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

言论也“紧急状态”?/陈俊安

请恶补一下“紧急状态”!

一个国家陷入危机,可能影响国家的发展与存亡,便让国家颁布紧急状态。

颁布紧急状态需要什么条件呢?包括:内战、外部攻击、暴动、恐袭,或天灾、瘟疫等。国家单位在紧急状态下,可做些什么呢?一,可随时调动警察、军队、公务员;二,可课征特别税、动用民众、征收民生物资、施行宵禁、搜索民宅等;三,阻止结党自由、集会自由、出入境自由;四,终止国会运作。

难怪有人说:“紧急状态无法律。”

依照上述的标准,我们的政府到底运用了几项?第一项,好像已经做了;第二项,做了一半,宵禁、搜索民宅、课征特别税还没有施行;第三项,也做了,“管控令”已经涵盖了这些;第四项,彻彻底底做了,国会已经停摆。

最近卫生部长阿汉峇峇医生之前突然宣布,外访部长从海外回国,隔离期将缩短至3天,遂再度引起“双标”的疑虑。

前卫生部长祖基菲里于是提醒国盟政府,应该吸取沙巴州补选所引发疫情恶化的教训。也就是当时沙巴州选举后,从沙巴回到西马半岛的助选者没有隔离,因而爆发了第三波疫情。

国盟抗疫早有“前科”

巫统最高理事莫哈末卜艾在面簿也贴文,批评慕尤丁首相外访印尼,从雅加达回国后没有隔离。但马上得到文告反击,指慕尤丁首相有遵守隔离令!

卜艾的“毁谤含有恶意,企图玷污首相的名声,如果他不公开道歉,将受到法律制裁。”

连卫生专家都说:“缩短隔离令期不仅危害社会,也会让人混淆。这可能是引发疫情或新感染群的先兆。”

国盟政府在抗疫上早有不良“前科”,严惩违反隔离令的小民,却对政府高官部长“双标”,网开一面。这引起诟病的措施其实和“紧急状态”毫无关系,就是在执行过程中过度傲慢。

可现在一被批评,就恫言是“毁谤”、要“法律制裁”,不是连言论也被“紧急状态”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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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慕尤丁挑战煽动罪控违宪 律师团申请转至高庭审理

(话望生4日讯)前首相丹斯里慕尤丁的律师团向法庭提出申请,以便将他在话望生地庭所面对的庭案,转至哥打峇鲁高庭审理。

早前在话望生地庭面控的慕尤丁,涉嫌在能吉里州议席补选发表具有煽动意味的言论。

其代表律师阿米尔韩沙说,律师团已在本月1日入禀上诉申请,其中原因包括煽动法令第3和第4条文是否已抵触联邦宪法第10条款。

“因为它具有限制和剥夺言论自由的影响,以及大马人民的分享私事、历史记录或表达意见的权利。

“这宗案件也牵涉到联邦宪法下赋予国家元首的角色,以及如何委任首相的方式。

“我们已入禀上述申请且已取得入纸申请的副本,聆讯(申请结果)预料会在11月或12月初进行。”

慕尤丁面对的上述煽动罪今日在地庭进行重新过堂,阿米尔在休庭后就此事向记者发表谈话。

在今日约15分钟的聆讯,法官聂莫哈末达米兹择定于明年1月15日,为案件重新过堂。

法官也批准阿米尔的要求,基于路程因素,慕尤丁在案件接下来重新过堂时免于出庭。

控方的5人主控团以阿兹丽娜副检察司为首,慕尤丁的6名辩护律师则以阿米尔为首。

在能吉利州席补选涉嫌发表触及3R课题(种族、宗教和王室)言论的慕尤丁,于今年8月27日在地庭面对煽动罪控,惟否认有罪。

根据控状,也是国民联盟主席的慕尤丁于8月14日晚上10时30分至11时50分之间,在柏拉苏垦殖区Semai Bakti礼堂附近的空地,发表煽动意味的言论。

他声称在第15届全国大选之后,虽然在222名国会议员当中获得其中115人支持,但他没获得国家元首邀请宣誓出任首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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