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

纳吉申请特赦的必要与不必要/许国伟

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陛下发表御词,其中一段关于“特赦”的谈话,格外引人注目。

元首说,回教公义绝不会对犯错者赋予任何优待或豁免权,不论对象是自己、密友或家庭成员,即使是父母亲。

元首也说,不应随意使用惩罚或赦免的权力,因为它将在“后世”受追究责任。

其实,元首是出席彭州回教法庭大厦开幕发表御词,说的也是回教法,不涉及普通法。只是,由于时间点很巧,难免让外界有所联想。

因为,不但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支持者要求特赦,且国会下议院议长也才证实,纳吉已申请了特赦,保住议员资格直到请愿有结果。

元首的御词,是否话中有话?自然是外界都关心的。其实,从政治现实來看,纳吉阵营这么快就请愿要求特赦,是必要做,但也是没必要做。

保住谈判筹码

为什么呢?必要做的原因有二:

一,纳吉最终上诉已失败,他若不在判刑14天內申请特赦,就会失去国会议员资格。

现阶段先保住议员资格,对纳吉阵营要在国会展示力量、要在北根办声援活动、要计划应对大选等,都很重要。否则,一旦失去议员资格就形同失去根据地,还有谈判的筹码。

二,现在就请愿要求特赦,释放出两层讯息,对內是凝聚纳吉阵营和支持者,对外是营造纳吉影响力不减,总之就是与纳吉同在。否则,一旦人心散了,就难再聚,也更难卷土重來。

舆论反弹更大

没必要做的原因也两个:

一,纳吉才判刑就申请特赦,对社会观感和政治影响已不好;更別说,如果一旦获准,舆论的反弹势必更大。

其实,对纳吉本身也不是好事,更何况他官司缠身的案件还多着呢,万一之后也定罪难道还一宗宗來申请特赦吗?

二,申请特赦,在逻辑上是先承认有罪。纳吉阵营策略上才主打司法审讯不公,现在又申请特赦(承认有罪?),岂不是矛盾?

虽然纳吉和纳吉阵营可避重就轻,不谈特赦是否意味承认有罪,但他的敌营不会放过这点。像行动党中委刘天球就说,申请特赦的首要条件是承认所有罪状,还说这是已故加巴星教的法律常识。

刘天球还说,当年林冠英就因为这因素,而拒绝申请特赦。不过,在丘光耀的书《超越教条与务实——马來西亚民主行动党研究》第351页,写到2004年2月19日,林冠英在林吉祥和加巴星陪同下,到王宫提交申请宽赦书。

因为林冠英要到2004年8月25日才能恢复参选资格,而寻求特赦若获准,他就能参加大选。不过,一直到2004年3月3日国会解散,林冠英要求元首特赦都不获恩准,也无望参加大选。

或许,纳吉阵营也有得拗了,说申请特赦不意味着承认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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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林立迎批魏家祥言论 带挑衅触及元首权威

(吉隆坡17日讯)民主行动党甲洞区国会议员林立迎强烈批评马华公会主席拿督斯里魏家祥的言论,称其不当言论带有挑衅意味,并触及国家元首的特赦权威。

林立迎今日针对魏家祥说发表的“如果行动党认为元首不应该对赦免有最终决定权,他们应该在国会议会厅提出动议,以修改宪法,去限制或取消元首的特赦权”言论发表文告,批评其言论显然不恰当且具有高度敏感性,可能引发公众的不安和分歧。

“我必须强调,国家元首的特赦权是联邦宪法所赋予的崇高权力,是我国君主立宪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维系国家政治体系与秩序的核心基石。”

他指出,魏家祥的言论若由其他政治人物发表,必将引发全国范围的强烈反应,甚至引发报案行动,这更加凸显了该言论的不妥与潜在风险。

“因此,我郑重敦促魏家祥立即撤回其不当言论,并向彭亨州苏丹殿下(2019年1月至2024年1月期间担任国家元首)公开道歉,以示尊重与承担应有的责任。”

他指出,作为资深政治人物,魏家祥应以身作则,尊重王室权威,维护国家的和谐与团结,确保社会安定,促进人民的凝聚。

林立迎进一步表明,政府和政治人物应以国家利益和社会稳定为重,避免发表可能破坏社会和谐的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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