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

言论自由 朝野“共修”/许国伟

法庭判决网媒“当今大马”读者留言藐视法庭罪名成立,引发哗然。

民众关注的,是网络的言论自由空间受压制;媒体业者担忧的,是令管理网络读者留言的工作量,百上加斤且防不胜防,成为沉重负担。

不只媒体业界,自媒体或是个人社交媒体帐号,管理留言区都属应当做,但不容易做好的工作。

曾听执业律师说过,不论媒体或个人,只要有人在你帐号下留言,你都有一定的法律责任。

凡涉及煽动、诽谤、诬蔑等有法律问题的留言,或者贴上有问题辣眼睛的小广告,版主或楼主都需管理,要嘛删除或隐藏。

即使没有回应有问题的留言,哪怕只是点了一个表情符号,都意味着你已知道这留言,但没有去处理。

一旦引起法律问题,你就难逃责任了。

开放留言功能,除了是让读者评论外,也是增加大家跟平台的互动及粘性。

留言区藏地雷

但是,留言区往往也可能是地雷区,除了具法律风险的留言外,粗言秽语人身攻击的留言也不少。

更別说,还有特定政党支持者和网军,故意來泼脏水挑起骂战的恶劣手段。

但是,删除留言或拉黑特定人士,难保又会遭唱衰说打压言论自由。

如果直接关闭留言功能,说好听是壮士断腕,其实是斩脚趾避沙虫,治标不治本。

读者民众无法畅所欲言,就报道发表看法及跟別人互动,也不符言论自由的精神。

所以,这次“当今大马”的判决案例一出,除了政党力挺,也获政治领袖和民众捐助募集罚款,捍卫留言自由的权利。

这股精神让人感动。

只是,希盟时代的通讯及多媒体部长哥宾星,2019年3月在国会发表的谈话被翻出來,让人质疑政治领袖对网站言论自由的立场变化。

哥宾星谈话大意是政府发现有太多网站的网民留言发酵引起社会不安,甚至经常抵触宗教和种族课题敏感,他希望网站管理者自我警惕,也说部门在研究新法令是否要对付没有处理不负责任留言的网站管理者。

在遭受批评后,哥宾星仍坚持立场,指“要求网站包括新闻网管理员监督网民留言,是非常合理的要求,以免互联网沦为散播谣言与污蔑的工具”。他否认要立法监督网站留言是限制言论自由,而愿意与媒体及利益相关者商议,制定新机制监督留言。

当然,不是每个人都认同拿哥宾星当部长时的谈话,跟现今国盟政府治下“当今大马”案例拿來对比。

毕竟,翻查资料可知,《1950年证据法令》在2012年修订后增设114A条文,阐明任何人包括政府在内,若认为他人张贴言论侵蚀自身利益,可针对社交媒体用户或网络服务提供者提出法律和刑事诉讼。

这也意味,无需哥宾星的部门订出新法令,希盟政府也能援引这条文來对付没有管理留言的网站业者。看来,希盟政府没有援用,但也没有更动这条文。

政治领袖在朝或在野,立场变化本來就不是新鲜事。政治人物在野时反对言论受到控制,掌权时却有各种手段來控制言论,这种事大家见惯了。

所以,关健还是政治领袖对言论自由立场是否始终如一:有现成法令要不要用,还有要不要修改或废除认为有问题的法令条文。

现在难得在野党和几位执政党领袖,都认为“当今大马”案判决影响新闻和言论自由,那就合作一起提出修改条文吧,为新闻和言论自由共同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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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加强对付网络霸凌 阿莎丽娜:非限制言论自由

(吉隆坡11日讯)国会下议院今日通过2024年刑事法典修正案和刑事程序法典修正案,旨在加强对霸凌行为,特别是网络霸凌的法律应对。

首相署部长(法律及体制改革)拿督斯里阿莎丽娜昨日指出,这一修正案的核心目标是建立有效机制以防止骚扰、保护社会,尤其是儿童,而非限制言论自由。

新增“依莎条款”

在为该修正案进行二读和三读总结时,阿莎丽娜说,修正条文旨在提供全面保护,以应对数字时代日益复杂的霸凌问题。 

阿莎丽娜特别提到新增的第507D(2)条文,并将其命名为“依莎条款”(Esha clause)。

该条文的设立旨在防止类似悲剧的发生。

她指出,29岁印裔女网红依莎(原名拉结丝瓦莉)在遭遇网络纠纷和大批假账号辱骂后,曾向警方报案并表示会抗争到底,但不堪心理压力,最终在7月5日轻生。

阿莎丽娜表示,依莎在去世前一天曾向警方报案,认为警方会提供保护,但最终发生悲剧。她提到,许多专家指出我国目前并没有足够的法律来应对霸凌及网络霸凌问题。

应对数字时代挑战

她进一步指出,刑事法典中的多个条文,如第503、504、505、506、507、508及509条文,未能充分考虑数字时代所面临的挑战。

以依莎的案件为例,网络霸凌中的侮辱和威胁言论常常是关键证据,但却难以被执法单位有效收集。

根据新增的第507D(2)条文,任何人若意图激怒他人,导致他人自伤或伤害他人,或明知言辞或行为可能引发愤怒并造成伤害,均构成犯罪,定罪后可被判处最高1年监禁、罚款,或两者并罚。如果受害者因此企图轻生,罪犯可面临最高10年的监禁、罚款,或两者并罚。

网络霸凌文化蔓延

阿莎丽娜还指出,年轻一代已出现网络霸凌文化,部分人通过数字平台隐藏身分,使用假账号或化名进行霸凌行为。

她解释,匿名使得这些人无需承担现实的责任,因此敢于霸凌。

她说,在现实生活中,诽谤和侮辱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处理,但在24小时不间断运作的数字系统中,隐匿身分的霸凌者却难以追责。

“伤害”定义更明确

修正案还对“伤害”一词的定义进行了进一步明确,考虑到不同个体的心理承受能力差异。

阿莎丽娜指出,有些人能够承受强烈的言语攻击,而有些人可能因一次攻击而无法恢复。法律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确保每个受害者得到公正的对待。

她希望在新法令生效之前,相关部门和父母能够共同努力,让社会各界意识到霸凌、骚扰和网络霸凌的严重性,不容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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