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

被骗是一种幸福?/章龙炎

过去几年,任何要让自我感觉到是有正义感,眼里容不下任何的滥权、贪污腐败行为的人士,1MDB课题再加上像刘特佐、罗丝玛和纳吉等人物,仿佛是天下最有效的兴奋剂。他们在异议者面前好像都是身怀绝技,一滴口水就能封你的喉。

此外,1MDB也是了解我国大大小小问题的最终答案。把这些问题牵扯到1MDB,或许可以成为有力的“论据”。



事实上,政府顾问理事会(CEP)的成员佐摩博士(在被“收编”之前,给人的印象是个有骨气的学者),曾说东海岸铁路(ECRL)是掩盖1MDB丑闻的骗局。如今,政府却要继续在这个佐摩口中的骗局谈判,意味着什么?

说实话,我在书局看到几本有关1MDB“丑闻”的书籍,心里一直有个疑问:希盟把1MDB当作是攻击国阵,特别是纳吉的“大规模杀伤武器”。

现在希盟执政了,也掌握了相关资料(特别是 1MDB的资料),为什么还没办法告诉我们这个丑闻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没记错的话,纳吉还数次要求政府公布相关关键的协议,但皆无功而返),而需要这几本书来“保温”?

“惊天之作”爆料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这几本书竟然被当作是爆料的“惊天之作”,我们的总检察署为什么不把它们当作是可置纳吉等人于死地的“证据”;又或者,正如我之前提到的,我倒是非常希望看到这几个作者出庭当证人。要不然的话,看完这几本书,与阅读虚构类书籍有什么本质上的差别?



不好好利用这几部“惊天之作”,难免让人感到非常奇怪,不禁要问:政府为什么对纳吉那么手软?难道之前的指控都是虚假的或者半真半假?

最近,希盟政府好像也很“帮”纳吉。财政部副部长阿米鲁丁日前在国会回答有关“极重要人物”(VVIP)的妻子买粉红色钻戒的问题时指出,她并没有买下这粉红钻戒。这个“她”指的是罗丝玛。

众所周知,这个约1亿1500万令吉的粉红钻戒,据传是挪用1MDB的钱(还有传说是GST的钱)来买的。好像潘俭伟、拉菲兹等希盟领袖,都把这传闻当作兴奋剂(用多了就自然变成毒品,还可能烧坏几条重要的神经线)及真理来贩卖,销路火红。

所以,即使政府的代表现在在国会告诉大家,某政要的太太没买粉红钻戒,你以为听信这个谎言的人会感到羞愧,也就是在道德上自我谴责吗?我相信大多数不会。

亚当斯密在其《道德情操论》里头,提到人是有同情心的,但同情心是随着人与人之间距离的拉远而急速下降的。相信粉红钻戒谎言的人,绝大多数与罗丝玛的距离非常远,当然不会有那么强的同情心(更不用说同理心了),需要在道德上自我谴责吗?

有时候,我会很颓丧的说:政客在政坛多的是,流落在民间的其实也还真不少。我不得不再加一句,对这些人而言,被一骗再骗可能也是一种幸福。我这个局外人,懂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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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捐款由刘特佐负责 纳吉称获沙地国王支持

(吉隆坡12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在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洗钱和滥权案的自辩阶段供称,他与逃亡商人刘特佐的谈话中,刘特佐曾告知他,来自沙地阿拉伯国王阿都拉的捐款。

他表示,这段对话发生在2010年中,即他获颁阿都拉兹功绩勋章后的几个月。

他说,颁发仪式结束后,国王阿都拉在私下接见马来西亚代表团时,“向我保证他将支持我领导一个温和的回教国家。

“当时我明白这笔捐款是为了政治目的和企业社会责任活动。”

纳吉在1MDB洗黑钱和滥权案自辩阶段说,大马代表团成员包括时任驻沙地阿拉伯大使赛奥马、前宗教部长贾米尔和时任外交部长阿尼法阿曼。

他还透露,捐款事宜由刘特佐负责,并且他在大马银行开设了账户,以便接收这笔资金。

刘特佐与国王关系密切

“我并不怀疑刘特佐(关于捐款)的陈述,因为他与国王阿都拉关系密切。”

纳吉表示,时任大马银行董事总经理谢德光(译音)曾于2011年的某个时候到他家,协助办理开户手续。

“谢先生做了自我介绍,并说他带来相关表格让我执行。

“在我们的交谈中,我告诉他预计会收到沙地阿拉伯的捐款,并要求他通知国行。

“我采取这一步是因为我想确保我的户头完全透明。”

从未动用  无犯罪意图

沙地6亿美元捐款全退还

纳吉声称,他从未动用过来自沙地阿拉伯的6亿2000万美元捐款,这笔巨款已被退还给注册于新加坡的公司Tanore Finance Corp以证明其清白,但他却被控违反“反洗钱法”的5项罪名。

他强调,他决定将未使用的剩余资金退还,因为这些资金已不再需要。他解释说,大马银行需要一些时间将其账户中的马币兑换成美元,随后这笔资金便退还给了Tanore Finance Corp。

退还时贬值10%

“由于汇率波动,这笔资金在3月至8月期间贬值约10%,因此退还的金额总计为6亿2000万美元,而非最初收到的6亿8100万美元。”

纳吉今天在吉隆坡法庭接受其代表律师旺阿兹万的提问时,在长达525页的证人陈述中作出以上回应。

这笔6亿2000万美元是纳吉于2013年3月收到的两笔总额6亿8100万美元中的一部分。

据此前报道,2013年3月21日,纳吉的大马银行账户(尾号9694)收到6亿2000万美元,另外6100万美元则于同年3月25日入账。而退还的6亿2000万美元,是他在反洗钱法第4(1)(a)条文第10条及第16至19条指控中的关键内容。

纳吉表示,这笔资金是沙特政府为支持和认可其贡献而捐赠的,并通过指定公司Tanore Finance Corp转账。这些资金主要用于企业社会责任活动和政治用途。为退还这笔资金,他曾致函大马回教银行表达退还意图。

此外,他还特别致函国家银行前行长丹斯里洁蒂博士,寻求外汇兑换及汇款至海外的批准。

“我的所有行为都充分证明了我的清白,且没有犯罪意图。如果我有犯罪意图,我绝不会以自己的名义在国内开设银行账户,更不会主动向国家银行披露资金存入我个人账户的事实。

“更重要的是,我绝不会将6亿2000万美元退还给Tanore Finance Corp,并告知国家银行这笔汇款,同时寻求他们的批准。我的这些行为无不体现出透明度和合法性,但我却因此面临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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