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

纳吉特赦是面照妖镜/章龙炎

特赦局前些时候宣布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在SRC国际案的刑罚减半,罚款减至5000万令吉的决定,引起各方议论。

有的认为纳吉应该获得全面特赦,有的则认为纳吉“罪不可赦”,给予纳吉减刑是“国际笑柄”,甚至有的要求特赦局撤回成命。

政治考量左右决定

在我看来,特赦是《联邦宪法》第42条文赋予国家元首的权力,本应超越政治,但各方对纳吉特赦的反应,却让人觉得这是项政治决定。也就是说,政治考量被认为左右了特赦局的决定,国家元首作为“第四权”没有起得任何作用,被当作是透明的对象。

记得2018年全国大选后国阵失去政权后,拿督斯里安华在极短的时间内就获得国家元首全面特赦,却不见得那些对纳吉“半特赦”很有意见的人在当时出声。

有人会辩解说安华与纳吉的案件不可相提并论,但那只能说是强词夺理,也突出了纳吉这个案件从一开始就与政治权力斗争脱离不了关系。要不然的话,他们没有理由看不到在两个特赦的案例或者其它类似案例,不变的因素是国家元首行使宪法所赋予的权力,超越法庭;而被宽赦对象的入罪原因,不是重点。

我可以不认同安华获得特赦,也不认同纳吉不获得全面特赦,但是我会尊重国家元首行使特赦权——前提是特赦不违反国家元首原来的旨意,即以国家皇宫文告为根据。

纳吉的减刑由首相署发表文告通知,因此,引起更多揣测。

火箭的潘俭伟在脸书的讽刺贴文,反映了相当部分民众的想法;那些认为潘俭伟侮辱国家元首而做出举报的人的行动,反映的是另外其中一部分民众的看法。

潘俭伟在煽动法令下受警方传召协助调查,原本也不是什么大事,但是社运分子柯嘉逊博士发文告声称,此时祭出过时的煽动法令,安华的“烈火莫熄寿终正寝”(reformati),是煞有介事。

我读书不多,对现实政治的运作也不存在什么幻想,向来就认为安华早期是权力斗争的输家,所谓的烈火莫熄(改革)只是个口号,或只是个造神运动,没有实质意义。安华当首相的目的达到了,口号也跟着走入历史,就是这么简单。

让我关切的是,柯博士的文告似乎是告诉大家,安华当了首相后就不应该发生好像警方援引煽动法令调查潘俭伟的事。从一个角度是说安华可以“越权”,下令警方停用煽动法令,才符合安华是个“改革者”的形象。

改革者不会干预警方

问题是,如果安华是改革者,他不但不会去干预警方,还会在当了首相后在国会提案废除煽动法令。煽动法令不存在了,公众就不可能举报他人涉及煽动,警方当然也无法援引煽动法令展开调查。

在纳吉减刑课题或者任何涉及特赦的课题,大家可以有自己的想法,但是质疑国家元首的宪法权力,还公开讽刺批评,是越界。在我看来,纳吉减刑,是面照妖镜,照射出了许多人的虚伪面孔,对忠于君国、维护宪法及尊崇法治的双重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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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论

安华说了不应当说的话/章龙炎

上个星期,吉隆坡高等法庭撤销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夫人拿汀斯里罗丝玛17项洗钱与逃税控状并判决罗丝玛无罪释放。

首相拿督斯里安华回应此案时称在2018年全国大选后有一些案件是仓促及存有瑕疵的情况下带到法庭的,而且还含有“怨恨、敌意与政治报复”。不过,他强调他没有干预法庭判决。

即使我们假设他的确没有干预司法,但针对罗丝玛案件做出回应,可以推测他面对一些压力,说了他不应当说却不得不说的话。

作为首相,他其实可以四平八稳地回应“尊重法庭的决定”,而不是加深人们把总检察署与法庭视为当权者政治工具的负面观感。

所以,他的回应首先表露了宁可让他的许多支持者(他们早已“判决”罗丝玛有罪,她若无罪代表“司法已死”)哗然失望,也不要让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支持者及同情者对他与他所领导的“团结政府”越来越不满加剧。

对安华政府极为不利

国家元首要纳吉居家软禁的附加谕令存在与否的问题,从今年初到现在还没明确答案,这不但冲击政府的公信力,还加强了许多人对纳吉成为政治报复的对象的怀疑。

这对安华及其政府极为不利,因为这会直接影响国阵在“团结政府”的去留。

其次,他承认了前首相敦马哈迪医生的确是向纳吉展开政治报复,而在当时的总检察长丹斯里汤米汤姆斯等的协助下,展开仓促与有瑕疵的提控。

在此之前,我们没有听他公开说2018年全国大选后一些案件是含有政治动机。没有公开说并不意味着他不知道一些案件是政治检控。

其三,支持“改朝换代,告别腐败”的人几乎无例外的支持政治检控(自觉或不自觉是另外一回事)。

改朝换代充其量只不过是换政府,改变不了导致腐败的根本因素。例如改朝换代后政治人物能出污泥而不染吗?民众改变了动不动“出钱消灾”的陋习吗?

为了满足某些选民反贪腐的虚荣心执政者可以做些门面功夫,例如选择检控一些“贪腐的面孔”。我国的案例,当然包括罗丝玛、纳吉以及副首相拿督斯里阿末扎希等等。安华在压力下所发表的上述言论,反映了这一点。

被告与犯罪者混为一谈

其四,公平来说,认为罗丝玛铁定有罪的不全是希望联盟支持者。

不过,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把被告与犯罪者混为一谈(意思是未审先判),大多不能或者不愿意从控状及正当审讯程序来看涉及政治考量的案件。

从民众对安华的谈话的反应来判断,法庭是当权者的政治工具是普遍的看法。安华承认某个首相利用检控单位进行政治报复,也就意味着当权者也可以利用检控单位甚至是法庭销案,为政治目的服务。

罗丝玛的案件也不例外。安华的谈话,可说是两面不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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