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

网络霸凌够绝/叶景华

提起言论自由的牵制,我们一般都会先想到当政者的各种“恶法”。很多朋友知道我是新闻从业员,坐下来喝茶吹水的时候,常常爱问我,诸如是不是写新闻经常被人干涉,甚至被人召去“喝茶”等问题。看来,在不少人的印象中,我国的新闻和言论自由,“臭名昭著”。

其实,除了掌握大权的执政者,不少政治人物也喜欢动辄将批评他们的个人或报章告上法庭。过去十年,我曾因新闻工作上庭数次;其中一个案子,肇因只是发布某政党文告,而遭敌对政党起诉;其中有政治人物明明白白地说:“我就是要给他们一个教训”,言下之意,你们不要随便“讲话”。但不好意思,告人者最终灰头土脸的以败诉收场。



面子书遭入侵

最近,我的面子书遭人入侵。虽然我不知道什么人为什么这么做,但相信跟我早几天针对槟城水灾的发言惹人不快有关。我老友说:“我今天才知道他们有这一招啊:杀脸书灭口。”以前,杀人为了灭口,现在,看似文明了,不杀人,但一样为了灭口,依然不文明。

但如果说到惊心动魄,我觉得还是网络霸凌够绝。只要讲到一句对方“唔啱听”的政见,你不只会陷入四面楚歌,其用词更是尖酸恶毒,且近乎有抄家灭族之感,就是不会针对你的发言内容做出回应。

不少人由于承受不了各种辱骂,再也不想、也不敢提出任何看法,这不是对言论自由的牵制吗?这才厉害,白刀进白刀出,是你知难而退,不是我不让你讲。



叶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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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加强对付网络霸凌 阿莎丽娜:非限制言论自由

(吉隆坡11日讯)国会下议院今日通过2024年刑事法典修正案和刑事程序法典修正案,旨在加强对霸凌行为,特别是网络霸凌的法律应对。

首相署部长(法律及体制改革)拿督斯里阿莎丽娜昨日指出,这一修正案的核心目标是建立有效机制以防止骚扰、保护社会,尤其是儿童,而非限制言论自由。

新增“依莎条款”

在为该修正案进行二读和三读总结时,阿莎丽娜说,修正条文旨在提供全面保护,以应对数字时代日益复杂的霸凌问题。 

阿莎丽娜特别提到新增的第507D(2)条文,并将其命名为“依莎条款”(Esha clause)。

该条文的设立旨在防止类似悲剧的发生。

她指出,29岁印裔女网红依莎(原名拉结丝瓦莉)在遭遇网络纠纷和大批假账号辱骂后,曾向警方报案并表示会抗争到底,但不堪心理压力,最终在7月5日轻生。

阿莎丽娜表示,依莎在去世前一天曾向警方报案,认为警方会提供保护,但最终发生悲剧。她提到,许多专家指出我国目前并没有足够的法律来应对霸凌及网络霸凌问题。

应对数字时代挑战

她进一步指出,刑事法典中的多个条文,如第503、504、505、506、507、508及509条文,未能充分考虑数字时代所面临的挑战。

以依莎的案件为例,网络霸凌中的侮辱和威胁言论常常是关键证据,但却难以被执法单位有效收集。

根据新增的第507D(2)条文,任何人若意图激怒他人,导致他人自伤或伤害他人,或明知言辞或行为可能引发愤怒并造成伤害,均构成犯罪,定罪后可被判处最高1年监禁、罚款,或两者并罚。如果受害者因此企图轻生,罪犯可面临最高10年的监禁、罚款,或两者并罚。

网络霸凌文化蔓延

阿莎丽娜还指出,年轻一代已出现网络霸凌文化,部分人通过数字平台隐藏身分,使用假账号或化名进行霸凌行为。

她解释,匿名使得这些人无需承担现实的责任,因此敢于霸凌。

她说,在现实生活中,诽谤和侮辱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处理,但在24小时不间断运作的数字系统中,隐匿身分的霸凌者却难以追责。

“伤害”定义更明确

修正案还对“伤害”一词的定义进行了进一步明确,考虑到不同个体的心理承受能力差异。

阿莎丽娜指出,有些人能够承受强烈的言语攻击,而有些人可能因一次攻击而无法恢复。法律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确保每个受害者得到公正的对待。

她希望在新法令生效之前,相关部门和父母能够共同努力,让社会各界意识到霸凌、骚扰和网络霸凌的严重性,不容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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