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

疫苗接种顺序要适当/林小华医生

去年11月17日,冠病疫苗即将推出,国际刑警发布执法新指南。

有关声明称:“高需求,加上有限供应,使冠病疫苗在推出时,对有组织犯罪网络来说,就像液态的黄金。”

同年12月20日,在给全球执法机构的通告中,国际刑警警告,冠病疫苗有可能催生造假、偷窃和非法打广告相关的犯罪活动,包括个人打广告、销售和为人打假疫苗等犯罪例子。

今年2月25日,大马冠病疫苗接种计划开始,数日后,媒体报道政客助理和高级公务员插队打疫苗,引起科学工艺及革新部的注意。

冠病疫苗是由卫生部保管,该部人员是唯一的疫苗提供者。没有其他人可取得疫苗。问题是,有人插队,疫苗的保管者却置身事外。

政府已声明,插队者将被罚款,不过没有提及串谋插队的卫生部人员。

政府反复声明,医护人员第一优先参与疫苗接种计划,后者分成三个阶段。

根据卫生部指南,第一阶段包括直接和间接治疗和照顾冠病患者的医护人员。

第二阶段包括家庭医生、牙医、军警消、移民局、卫生部承包商、提供洗肾服务服者、慢性病患者、内阁成员、州行政议员、国会议员和州议员,以及负责内阁成员出国事务的政府官员。

诊所的家庭医生为大部分人口提供最初步的医疗。大部分人口有呼吸道症状时,这些诊所通常是第一个医疗点,病人可能有冠病。

事实上,有好几名家庭医生及其职员,通报接触确诊病人后,本身也感染了冠病。

家庭医生风险更高

参与社群和大规模检测的家庭医生,暴露的风险更高,牙医每天也暴露在病人的呼吸道飞沫中,病人可能有冠病。

卫生部已声明,不会按风险的不同等级来为医护人员来打疫苗。如果是这样,为何家庭医生和牙医不列入第一阶段?

卫生部声明说,家庭医生将列入第一阶段,并没有为任何人提供保证,因为卫生部指南非常明确指出,家庭医生列入第二阶段。

随着打疫苗接种计划下放到州级和县级,如何要卫生部职员不遵守指南?

不必说,卫生部长是受过培训的医生,肯定赞同医护人员患病,会损耗社会对冠病的最后防线。对慢性病患者来说,病情严重和死亡的风险增加。然而,卫生部为他们提供有关冠病疫苗的信息很有限。

大马医学院要求政府说明,各种高风险群体列入哪一种优先名单。

院方本月3日也声明:“MySejahtera应用程式的疫苗注册过程,为怀孕妇女和免疫抑制病人的风险状态提供很少信息……为慢性病患者提供冠病疫苗与他们病情关联的教育不足。我们呼吁政府提供应用程式的必要更新,让病人可以获取按风险群组打疫苗的信息和资源。”

许多群组似乎认为自己有资格列入第一阶段。他们既不是医护人员,又不是高感染风险工作者。

某些政府首长和名人打疫苗,是为了加强公众对疫苗的信心,至少那是某些人声称的动机。不确定这种公众示范能否促进和提高对疫苗的支持。

确保不挪用疫苗旅游

当政府官员、政客及其助理和家人插队,就暗示他们比某些高风险的公众更重要,规则对他们不适用。这也违反了卫生平等(在此个案中是疫苗平等)原则。

与许多医护人员和必要行业员工不同,这些人感染冠病时,可快速获得高品质的医疗,因此病情发展成严重的风险较低。剥夺某些高风险公众的疫苗,这合理吗?

在大流行中,旅游业遭受重大打击。随着疫苗推出,某些国家在推广疫苗旅游,即旅游配套包括某些景点和打疫苗。

大马当局有责任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原来供公众的疫苗都给了施打目标,而不会挪用到疫苗旅游。

由于疫苗数量有限,在制定分配标准时,公平性应成为指导原则。公平性也应引导疫苗接种计划的实施,不偏袒,保持平衡,没有随意的例外和把操纵计划的机会。

各阶段的标准应以科学为根据,事先清楚说明,实施时有透明度。有必要向公众说明什么人优先、什么人没有优先,和做决定的根据。

让有影响力职位的特定人士优先打疫苗是不妥当的。藐视指南,或特定人士获得优于一般大众的待遇,只会导致对政府的不信任,并阻碍未来的公共卫生应对。

(作者是马来西亚私人执业医生联合会和马来西亚医药协会前主席,所发表的意见不代表作者隶属的任何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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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

疫苗会改变DNA?

在马大医院院方的极力推动下,院方大部分的乳癌和重症病人都已经接种冠病疫苗。不过,由于受到社交媒体一些错误报道的影响,使到很多病人在接种疫苗上,或接种疫苗后都会出现很多迷思和误解。这些迷思包括接种冠病疫苗后,我们的人体,尤其是手臂会产生磁性。

另外就是,疫苗会改变DNA 。

疫苗不含金属

实际上,这些都是荒谬和谣言。不论什么牌子的冠病疫苗都不含金属,是不含可在注射部位产生电磁场的成分的。至于改变DNA部分,疫苗是不会通过任何方式改变人体内的DNA以及DNA之间的互动。

无论是mRNA或着是病毒载体的冠病疫苗,其功能是给我们的细胞发出指示,开始建立冠病病毒保护,而这个物质是不会储存入DNA的细胞核的。

还有另一个迷思就是,我们接种疫苗后,会导致我们出现冠病检测呈阳性的反应。这个也是一种错误的观念。

已经授权和建议的冠病疫苗是不会导致我们的病毒检测呈阳性反应的。

不必抗体筛选

最近,另一个混淆已经接种疫苗,主要是已经完整两剂接种群体的课题就是,我们是不是需要在完成接种后的14天去进行抗体筛选。这个课题,医学界在现今阶段认为,是没有必要的,因为,目前为止,没有任何一个临床指南能够证明,哪一类的抗体检测是适用于测试疫苗的有效性的。

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早前发布的通告表示,抗体测试是用来确定人们是否感染或接触冠病病毒,而不是让个人用来评估自己是否具有免疫功能。

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健康安全中心高级学者Gigi Kwik Gronvall 早前发表声明,指抗体筛检或在医学上称为血清学测试(Serology Test),主要是用于检测某些人是否感染过冠病病毒,因此,专家都一致认同,不应该使用抗体筛检和测试来影响个人决策。专家强调,这是一个重要的公共卫生工具,但是,对于个人是几乎没有用处的。

抗体个性化

专家不建议进行抗体筛检的主要原因是因为疫苗在人体内所产生的抗体是很个性化的,不同技术的疫苗会产生不同的抗体,一些可能只针对病毒某一个刺突蛋白(Spike)和核壳蛋白(Nueclocapsid)产生抗体,若,所进行的抗体筛检不是针对这个刺突蛋白和核壳蛋白,那么就很难检测出这个抗体的存在。

误导自身已免疫

专家的报告也指出,如果不是多次性连续测试,测试结果可能不准确,阳性结果可能会带来虚假的安全感,并让测试者产生一种不再需要安全预防和遵守 SOP的错误想法,有了抗体可能会误导人们以为他们对冠病已经免疫,而实际上并没有。

到目前为止,医学界仍没有足够的数据可以确定抗体筛检呈阳性就一定可以预防冠病,或呈阴性就一定会被感染的说法。

人类的免疫系统有很多工作程序,而抗体只是其中一种。不受抗体免疫、免疫功能低的人群,若他们的抗体筛选检测结果是呈阳性未必表示他们就是对冠病就有了免疫功能,而那些不能产生足够抗体但免疫系统功能正常的人,可能被认为是对冠病病毒没有免疫能力,但实际上却并非如此。

接种疫苗最适当

因此,专家的结论是,到目前为止,医学界的数据还不能证明抗体筛检对免疫力意味着什么。最好和最适当的方案就是接种疫苗。

在完全接种疫苗后,人体可能已经获得了一定程度的免疫,但,任何时候都无法检查人体对冠病病毒的免疫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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