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

选区拨款不是“私家党”的/江振鸿

去年宣布将在国会一解散就退出民主行动党的槟州丹绒武雅区州议员郑雨周,日前其20万令吉的选区拨款遭槟州政府以表现欠佳及将退出行动党为由撤回。

这事件中,最引起我兴趣的是选区拨款这回事。



其实多年来国阵政府其中一项令人垢病的一点是在其执政下,只有执政党的议员方享有选区拨款或发展基金来作为选区内的民生服务及发展。反对党议员则分文未获。

如果这些拨款是来自执政党的“私家党”资源无可厚非,旁人自然无话可说,然而问题就出在于这些拨款是来自政府公家的资源,是来自你我纳税人的钱。

因此民选的反对党议员不获得这项拨款则非常说不过去。难道反对党的选区及议员就无权享有及调动政府这个来自于不分政治阵营的全民税收的资源?

这也成了多年来反对党尤其是行动党炮轰国阵政府的课题之一。

当然说反对党选区没获得任何选区拨款或发展基金也是有待进一步商酌之处,因为执政党通常都是通过政府的一些机构如乡委会和地方政府,把拨款下放到相关反对党选区,而不是由反对党议员经手。



否则一些反对党的传统保垒区例如不少城市选区岂不是毫无发展,道路破洞累累,路灯常年失灵?

然而槟州和雪州希盟政府执政后却是沿用国阵政府留下的选区拨款游戏规则。

虽然相较于国阵政府版本中反对党一分钱的选区拨款都没获到的游戏规则,在希盟版本的选区拨款游戏规则中,反对党议员是可获得一些拨款,分别是槟州的一年4万令吉和雪州的一年20万令吉的拨款,但与槟州和雪州执政党议员所获得一年30万令吉及70万令吉的选区拨款相比,这离公平拨款的距离恐怕不只是最后一里路。

有些希盟支持者也许会说希盟州政府的选区拨款虽然不公平,但至少与国阵相比已是一大进步。然而这进步之论是必须建立在对的基础上,否则恐怕也只会沦为五十步笑百步的地步。

选民要拨乱反正

举个例子,如果国阵政府贪污了100万令吉,而希盟政府只贪污了一个50万令吉,难道这就可以被视之为希盟政府的一项进步?因为贪污那怕是一分钱都是不对的!

最后我想在3·08 和5·05大选中大部分投当时民联一票的选民要的是改变及拨乱反正。

而这种虽然当中有一点“进步”,却基本上还是延续了国阵的那套游戏规则是否会辜负了当初投选他们一票的选民的期望呢?

因此希望希盟如果日后胜选执政中央后,可以实现如之前所宣布的“百日新政”中拨乱反正的承诺,推行体制改革包括让所有朝野国州议员都能获得公平的选区及发展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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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挑战选区拨款遭撤 赛沙迪司法审核11月裁决

(吉隆坡23日讯)高庭将于11月18日,决定是否批准柔佛麻坡区国会议员赛沙迪与3名选民,就政府撤回73万令吉选区拨款案,向高庭提出的司法审核申请。

高庭法官拿督旺阿末法利今日聆听控辩双方的陈词后,择定于上述日期宣判赛沙迪入禀司法审核的申请结果。

赛沙迪的代表律师是林伟杰,代表总检察署的分别是联邦高级律师诺哈菲扎以及联邦律师黄伟利(译音)。

也是统民党主席的赛沙迪与3名选民是在今年4月23日向吉隆坡高庭申请司法审核准令,以推翻首相拿督斯里安华与政府撤回其73万300令吉选区拨款的决定。

4人在诉状说,政府本应发放170万吉拨款予麻坡国会选区人民服务中心,用于造福麻坡人和应灾用途,但其中50万令吉尚未支付,因而寻求撤销政府停止发放剩余拨款的决定。

他们也寻求让赛沙迪重获myKHAS系统的访问权限,该系统管理麻坡选区200万令吉拨款的申请,以及要求撤销政府取消由赛沙迪申请并已获批的23万3000令吉的数项计划。

他们也申请撤销政府拒绝批准或发放拨款予作为麻坡国会议员的赛沙迪,以推行2024年亲民计划或类似计划。

申请人的理由包括答辩人已侵犯赛沙迪作为麻坡国会议员,以及其他3名申请者作为受影响国会选区选民,在联邦宪法第8条款下所享有的平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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