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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GST的骨都啃/南洋社论

消费税的引入,是前首相兼财政部长拿督斯里纳吉施政时引以为傲的税制改革。

纳吉曾说,若没落实消费税以获得每年450亿令吉税收,大马势必成为赤字贫国。



被首相敦马哈迪医生讥为“现金为王”的纳吉,当时一再向人民保证,消费税所得,都是左手来右手去,再以各类形式发还给人民。

在国阵倒台前2个月,纳吉在官邸举行的活动甚至还说,庆幸因征消费税,大马国债才逐渐降低,若沒这笔税收,大马就会如接近破产的希腊。

人民,有的很信任纳吉的说法。但是,更有不少心生疑惑或半信半疑,皆因纳吉竟在掌握国家政治与财政大权时,卷入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丑闻,而且动作躲躲闪闪。

在希盟入主布城后,当今财长林冠英查了消费税账目,一时改不了当反对党的政风,向媒体惊爆进项税退款被“骑劫”。

因先有林冠英骑劫之“因”,才有国会公账会介入调查之“果”。



经过数个月的折腾,公账会主席拿督诺莱妮本周一发文告说,这笔并未被转移至消费税退款基金信托户头的收入,只是被用在行政与发展开销。

钱沒丢失,反对党兴高彩烈,指公账会报告彰显前朝政府没有“骑劫”194亿令吉消费税退款,林冠英应该就本身发表的言论负责。

林冠英应为他的言论负责,那么谁应为进项税2周务必退款的法定规定负责?谁又应对这笔暂被政府保管的款额,被转移到其他用途负责?

马哈迪回应此课题时,一针见血:钱呢?

总检察长汤米托马斯也强调,应“进一步考虑”追究刑事责任。显见这是前朝政府极为不当的“挪移”。

进项税退款不是政府的税收,是商企先垫的血汗钱。从2015年开始,政府拖欠商企6亿令吉进项税退款,2016年28亿,2017年68亿 ……逐年暴增,这是难于置信的。这不只増加经商成本及推高通胀,还关乎政府的诚信,关乎是否违法,以及当时的政府,是否已把国家财政推向可怕的悬崖。

若消费税是肉,那进项税退款就是民间的骨了。难道连人民的骨,都要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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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吉真正的朋友/南洋社论

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在涉及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洗黑钱及滥权案被判的25项控状全部表罪成立,必须出庭自辩。

71岁的纳吉随后在脸书贴文说,“要找到真正的朋友太难了。许多人在你风光时支持你,有些却虚情假意。”

他感叹地说:“真心诚意,才是真正的朋友。”

他所谓的真正的朋友,必然是那些仍坚信他是被蒙蔽,是无辜的人,就像他的女儿认为那样,“只有父亲一人承担后果,是不公正的。真正的幕后黑手却逍遥法外,未受到惩罚。”

只认错没认罪

纳吉在高庭对他作出作出判决前还撰文对因涉及此舞弊丑闻公开道歉,然而,他只是认错,却没有认罪,为开脱罪责、逃避惩罚、他将罪责归咎于那个仍在匿逃者,还喊冤自己被蒙骗。

显然他并没有自知之明, 也没有判断能力;那些还力挺他是无辜的,是与他有情感联系的亲人,或是逢迎他的利益相关者。

要是他还能观察精细,头脑清醒,还能看到客观现实,就不会有被蒙蔽。

要是早些时候,他真正的朋友不是由于畏,而敢于直说,或不是由于对他有所求,而要讨他的欢心,就不会落此下场,也不必在法官作出判决前“幡然悔过”。

巫青团前团长凯利不就声称,他曾建议相纳吉对在逃富商刘特佐采取行动,可是纳吉并未这么做,而且还要内阁成员噤声,甚至对持有异见的质疑者采取撤职行动。

要是早些时候他能听从别人的劝诫,不论是亲疏远近,明辨是非,认清形势,就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也许是为了力图掩饰,甚至还不惜起诉吹哨者,最后却欲盖弥彰,因此法官会判断被告对汇入的巨款“故意视而不见”。

掌权者应被问责

其实,就算被蒙蔽,作为一个掌权者也应该要被问责,就像一个负责制定战略,减降风险,维护公司利益的企业总执行长,要是公司营运不善,收益不佳,他还须被解雇,就算外部环境影响,市场低迷,形势下滑,他同样要受到严格考察,要被问责。

古语曰:“亡国之主似智,亡国之臣似忠”。

那是告诫掌握权势的在位者,对事理要思虑周全,要见闻广博,要能辨察真伪;谁是鼓励你上进的益友,谁是直言规劝你的诤友,谁是害你的损友,的确要擦亮眼睛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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