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

老林应最清楚老马的性格/许元龙

民主行动党依斯干达公主城国会议员林吉祥说,该党不论在政府内外,一旦新马来西亚的目标被抛弃,则毫不犹豫离开执政的希盟。

希盟政府如何打造新大马?何谓新大马?



虽然林吉祥没简明说明新大马,但大概就是非马来人与开明马来人所提倡的不分种族宗教、全民平等、共荣共存,打造摒弃马来人为先的政策。这也就是该党喊了几十年“马来西亚人的马来西亚”。

大马人的大马,是该党在野时所喊的政治口号。同时也是吸引非土著的强力胶。非土著的共同信念,就是将国家发展成全民至上,而非几十年来的马来人至上政策。

当然,非土著是坚信,如果全民公正平等的发挥各自的才华,不断的扩大经济蛋糕,最终将是国富民强,大家都有好日子过。

倘若推行土著至上政策,除了少数朋党权贵获暴利之外,普通老百姓或所谓B40也不会获得多少利益。

另一方面,当许多非土著专业人士在本土找不到发展机会时,就会流失海外,使国家严重欠缺各领域人才而发展受阻。



行动党从在野变在朝,其一些领导坚称他们非华人而是马来西亚人,且坚持为全民而奋斗而非为华人时,当然有些华人难接受。他们皆一厢情愿的认为,是95%的华人支持在野党或火箭,他们才会有机会上台执政。

林氏梦想或付东流

行动党以全民至上理念是甭用质疑且正确之方向。但在敦马哈迪医生领导下的政治环境,他依旧未改其马来人至上政策、他依旧一再强调华人富有而合理化其扶持马来人计划,而早前已推出了“土著扶贫计划”。在在说明,行动党虽强调多元化,而敦马则坚持单元化。

谁会笑到最后呢?大家心知肚明。

另一方面,敦马对林吉祥的毫不留情面的入骨批判,或也说明林氏梦想的新马来西亚的理想,可能付之东流,会为敦马做嫁衣裳。

其实,林氏是公开支持巫统退党人士跳入希盟的行动党重要领导人。他为什么会无视支持土团收购巫统垃圾,最终使其势力膨胀后,更可为所欲为的政治威胁呢?

如果土团不断的扩张,不是对他的多元化产生毁灭性的威胁吗?

林氏欲打造新大马,其公子林冠英却是向马华创办的拉大学院与自立合作社磨刀霍霍,并强调政党应与教育与商企切割。

他的言行举止有说服力吗?当然没有。且让人觉得他是“项庄舞剑、志在沛公”,即其目的是打击马华。谁不知道?前朝半世纪以来,不是政党政治强暴教育与经济吗?自立合作社是众多社员所投资拥有的吗?林氏何必自欺欺人呢?

该党兰加巴道出该党不少领袖、党员及支持者的心声,即土团党接纳巫统40名议员,是”希盟政府走向失败”。此真知灼见,林氏父子听到了吗?那不就是新大马的致命伤吗?

倘若林老坚持“不建新大马、宁离希盟”。那应有心理准备了。因为,老马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不到黄河心不死的。

对于敦马,老林应比谁都更清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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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林吉祥父子郭素沁“表亲论”案胜诉 茜蒂玛丝杜拉需赔75万

(吉隆坡4日讯)民主行动党元老丹斯里林吉祥、主席林冠英和士布爹国会议员郭素沁,起诉伊斯兰党甲抛峇底国会议员茜蒂玛丝杜拉的“表亲论”诽谤案胜诉,因此答辩人需赔偿3人共75万令吉的赔偿金。

高庭承审法官拿督郭树顺作出判决后,谕令答辩人分别赔偿林吉祥30万令吉、林冠英25万令吉和郭素沁20万令吉。

法官还规定,如果答辩人未能在期限内支付赔偿金,则每年需额外支付5%利息。此外,答辩人也受促,分别向3名行动党领袖支付2万5000令吉的律师费。

法官裁定,茜蒂玛丝杜拉于2023年在登嘉楼甘马挽发表及在社交媒体上传播的有关言论属于诽谤,且缺乏证据支持,因此其行为是出于恶意,且不接受她以“公正评论”作为辩护理由。

茜蒂玛丝杜拉于去年11月4日在登嘉楼甘马挽一场演说中,指控林吉祥、新加坡已故建国总理李光耀和前马共总书记陈平三人是有血缘关系的表兄弟,而林冠英妻子周玉清则与郭素沁是亲戚关系。

去年11月27日,林吉祥、林冠英和郭素沁入禀法庭,起诉西蒂玛斯杜拉诽谤。

此外,茜蒂玛丝杜拉也面对警方的刑事调查,警方援引刑事法典505(b)条文与1998年通讯与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调查她。

刑事法典505(b)条文阐明,任何人发表、刊登或传播意图引起公众恐慌的声明、谣言或报道,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两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至于通讯及多媒体法令233条文则禁止任何人引起公众恐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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