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

纳吉被判有罪,然后呢?/江振鸿

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在SRC洗钱案中被判罪名成立,希盟支持者们乐翻天。

有人说,他们于5·09上届大选的票没白投,因为正是5·09大选的改朝换代,才有今次前首相被判有罪的戏码。

首先,且先泼大家冷水,这个判决将不会是最终的,因为纳吉尚可向上诉庭及联邦法院提出上诉。而巫统在此案件判决后,宣布不加入目前执政的国盟,令人对将来上诉庭及联邦法院对此案件的上诉判决“不乐观”。

我的这个“不乐观”,恐怕还得算在希盟头上,因为其有一项竞选宣言,是要恢复司法机构的威信。

因此,这项竞选宣言如果有在希盟执政的那21个月内获得落实,我会对目前司法机构的威信,如此没信心吗?

第二,虽然希盟三党发表联合文告,表示这个纳吉被判罪名成立的判决是全马人民的一大胜利,但是我却不觉有任何喜悦,因为只要现有的相关制度没有被改善,今日有一名贪官倒下(被判罪名成立),明日恐怕还会有更多的贪官冒出。

管制政治献金

不晓得希盟是否还记得,其有一项竞选承诺是与纳吉此案件有关,即管制政治献金。

因此,在对纳吉落井下石的同时,希盟在执政的那21个月内,是否有开始启动计划去落实这项竞选宣言?

此外,国盟政府执政百日以来,有两宗高官显要,即纳吉继子里扎及沙巴前首长慕沙阿曼涉嫌贪污和洗钱案的控状,分别被有罪及无罪释放。

而一年多前的5·09改朝换代后不久,某希盟领袖的廉价购屋一案,也被判无罪。

这三起案件之所以存有争议性,因为都是由控方主动向法庭申请撤销控状。

这也让我想起了希盟的另一项竞选宣言,即将检控官从总检察署分立,让检控官一职由无党派的法律专才担任,在无需顾及政党政治利益的情况之下,领导一个拥有自主权和检控权的检控官,秉公办事。

所以,如果这项竞选宣言,也获得落实的话,这些案件被撤销控状,是否还会引起争议?或者换个说法,这些案件,是否还会随着政权的替换,而轻易被控方申请撤销?

虽然5·09改朝换代后,希盟政府声称国债过高而导致一些竞选承诺无法被兑现,但是要落实这几项竞选宣言,恐怕是花不了国家几个钱吧。

虽然希盟政府执政只有那短短21个月,但是在私人公司,一名首席执行员如果上任一年半载后,公司仍没有任何改进的“动静”,估计其位置也将开始“被动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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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论

该如何分配遗产/江振鸿

股神巴菲特日前公布其遗产分配计划,引起热议。

遗产分配计划,其实考验着老人家的智慧。

因为华人往往讲究以和为贵,我们老祖宗更是留下“家和万事兴”这一句话,希望家族子孙后代一团和气。

但是殊不知,不少老人家的遗产分配计划,却是往往造成了其子孙关系决裂的根源。

怎么分都会有不满

首先,就是所谓传子不传女的旧思想,尤其是女儿平时虽然照顾在旁,遗产却由平时对父母不闻不问的儿子占了大部分,或是偏袒于一些孩子,遗产分配不公,不能令所有孩子们信服,肯定令这些兄弟姐妹们心生芥蒂。

但是,就算遗产平分予所有孩子看似公平,却是不平等,往往也会令一些孩子心生不满。

我身边就有数个例子,即大哥或大姐因为早年家贫,为了帮补家用,早早得辍学出来工作,把受教育的机会和资源让给了其年幼的弟妹。

这些大哥大姐因为教育水平不高,日后的经济条件往往不及其有机会受高深教育的弟妹们。

一旦日后父母逝去,遗产例如祖屋或祖地变卖,如果公平分配,是否对于这些当年被“牺牲”的大哥或大姐公正呢?

当然,现代家庭,经济物质丰裕,加上少子化,每个孩子都获得了相等的教育机会和资源,日后父母的遗产如果公平分配,则不成问题。

此外,也有种情况,即投身于家族生意的孩子,自认为对于家族生意贡献良多,而动了独占生意的念头,不愿其他兄弟姐妹获得一杯羹。

这其实也是源自于家族生意构造及模式的不完善。

如果家族生意的股权分配如上市公司般完善,每名兄弟姐妹都获得平等的股权,有在家族公司任职的兄弟姐妹,则可获得如其他职员的薪酬和福利,还会引起这些不必要的争议吗?

就如身为打工一族的您,为雇主赚钱打拼,乃天公地义,因为您是有获得雇主的薪酬。

最后,如果太早分配遗产,也许会造成下一代的坐享其成,不思进取,且挥霍无度,短期内把遗产败光。

例如,一名年方二十多岁、人生历练有限的年轻人是否有足够的理财知识及经验去“驾驭”这笔财富呢?

富人重视孩子教育

所以,除了遗留财富,教育同样重要。那些成功的富人企业家,都非常注重其下一代的教育和培训。

因此,那些上市公司的富二三代往往不是如电影中所描述般败坏家业的纨绔子弟,反而在教育及父辈人脉资源加持下,成了第一代创办人的得力助手及接班人,就算不能把家业发扬光大,至少还能做个称职的守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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