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

理赔-有道理就有得赔/陈嘉虎

这阵子,有某位律师为某位被拒赔的客户申诉,也让很多可能都没有买过保险的人闻鸡起舞,以此为借口,声讨保险,多多少少造成了一些无谓的影响。

身为在这个行业有36年之久,从外到内,管理过多家保险公司并在亚州十几个市场培育保险精英的老培训匠,我觉得有必要客观的讨论保险理赔这件事,以正视听。

1)先从表象看真相

就以去年而言,在我囯前三大保险公司一年的理赔就有大约40亿左右,那就整个行业14家公司而言,我估计会在六,七十亿之间。就以我国人均保额6万左右为赔付额(医疗赔付件均应该远低这个数)而言,也即是一年间保险行业赔付了十多万宗理赔,因此以有争议性的拒赔和总赔付来计算,也就是那么的几万份之一的概率。而从理赔额度来说,即使被拒赔的个案每宗算它100万,和几十亿的支出赔付金比较,那也是微乎其微。

2)谁的钱?

绝大部分的人会以为保险公司所收的保费是保险公司的钱。所以若公司故意克扣少支付的话,省下的钱就是公司的。殊不知,这些钱都是所有保客共同拥有,保险公司只是代持代管并努力的经营罢了。所以若公司不严谨,松懈的支付,对所有没理赔的客户是不公平且不负责任的。今天很多旁观者会一起“讨伐”保险公司,我觉得可以理解,因为人总是同情弱势者,但要是这些人得知,所支付的钱会有一部分可能是他的钱,我相信他的看法会有所改变了吧?

3)保险公司高层榨压客户,袋袋平安

这是一个最荒谬的说法。在理赔上,高管再怎么省,钱也不会流进他的袋子,一毛都不会。若有这种事发生,那牵涉者可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反之若没有遵守理赔审核流程,一旦被稽核出来,可要面对内部处分的。保险行业身为社会的稳定器及经济的助推器,所需面对来自公司内部,集团及监管当局的稽查及监督的严密,不是外人可理解的。

4)理赔审核流程

要拒赔,其实也不是一件可以轻率处理的事情,特别是碰上有纠纷的。今天,每间公司都有很专业的SOP,一旦发生纠纷,这些个案会层层的上报上批。若较严重的会进入理赔委员会处理。也即是不会由一个人决定。除非理赔员工失职,没遵守S0P。然而,若这些个案都上了媒体,那肯定是要进入委员会裁决的。

拒赔非一人说了算

5)再保

这也是另一项业外人不甚了解的事。保险公司所推出的产品,事先都要做好再保的安排。没有再保的产品基本上不会获得监管的审批。而这再保一般都是层层共保,从整个保费,产品线,再到个别产品的风险共保等。所以,即使有理赔,保险公司需要承担的并非整个理赔额的全部而只是一部分。然而也因为再保,理赔专员就要额外的谨慎,因为要向再保公司汇报及负责。每年再保公司都会做个别的抽查。比如我个人的经验,2006年,身为自己任职保险公司的CEO,当年我去做了第五次心导管手术,证实一条血管堵塞超过90%,另一条也塞了60%多,然而我在有心脏问题前买的重疾,必须一条塞90%,另一条70%以上才有得理赔,我当时就一条差那么几个巴仙都被自己的公司拒赔,原因是不符合,若需要的话可以和再保公司申请特别宽容。然而身为CE0,不符合就是不符合,即使1%。最后就接受了拒赔。所以我非常理解,理赔或拒赔并非一个人或一家说了算!

6)RBC(Risk Base Capital)

RBC 用俗人的说法就是公司理赔偿付能力的验证。而在这方面,监管是监控得很严格,公司年年都要上报。一般上都会要求公司具备至少150%的比率。也即是有能力在同一个时间应对所有的理赔。若公司RBC低于这个比率,很多行为将会受到约束,非同小可。

7)何苦来哉

保险公司每一年花庞大的广告费,为的就是品牌、口碑,若为了一个拒赔,把多年的投放毁于一旦,那可不是得不偿失了?再说若这公司是上市公司,一旦受舆论影响,股价下跌一毛,那拒赔再多都换不回,何苦来哉!

8)申诉管道

其实若理赔有纠纷,客户是有挺多申诉管道的。可以要求业务员帮你争取,也可以通过消协或者保险公司协会(LlAM),再不然通过金融界的协调委员会及最后向囯家银行申诉。你可以自己处理或聘用律师。然而通过自媒体制造舆论压力,那可是下下之策。

找专业认真业务员

9)建议

为了减少这些理赔问题:

●客户买保单一定要找认真专业的业务员,而不是为了回佣,随便找个业务员买就算了。

●了解及行使自己的权益。要求并给业务员时间充分的讲解你保障的范围。最重要的是从实告之所有病例,由保险公司的核保来决定受不受保。在收到保单后的14天冷却期,好好细读一篇,确保和你想要的保障是一致的。若不明白,你有权利要求业务员逐个条款讲解。若不符合要求在冷却期问可全额退款解除合约。

●业务员也务须认真专业。保险业绝不是一份适合你只为了赚额外收入的行业。每份保单都是一份关乎客户终身及家人的承诺。非同小可。

●保险公司则必须认真培训你的业务员。同时尽可能找理由赔付而不是拒赔。

●对一般大众,千万别用拒赔来当着不买保险的理由。若保险不好,看一看,为什么越发达,教育程度越高的市场,买保险的人越多?难道超过几百巴仙投保率的日本、台湾、香港等地方的民众都是无知之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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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新闻

【独家】投保前须详报病历 呈完整纪录防“秋后算账”

【专访保险达人陈嘉虎(下篇)】

独家报道:李治宏

前阵子,国内接连有数个拒赔个案陆续登上各大媒体时,就有评论指保单条款隐藏百余项必须禀报的病症,不仅对投保人不利,保险代理也未必懂,认为保险公司须纠正和改善承保流程,在承保阶段就仔细审查,而非在保客索偿时才“秋后算账”,以回归商业道德为根基,保护消费者基本权益为目标。

现有的承保程序有存在任何问题吗?承保阶段就细查投保人病历,更符合商业规则,也更保障消费者权益?

保险公司总是对保客“秋后算账”?

针对这点,陈嘉虎直言,如果不要被“秋后算账”,那么保客就必须在“进入秋天”前完整报备本身的健康状况和病历,否则保险公司没有办法,一定会“秋后算账”。

这是因为保客在签署投保建议书时,已多次在不同的页数中询问保客,是否已把自己所知的一切据实呈报,而保客在不同的页数中签名,即已表示清楚明白这些问题。

“投保建议书交上去给保险公司后,保客才发现之前有东西没有呈报,而日后被保险公司拒赔,那不叫‘秋后算账’,因为问题出在保客没有报备有关事项。保险公司收取的保费和管理的资金不是保险公司所拥有,而是保客的共同基金,如果保险公司不仔细追究的话,就对其他没有索赔的保客不公平。

“而且,如果保险公司不严谨处理索赔,可能会被视为管控太宽松,会被有心人士觉得‘有机可乘’,那些在其他保险公司难以投保的高风险群体就会一窝蜂涌向这家保险公司投保。

“我举个例子,上世纪80年代,美国有几家保险公司推出爱滋病也受保的保险,结果那些高风险群体涌向这些公司,导致这些公司风险大增,最终倒下。”

据实禀报 据理力争

陈嘉虎认为,如果有保险业务员建议保客不必据实呈报,保客绝对不要听从,必须坚持据实报备。

“即使保客真的忘了呈报特定事项,其实也不必过于担心,只要是在情理之中,即使过后发生争议,一般上仍可获得保险公司理赔。

“一般上,只要保单生效超过2年,过了保险公司2年内可以侦查呈报资料是否完全属实的期限,保险公司一般上不会再去追究和调查。通常有纠纷的个案,都是投保少过2年的保单。如果说2年内发生的事情忘了呈报,那就很难说得过去,因为正常人不可能会把过去2年内的事情忘得一干二净。

“我觉得保客也无需太担心,只要问心无愧,若发生任何拒赔争议,也可以据理力争。

“只要你据实呈报过去的病历,保单生效2年后索赔,一般上都会获得理赔。”

3招减低拒赔纠纷

陈嘉虎认为,要解决拒赔等各类保险纠纷,必须从三方面下手。

第一,保险公司应更多投入资源,宣扬保险的正面意义。

第二,提高保险从业员入行门槛,例如最低学历要求和参加特别的考试,这很关键,因为当业务员没有这方面的学习能力和意愿,会不够了解和可能忽略保单和保险产品的一些细节。

这包括在保险从业员每年须符合30个小时“持续专业培训计划”积分规定(CPD Hours) 方面,更着重于提升业务员的专业素质,而非只专注于销售技巧。

第三,消费者应更了解本身权益,有权要求保险代理非常认真和仔细讲解保单细节。

这也是消费者能厘清业务员是否够专业,因为每份保单都是一份关乎保客及家人的终身承诺,甚至是在投保人离世后才能兑现,因此消费者应注意本身投保的范围。

投保4关键

他认为,其实要做到这些并不难。消费者投保时第一个问题就要问代理员,对方是否一名全职的保险业务员。因为兼职代理员终究无法为保客提供专业的服务。

“要问保险业务员的第二点就是,保单的不受保范围包括哪些,有什么事情是不会获得理赔。

“第三点是要求保险代理逐一讲解保单的保障范围和条款细节。

若对保单有不满,可在14天内冷却期,保险公司有100%义务必须全额退还已支付的保费给投保人。

第四,消费者必须据实呈报,不要有任何隐瞒,由保险公司决定是否承保,而非自己或代理员充当保险公司。

陈嘉虎总结说:“我觉得上述所提到的几个建议,包括提高业务员的入行门槛和专业素质、提升消费者对保险的意识和了解,以及保险公司更主动积极宣导保险的功用,就已经非常足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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