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

狱中读硕士?/一愚

日前,一则新闻提及前首相在狱中读硕士,并披露狱方提供协助等等。

这是相当正面的新闻,受刑人终究要回归社会,若在监狱学习知识、技能,或将在日后重建生活派上用场,步入正途,不再作奸犯科。

对于受刑人个人的生涯发展,以及其身边亲友,都是好事。假使行止不端以致入狱,经过反省悔改,最终自力更生,成为正常社会的一分子,那是再好不过了。

再说,各国监狱其实都有进修相关协助,偶尔亦出现考取大学、获得学位,甚至出狱后经过努力,成为专业人士、学者等等的美谈。

尽管顶尖的成功案例确实不多,然而不可讳言,部分受刑人教育程度低落,狱方若能协助受刑人补足基本学识,对他们日后重返社会总是有利无弊。不过,仍期待狱方澄清,前首相读硕士并非特权,而是有需求的受刑人同样有此待遇,那就没什么问题。

鼓励受刑人读书

前首相在狱中带头读书,实为狱方意想不到的宣传大使,前首相可以,其他人也可以,不妨多鼓励受刑人读书。

监狱剥夺了受刑人的自由,期待他们静心思索,寻觅正确的人生方向,日后不再伤人伤己,但并未剥夺受刑人的人权,所以须提供日常生活所需,万一生病也得安排治疗。假使这些日常生活未处理好,是狱方失职。

求学、职业培训一直是各国狱政的重要项目。毕竟除了少数丧心病狂之徒,受刑人未必全都罪无可赦,比方有人因意外像是车祸而入狱,有人年轻不懂事或一时失虑而犯罪等等,倘若不给受刑人自新的机会,将他们逼到阴暗的角落,一再的恶性循环,难保不会再度犯罪。

为了国家社会整体的安宁和谐,我们应鼓励狱方提供求学、职业培训等选择,这些并非优待受刑人,而是为了他们重返社会的准备之一。

受刑人百种,亦无需要求一律求学或职业培训,总要有能力、有兴趣的才好。

总之,外界对于受刑人在狱中求学一事,少一点批评,多一点鼓励,总是比较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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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岸

卖水果没去祈祷罚3千 男子没钱缴款监3个月

(瓜拉登嘉楼26日讯) 一名水果小贩未履行回教徒周五午间祈祷,被罚款3000令吉,惟他没能力缴付罚款,最后须以坐牢3个月取代。

这名被告(44岁)是于今年7月中旬下午约2 时,在双溪东的水果摊营业时,被登州宗教事务局执法人员逮捕。他在场的3名友人也一并被捕。

士兆县回教法庭法官未罗比昨日援引2001年登州回教刑事法典(酌量刑罚)第16(没有履行周五祈祷)条文,判决4人各罚款3000令吉。

惟被告无法缴付罚款,而须以坐牢3个月取代,其3名友人则在缴付罚款后获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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