不能无视这些文化给自身和社会安全带来伤害。

自1996年立法禁止烟花爆竹后,虽警方起初几年有严厉执法,但后来却也不见得警方有对此管制采取措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地让各族同胞在佳节燃放烟花爆竹庆祝,年初九拜天公的烟花和爆竹声声响,可略见一斑。

政府合法化烟花爆竹,旨在收取税收,毕竟“严法也无法阻止民众燃放烟花爆竹”,不然就索性合法化,从中抽税,以减少走私活动。

合法化除了可获得税收,也可以杜绝“不合规格”或“缺乏安全保证”的烟花爆竹流入我国。然而,即使有安全保证,烟花鞭炮依然是危险物品,必须有相关条例去严厉监督和辨别。

无需过于感恩戴德

这一边厢说合法化烟花鞭炮,那边就有一名18岁的舞狮团员炸伤脸部和右眼,导致右眼失明。中国更发生一起小孩玩鞭炮被炸事件,3名男童在路边放鞭炮,其中一人将鞭炮扔进下水道,岂料人孔盖瞬间被炸碎,酿成1死2伤悲剧。

政府在衡量税收和民众庆祝佳节的方式后,决定废除禁令,增加税收,但也需要制定更严厉的条规,去“合法化”后的危险性增加。

民众也无需为此过于开心或感恩戴德,毕竟过去虽有严法在,但民众依旧以烟花鞭炮庆祝之,反倒是合法化后,烟花鞭炮的价格必定调涨。

因此,合法化后,对咱以烟花鞭炮庆祝佳节没啥大影响,只是危险性依在,价格也将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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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藏54箱烟花爆竹 男子无准证遭逮捕

(东甲9日讯)警方昨日成功起获总值4万1940令吉各类型没有准证的烟花、爆竹,逮捕一名23岁华裔男子。

总值约4.2万元

  东甲警区主任罗斯兰警监今日召开新闻发布会指出,警方昨日接获情报,联合麻坡峇吉里警方于下午1时展开突击行动,在东甲彩虹花园一住家逮捕一名23岁华男,没收54箱各类型烟花和爆竹,总价值4万1940令吉。

  他指出,起获的烟花和爆竹都是非法的,没有准证。所没收的烟花有爆竹、快乐爆(Happy Boom)、快乐鼠、黄金满地、月火箭、冲天炮等。

  警方将援引1957年爆炸物法令第8条文展开调查,一旦罪名成立,可判7年监禁或罚款1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罗斯兰呼吁民众提供违法活动信息,或拨打警方热线06-9785 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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