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

美国“独孤求胜”/章龙炎

在金庸武侠小说里,有号人物为独孤求败。我常误以为是“孤独求败”,原因大概是因为这个人物打遍天下无敌手,感到孤独,因此期望能够找到打败他的对手。

这是从逻辑来思考。金庸曾在一篇散文里提到,唐朝开国皇帝李渊的母亲是鲜卑人,姓“独孤”。他在武侠小说写过的人物“独孤求败”,是鲜卑人,很骄傲。他一生与人比剑比武,从来没输过,所以改名叫求败,希望失败一次,但最终还是没有败过。

独孤求败外号剑魔,是金庸武侠小说唯一被提及,但是从未出场过的真正天下无敌手的武林高手。他的一生,可在其墓碑、剑冢的铭词管窥一二:“纵横江湖三十余载,杀尽仇寇奸人,败尽英雄豪杰,天下更无抗手,无可奈何,惟隐居深谷,以雕为友。呜呼,生平求一敌手而不可得,诚寂寥难堪也。”

独孤求败竟然外号剑魔,当然是用剑高手。他的一生境界可分为利剑级、软剑级、重剑级、木剑级与无剑级。

美国是“独孤求胜”

武侠小说虽然被有些人笑称为“成人童话”,但是金庸武侠小说还包含深刻的哲学。例如,用剑可以用到无剑,在实际剑斗是派不上用场的。

这与下盲棋不一样。盲棋可以手中无棋,脑中有棋。或者说,好像《孙子兵法》的最高境界:不战而屈人之兵。美国似乎对这还没深刻体会。

放在美国总统及美国国会两院最近的表现,让人感觉美国却是“独孤求胜”。也就是在过去打败了不少对手,现在还是要继续找对手并将之打败,以保持“美国第一”。

上个星期,美国参议院通过了《革新与竞争法》法案。这个星期,美国国会众议院预料会通过《和平与稳定法》法案,前者是要在科技竞争能力上抗衡中国,后者是要替台湾“加力”制衡中国。在上个星期的七国集团峰会和北约峰会,美国总统拜登的立场是要对中国强硬。

美国对中国的抨击,不管是在冷战还是后冷战时期几十年来无非就围绕在民主人权自由、港台藏新等课题,没有新意,能不能再度凑效,很难说。但是,成功的机会恐怕不高。

美国要保持世界第一,关键是向美国国民灌输中国不只是美国的对手,而且是个不懂得欣赏美国人非常坚持的价值观的邪恶对手。

以前对前苏联是这样,对较次要的对手如萨达姆、奥沙马、卡达菲等也是如此。但是,对中国重施故伎似乎事倍功半,在某种程度上说明招式已经用老。

或许,美国需要有独孤求败,表现作为超级强国无敌手的无可奈何,而不是舞枪弄劍的独孤求胜心态应对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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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论

罗丝玛获释与政治检控/章龙炎

吉隆坡高庭本周四批准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夫人拿汀斯里罗丝玛撤销其12项洗钱与5项逃税控状的申请并获判无罪释放。

高庭法官慕尼安迪裁定,因为对罗丝玛的指控是不符合《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此是非法并有缺陷的。

其中,法官指控状没有披露被告的犯罪行为。此外,即使控状也没有披露非法活动,但是从非法活动所得收益却突然出现(讲直白的一些就是无中生有)。因此,没有这些要素,控状只不过指控一笔钱被汇入银行户头,这本身在法律上并不是一项罪行。

这狠狠打了控方一记耳光。不过,我看许多人(尤其是认为促成改朝换代,手上一票“值了”的人士)注意的可能是罗丝玛应不应该被无罪释放及背后有没有政治交易,而不是法官做出这个裁决的上述依据,更不是此案及其它相关案件一样,都是政治提控。

证据是根本

如何判断政治提控?我觉得很简单。首先,证据是根本。以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弊案为例。此案牵涉广泛,在我看来大家应该本着“非常的声称需要非常的证据”的精神看待。

要是大家却因为政治立场而安于道听途说、人云亦云,未审先判,只有纳吉单独“一手遮天”。因此,此案几乎可以是政治检控,因为大家不愿意看证据,却有超乎寻常的假设:纳吉铁定“吃钱”,罗丝玛铁定用纳税人的钱买名贵包包。

其二,检控有没有按既定的法律程序?大家都知道,2018年全国大选后,总检察长及反贪污委员会首席专员都是政治委任。这意味是他们有“特殊任务”,不管怎么样都要完成提控在舆论上“有罪”之人的使命,即使没有达到立案的最低门槛。

其三,任何公民在法律前都是平等、定罪之前都是无辜的。任何人都需要享有公平审讯的权利。在SRC国际案,纳吉并没有享受到这个权利(这是根据东马大法官阿都拉曼在此案的少数判决)。

所以,从一个角度来看, 慕尼安迪法官在罗丝玛洗钱及逃税控状的裁决可以被解读为对政治检控的抨击。

控方本是执法单位,法官指它的指控非法与有缺陷,不就等于说控方证据不足就指控人家,不按法律行事,还否认了罗丝玛的基本权利吗?

对某些人而言,这判决可能是个让他们感到错愕的判决(错愕是因为对罗丝玛未审先判)。无奈的是她是在拿督斯里安华当首相的时候被释放但从判词来看,这倒是个正面的发展。至少,法官没有帮办事不力的控方说话。

我们也不要忘记,罗丝玛是在2018年10月4日在上述17项控状下被控,相隔6年后被释放。

这虽然不比纳吉与财政部前秘书长丹斯里依万的失信案拖了6年因控方无法收齐文件而被判释放并不等于无罪荒谬(不是应该无罪释放吗?),但都却明显地反映出两案都避不开政治检控的嫌疑。

要是纳吉与罗丝玛如传言般贪得无厌,按理证据确凿才对,为什么控方有6年的时间,却落到这般的窘境,还徒浪费公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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