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

社媒的“转载”抄袭者/黄子伦

记得多年前有位律师朋友说,哪怕今天你做功课所写的内容都属于“知识产权”的定义里。所以如果你要抄朋友的功课,必须先征求对方的同意。虽然我们都了解同学之间不怎么可能为了一份功课而把对方告上法庭,不过还是事先征求对方同意比较妥当。但,这个世界有君子,就会有小人。

在社交媒体上,有一种令内容创作者义愤填膺的小人,那就是“转载专页/网站”。他们会先在外国服务器设立网站,然后从传统媒体的电子版新闻、网络媒体的资讯,以及从各种内容创作者的网站当中,寻找他们认为可以增加点击率的内容,之后把全部内容张贴在自己的网站里。



“三不管地带”诞生寄生虫

他们会厚颜无耻说这是“合法转载”,不过都是一种障眼法。

首先,他们不会注明资讯出处,也不会在文章的标题就写明“此文章是转载”,更别提事先征求原文创作者的同意。其次,即使有注明资讯出处,也是非常模糊,通常是笼统的官网链接,而且会只出现在该网站广告的底部。再者,如果原文有写明这是“某系列文章第N篇”,当抄袭者只抄了其中一篇,他们就会把全部蛛丝马迹删掉,避免被读者发现他们抄袭。

我就有位朋友辛辛苦苦做了人物采访也整理好了采访内容,当内容正式上传到媒体公司的官方网站,就被这种“转载者”抄袭了整篇内容,连简单的官方链接都不注明。更让人气愤的是,这些抄袭者不是那种要博取知名度的弱势新手,而是有着上市公司源源不绝的资金做后盾的掠夺者。



有一些更狡猾的甚至会在事隔一段时间,把此前抄来的文章删掉。当原文创作者发现自己的内容被抄袭,想要讨个公道,哪怕有截图做证据,也是死无对证。

也许有人说,这还不容易,直接对簿公堂不就完事了吗?而且社交媒体,例如面子书有举报机制供君选择。

但事实并非如此简单。就拿台湾的谷阿莫来说,他因为涉嫌侵权行为而吃上官司。虽然这些案子尚未有定论,但在判决还没出来之前,谷阿莫依然可以赚取游览量和广告费。况且,法律途径虽然可以发挥效果,可是并非每个人都有这样的时间和精力去对付抄袭者。因此,抄袭者可以说是看准了社交媒体的“三不管地带”而诞生的寄生虫。

那么有什么途径可以阻止这些抄袭者大行其道?坦白说,很少。

科技变化比法律修正快

哪怕是法律途径,也得非常小心拿捏。要是管得太紧就会扼杀许多创意,许多从事二次创作者例如专门用电影预告片和片段来作故事解说的YouTuber可以说是没有生存空间;如果过于宽松,那么就形同虚设,无法保障内容创作者的权益。加上科技变化总是比法律修正来得快,所以会一直存在着法律无法涵盖的死角。

那些网络巨头们,谷歌会不定时更改搜索引擎的演算法,以便过滤掉那些有害的网站,倒是值得赞赏。至于社交媒体的举报机制,我就不抱任何期许了,免得我会钻牛角尖地想象出各种阴谋论。

还有一种难见成效的但却是唯一稍微可行的方法,就是鼓励创作。只要创作者增加了,内容上的竞争就会增强,市场汰弱留强的机制就可以被启动,那些抄袭者的生存空间就变小。不过,要如何培养,又是另一个话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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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

才吐槽伍佰“歌曲猥琐” 叶珂再爆服饰品牌疑似抄袭

(北京18日讯)中国男星黄晓明自从公开和网红叶珂的恋情后,网友热议不断,尤其叶珂的各种行径一一登上热搜,还被封为“珂学”。近日,叶珂在开直播时,竟脱口称歌手伍佰的歌“很猥琐”,遭到网友抨击“没文化还装高级”,伍佰本人也对此做出回应。

面对这突如其来的评价,伍佰在社交平台上发文表示,“这是我唱大半辈子歌以来第一次被人这样评价”,话中充满无奈和困惑。

连知名教育专家张雪峰也PO文表达了自己的看法,“伍佰的歌曲是我们青春的一部分,不应该被轻易贬低”。张雪峰的发言引发了许多网友的共鸣。

没想到,才闹出失言风波,叶珂又被爆自创服饰品牌有抄袭疑虑。她在直播中强调所有商品都是旗下设计师独创,还自创新词“独ONE无TWO(独一无二)”,但有网友立刻在其他购物平台找到类似衣服。

叶珂过去常强调,从2015年经营服装公司以来,就有自己的板房、设计师、工厂来生产服饰,强调自家的衣服,不容易撞衫,并脱口中英夹杂的成语“独ONE无TWO”。虽然有网友发现她的衣服已经有类似款,但也有人帮她讲话,认为说不定是别家公司眼红她的业绩而抄袭她的服饰。

新闻来源:世界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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